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公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下称新版鼓励目录),开启为期2个月的征求意见阶段。新版鼓励目录共增加125条,修改76条,全国目录增加56条,中西部目录增加69条。其中,新版全国目录增添多项高端制造业条目。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72. 单机 60 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电站的建设、经营
373. 采用背压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 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 电联产机组电站的建设、经营
374. 缺水地区单机 60 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的建设、经营
375. 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
376. 单机 30 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 项目的建设、经营
377. 发电为主的大型水电站及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经营
378. 核电站的建设、经营
379. 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 生物质能等)建设、经营
380. 重要负荷中心且气源有保障地区天然气调峰电站、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的建设、经营
381. 燃气发电与可再生发电互补系统开发与应用
382. 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经营
383. 电网的建设、经营
384. 使用天然气、电力和可再生能源驱动的区域供能(冷、热)项目的建设、 经营
385. 海水利用(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苦咸水利用
386. 供水厂的设计、建设、经营
387. 再生水厂的设计、建设、经营
388. 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设、经营
389. 机动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建设、经营
390. 加氢站建设、经营
391. 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经营
392. 绿色植物绝缘油的研发、应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