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9〕171号,详情如下: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出具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的函》(南网能源安生函〔2019〕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大万山岛西南海域,包括示范区(6个波浪能发电示范泊位)、测试区(3个波浪能发电测试泊位)和岸基测控区(升压站和测试站)三部分。测试区和示范区波浪能发电通过海底电缆(总长度4.791公里)与陆域岸基测控区连接。波浪能发电装置采用漂浮式半潜结构,海底电缆挖沟埋设,登陆段采用穿管架空敷设。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工程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海上施工期产生的船舶机舱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应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陆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用于道路冲洗、绿化。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应分类收集后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及道路应洒水抑尘,易起尘物料应密闭运输,临时堆场应覆盖防尘。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得损害生态系统功能。海上施工期间应加强观测,如发现中华白海豚等珍稀濒危海洋生物靠近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科学驱赶。海缆埋设作业时,应控制射水和开沟速度,选择在海况较好的缓流时段施工,避开工程所在海域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盛期(5月至7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海缆登陆段施工时,应严格保护砂质海岸与基岩海岸。
三、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江南海局)负责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珠江南海局。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海警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