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车电机广东阳江海上风电基地项目(一期)
评标过程公示及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简介: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广东中车新能源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委托,就江苏中车电机广东阳江海上风电基地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主要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规模102亩,新建建筑面积22518.07㎡,新建建筑主要包括风电联合厂房一、风电联合厂房二、绝缘处理厂房、危化库、门卫等,建成后年产各类海上风力发电机325台。
项目招标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内容;
(2)招标人认为应当由中标人完成项目建设的其它工作。
工期:270日历天。
项目招标控制价:壹亿壹仟贰佰零陆万玖仟肆佰陆拾捌元壹角肆分(¥112069468.1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4132233.32 元,暂估价为¥ 3002400.00元。
二、招标、投标基本情况:
2020年7月20日,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出四名专家。参加评标的专家共五人,其中一名为业主评委。经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专家一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共3 家,全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主持人宣读开标纪律,主持人宣布唱标人、记录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唱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
主持人检查各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邀请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复核确认,经检查,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装、密封、标记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开标人按照宣布的顺序拆封所有投标文件,唱标人当众检查了投标文件的分册组成、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保密信封,经检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成和数量均符合要求。
主持人宣读了下列内容: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有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d、投标担保; e、总工期;f、质量标准;g、项目负责人姓名;h、安全员姓名;i、投标总报价等主要内容;
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一览表》上签字确认。
在开标结束并清场后,由招标人代表在监督人见证下对施工组织设计文本及对应保密信封进行编号。招标人代表编号完毕后,将所有投标人的保密信封取出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并用封条密封。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见证下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保密信封密封袋及评标用原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经审查, 3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通过,0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不通过。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商务标书、经济标书进行形式评审,经审查, 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通过,0家投标人的商务标书、经济标书为不通过。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形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商务标书、经济标书进行响应性评审,经审查, 3 家投标人的商务标书、经济标书为通过,0家投标人的商务标书、经济标书为不通过。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标书(暗标)进行形式评审,经审查,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通过,0家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标书(暗标)为不通过。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形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标书(暗标)进行响应性评审,经审查, 3 家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标书(暗标)为通过,0家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标书(暗标)为不通过。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进行计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进行计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评审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保密信封。
对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进行了投标报价评审,评标代表随机抽取2次后的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4.63%。
评审结果:商务评审、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评审、投标报价评审后,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人进行了综合得分汇总,综合得分结果如下:
19.推荐中标候选人
19.1 确定排名
评标委员会汇总、比较所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后,取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综合得分第二、第三高的投标人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果最高综合得分相同,取商务技术标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此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具体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2日-7月27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及电话:
广东中车新能源电机有限公司0515-68851360
投诉受理单位及电话:
江苏中车电机有限公司(0515) 68851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