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件”)明确要求“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电体制研究”。为了贯彻落实“9号文件”精神,结合4年以来电力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2019年7月22日,“中国电力圆桌”在北京召开“适合我国国情输配电体制初探”沙龙。“中国电力圆桌”成员: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史玉波、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陈进行、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吴吟、南方电网公司原总经理钟俊、国家能源局原总工程师韩水,“中国电力圆桌”工作委员会成员:中国能源研究会秘书长郑玉平、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林卫斌等出席了本次会议。与会专家围绕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电体制进行了初步探讨。
(来源:中国电力圆桌 作者:中国电力圆桌)
与会专家认为
◆ 自“9号文件”发布实施以来,增量配电改革、售电侧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传统的电网体制,包括电网的功能定位、电网的投融资体制等,对增量配电网引入社会资本给予了充分肯定。
◆ 理顺电网体制是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应该在“9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售电侧放开、发用电计划放开、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保证电网调度和交易的中立性。
◆配售分开作为电网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要重点解决五大问题:一是切实放开发用电计划,二是明确售电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三是防止发电侧市场力扩大,四是电网公司经营竞争性售电业务必须从主网分开,五是尽快完善配套政策。
◆ 在电网规划建设方面,建议地方政府应尽快行使管理职能,更好地推动增量配电改革项目的落地。
“中国电力圆桌”将在此次沙龙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电体制开展调查研究。
原标题:适合我国国情输配电体制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