8月14日上午,由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俊涉嫌受贿罪一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8332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张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俊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因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