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6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田湾核电站1-4号机组老化管理分大纲编制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4月
招标编号:TW-ZB-CCB-B-20014/CNSC-20JSHD020331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1-4号机组老化管理分大纲编制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TW-ZB-CCB-B-20014/CNSC-20JSHD020331)。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1-4号机组老化管理分大纲编制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为:修订完善1、2号机组的老化管理文件;编制1-4号机组老化管理分大纲等工作。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田湾核电站1-4号机组老化管理分大纲编制项目,主要包括1)修订完善1、2号机组的老化管理文件;2)编制1-4号机组老化管理分大纲。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2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3人员资质要求:项目总体负责人应至少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熟悉核安全法规导则、IAEA和美国关于老化管理的规定和实践经验;分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有工程师职称,具备至少五年以上的核电厂老化管理技术支持经验;负责报告编制和审批的人员,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资格,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5.3发售时间:2020年4月22日17:00—2020年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5.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投标承诺书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本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后,应填写“投标邀请书回执”(附件一)并签字盖章,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之前以传真或扫描、邮件方式发送招标代理机构。
7.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8.电子采购平台免费注册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ecp.cnnc.com.cn)进行,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的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技术支持电话:010-68413540、010-68419430,技术支持邮箱:ecpkf@cnnc.com.cn。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邮寄提交。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9.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收件人:高?d(招标主管)
联系电话:010-63310108
9.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5月14日9:00。
9.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南路9000号 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邮编:222042 邮编:100084
联系人:李芳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18-82206189 电话: 010-63310108
电子邮件:lifang01@cnnp.com.cn 电子邮件:gaokun@puyuan.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核电站支行
账号:4845 5820 9199
海南昌江4号机组稳压器(20N001-3)用锻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4号机组稳压器(20N001-3)用锻件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NSC-20XHGS020341
2.2招标项目名称:海南昌江4号机组稳压器(20N001-3)用锻件
2.3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2:20N001-3海南昌江4#稳压器大锻件毛坯图:XNE-CJ4WYQ-D01~D07 A版)
2.4交货地点:卖方送货至买方库房,运输费由卖方承担,注意采取表面保护,以防磕碰
2.5交货期:封头:2020年12月30日前,其余锻件:2020年10月30日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有承担此项目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必须取得中国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许可证》,其许可证的活动范围必须覆盖本次采购中的锻件所要求的规格、安全级别;
(3)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资质,为合法的实体单位;
(4)信誉要求: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近年(2015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
4.3发售时间
2020年4月22日9:00— 2020年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海南昌江4号机组稳压器(20N001-3)用锻件),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收件人:周佳奇
联系电话:010-63311839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5月13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渭滨街五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周佳奇
电话: 010-63311839
电子邮件: zhoujq@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 21日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负挖爆破工程监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背景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负挖爆破工程监理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负挖爆破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SDJL020359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负挖爆破工程监理服务(二次招标)
2.3招标项目概况
乙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等,受甲方委托负责对3、4号机组工程自合同生效日至工程竣工阶段所有涉及负挖爆破工程(爆破等级B级为主)的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协助甲方现场组织协调等。
2.4招标范围
负挖爆破监理范围为核岛、常规岛、BOP子项、所有管沟、厂区00工程的负挖爆破、边坡、支护、隐蔽验收、四通一平等工作。协助甲方通过国家相关部委以及单位对工程的验收、评价等其它相关工作。
2.5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海南核电厂区。
2.6服务期限
2020年06月10日至2021年12月09日,具体监理服务期限依合同签订的时间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营业范围包含安全监理,且满足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爆破监理备案相关要求。
(2)乙方应具有工程建设爆破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3)业绩要求:在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前具有至少一个二级以上爆破安全监理业绩(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4)财务要求:提供近五年财务情况,以反映和保证乙方的可持续经营情况。
(5)人员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4月21日17:00—2020年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收件人:张建赜(招标主管)
联系电话:19910292692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5月15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张建赜
电话:19910292692
电子邮件:zhangjz@puyuan.com
8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容积式流量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容积式流量计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容积式流量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FZ920WXR117C11506BD/PYGS-20HDGC020131
项目概况: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容积式流量计
设备数量:容积式流量计32套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交货时间:1#机组设备2021.10.25;2#机组设备2022.6.25
交货地点:福建漳州核电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营业执照范围需涵盖本招标设备。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7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买方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3.4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容积式流量计),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4月21日16:00--2020年4月27日17:00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文件格式见平台主页滚动栏)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容积式流量计设备采购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容积式流量计设备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周佳奇
电话:010-63311839
电子邮件:zhoujq@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示范快堆LOT136A-核岛HVAC消声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示范快堆LOT136A-核岛HVAC消声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F-PT200057-CD21-NB01)业主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简介:60万千瓦级示范快堆核电机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门村长门澳东侧海域,厂址西北距霞浦县约21km,西距宁德市71km。根据项目里程碑节点和工程总体计划,600MW示范快堆项目于2017年12月29日浇注第一罐混泥土(FCD),计划于2023年建成投产。
3.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
1号机组:HVAC消声器21套,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号机组的供货范围、数量等暂定与1号机组一致。
(2)到货时间:一次性供货。设备到货时间为:1号机组暂定2021年2月1日前到货。2号机组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到货及安装时间编制交货时间表,相关设备要求至少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到货。招标文件给出的安装节点时间要求存在变化可能,投标人承诺在发生变化时能满足变化后的交货要求。
(3)交货地点:若海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码头仓底交货;若陆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否则视为弃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及合格资质;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及中国核电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对应招标文件第100页“投标人采购的国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未报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a.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b.报名并下载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按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00至2020年4月27日24:00(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均应在此期间完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ecp.cnnc.com.cn)的免费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报名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网站首页。
如投标人已完成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但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在最晚于开标前七日将说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后反馈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招标单位的不良投标记录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递交地点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海悦大酒店2栋开标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投标程序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9.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卷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用途”栏或“附言”栏须注明项目名称为“示范快堆LOT136A-核岛HVAC消声器采购项目”。
10.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人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特别说明
11.1招标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终止招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2本招标项目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最终审批为准,如果因此而导致招标条件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供货范围、合同(协议)、交货期和投标报价,招标人与投标人将就上述商务和技术相关问题另行协商。如果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的权力,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4投标的设备是建立在技术方案给出的现有相关接口数据的基础上的。投标人应承认并适应:对接口数据一些可能的、较小调整,并承诺并不因此改变其投标文件中所述的设备整体性能。
11.5本招标项目定标后,将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或意向书。招标人保留废除该项目招标结果的权力。
12.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龙首路280号
邮政编码:355100
联系人:程远卓 先生
联系电话:0593-8709203
传真电话:0593-8709188
电子邮件:chengyz@cnnp.com.cn
2020年4月21日
田湾核电站VVER机组碳-14核素工业化生产靶件设计及入堆辐照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4月
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337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VVER机组碳-14核素工业化生产靶件设计及入堆辐照研究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337)。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VVER机组碳-14核素工业化生产靶件设计及入堆辐照研究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为:靶件的设计及研制、C-14核素辐照工艺研究、靶件堆内运行行为研究;审评支持等工作。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田湾核电站VVER机组碳-14核素工业化生产靶件设计及入堆辐照研究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靶件外形结构设计、包壳管设计、靶管设计以及使用材料等方面的设计及研究;(2)C-14核素辐照工艺的可行性分析、入堆靶件辐照产能计算和靶件入堆安全分析与评价等方面的研究;(3)靶件堆内运行行为及出堆解体方案研究;(4)对上述三项工作的研究的审评支持相关工作,具体详见附件一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2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5.3发售时间:2020年4月20日17:00— 2020年4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5.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田湾核电站VVER机组碳-14核素工业化生产靶件设计及入堆辐照研究项目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5月19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3310136/13260169359
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9其他说明
1.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