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物资招标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电话:0991-2926399
传真:0991-2926396
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991-2918783、0991-2918789传真:0991-2918781
特别提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
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将中标包投标保证金保函或者保险保单及投标保证金生成的二维码封面以PDF扫描件格式发至邮箱275659934@qq.com中,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另外,中标候选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以快递方式邮寄给合同管理部业务人员冯国平;其他扫描件不用邮寄。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991-2918821
邮箱:275659934@qq.com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的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恒达街283号
收件人姓名:冯国平
收件人手机号:见自动回复的邮件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