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0年7月电量计划上报及火电提交援疆电量转让书面材料上报工作,详情如下:关于开展2020年7月电量计划上报及火电提交援疆电量转让书面材料上报的通知新疆电网各发电企业:请各发电企业按要求上报7月电量计划及火电发电企业提交援疆电量转让书面材料,具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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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展2020年7月电量计划上报及火电提交援疆电量转让书面材料上报工作

2020-06-18 09:08 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0年7月电量计划上报及火电提交援疆电量转让书面材料上报工作,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20年7月电量计划上报及火电提交援疆电量转让书面材料上报的通知

新疆电网各发电企业:

请各发电企业按要求上报7月电量计划及火电发电企业提交援疆电量转让书面材料,具体上报要求如下:

一、电量计划上报要求

1.省调直调公用火电、水电企业和新能源发电企业在平台上申报7月电量计划,并按实际发电能力上报平台(上报单位:兆瓦时),逾期未上报视为7月上报电量计划为零,上报内容要求准确,注意平台单位为兆瓦时。

2.电量计划平台申报内容为:发电量、上网电量、设备检修上报详细机组运行情况(开机时间、单机或双机运行天数等)。

3.火电机组若存在机组检修、单机运行或不具备开机条件,及时与省调、交易中心联系,交易中心根据省调提供的7月发电上下限及月度电量计划编制原则的相关要求安排月度计划。电量计划平台申报时间:6月17日-19日12:00前(北京时间) 。

二、关于火电提交援疆电量转让书面材料的相关要求

1.援疆电量转让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仅限南疆地区火电企业。

2.援疆电量转让书面材料提交时间应在每月25日前,过期仅能在次月调整计划中予以考虑。

3.材料中应包括转出方的转让电量发生变化时,受让各方电量的处理方式。

4.该书面材料应是转出方的公司文件形式,材料结尾应有转出方单位的联系人及电话,文件的盖章处应有双方(转入与转出方)单位印章(部门印章不认可)。

5.将盖章版文件扫描件发至交易中心公务邮箱,并与交易中心联系确认收到。

三、电量计划上报其他事项

1.新疆电力交易平台网址:http://pmos.xj.sgcc.com.cn平台上报位置在“我的计划—月度建议电量”模块中。

2.现平台处在测试阶段,编制模块如无法保存数据,请删除数据重新编辑保存。保存后无法修改,请各发电企业慎重上报。

3.月度建议电量上报操作指南见交易中心平台“常见问题”栏目。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联系。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刘安迪、赵海岭

电话:0991-2926314、2926443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991-2926341

交易中心公务邮箱:xjdljyfk@163.com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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