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定南新阳智慧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开始招标,容量共计96MW,安装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风机,轮毂高度不低于90m(塔筒高度不超过两种),风机台数不超过36台。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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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定南新阳智慧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定南新阳智慧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江西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定南联能风电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江西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定南联能风电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西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定南新阳智慧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19-D-E15005
2.3项目规模:不超过96MW,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4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并提供5年的质保期服务。本工程安装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风机,轮毂高度不低于90m(塔筒高度不超过两种)。安装风机台数不超过36台。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不超过96MW。由投标人提出投标机型方案(可以混排,但混排机型不超过两种),并承诺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
本招标供货范围包括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专用工具以及提供风机运行所需的5年的备品备件和消耗品,并提供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
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出口商检、交货装车或发运至现场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和定期维护工作及风机、塔筒的定期维护力矩等工作。
2.5交货地点:江西省定南县定南新阳智慧风电场各风机机位点交货。
2.6交货期:第一批(8台),交货日期为2020年3月底前,包括全部风电机组安装、调试和运行所需的全部设备、远方监控、监视系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第二批(9台),交货日期为2020年4月底前。
第三批(9台),交货日期为2020年6月20日前。
第四批(剩余部分),交货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前。
所供设备必须满足连续吊装的需要,否则,投标人应承担吊装机械的误工费用。最终到货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2业绩要求:
3.2.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3000MW以上,且2018年新增装机容量在200MW以上。
3.2.2投标机型须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设计认证。
3.2.3投标机型已经取得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至投标之日未取得此项测试报告的投标人,须如实告知投标机型相关测试的进展情况,并出具承诺函。
备注:装机数据以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3.3.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家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严重不良记录的厂家。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维护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19年9月25日8时30分到2019年9月30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