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电力行业网络安全工作,提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水平,江苏能源监管办于近期印发了《关于开展江苏电力行业网络安全责任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全省电力行业网络安全专项监管工作。
《通知》确立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度安排,明确了监管依据、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整改闭环到位。二是要积极配合检查督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确保专项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级调度机构要切实履行技术监督职责,加强对发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坚决防范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四是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开展相关工作。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电力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有针对性开展现场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闭环到位,确保专项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保障江苏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