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拟对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作出验收审批的公示,详情如下:
2019年4月12日拟作出验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以下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和监测工作,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作出合格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03、87868378(传真)
电子邮箱:hpc@fjepb.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政编码:350003
项目名称: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石狮市鸿山镇东南部
建设单位: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概况:
新建2×1000MW 超超临界凝气式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台3130吨/小时超超临界变压直流锅炉,同期建设脱硫、脱硝、除尘、除灰渣和化水系统、海水淡化系统、电解海水制氯系统、海水直流冷却系统、2座全封闭贮煤场、灰库、氨库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厂道路。灰场依托一期工程,同时依照环评批复进行“以新带老”改造;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依托一工程,同时新增一个2500m3废水池;取水明渠依托一工期工程,同时新增一个取水口,将原预埋排口外延至锦沿湾外海域;码头依托一期工程,同时新增1台1500吨/小时的卸煤机和一条带式输送机;油库依托一期工程。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一、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树脂、废催化剂。废矿物油日常存放于危废仓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本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除下的粉煤灰、煤燃烧后剩余的炉渣以及脱硫石膏等,均外售综合利用。
三.对灰场进行改造,将灰场位置由厂址西北端调整至东南端,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对灰场底部采取如下防渗措施:底部30cm厚粘土(夯实)+2mm厚HDPE土工膜+20cm粘土,可达防渗的目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调整后灰场长500米、宽200米,占地10公顷,设计库容为206.84万m3。灰场与居民区距离大于500m。项目投运至今灰场未堆存粉煤灰、煤燃烧后剩余的炉渣以及脱硫石膏等。原鸿山热电厂一期灰场现已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