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出通知,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第二期通报。
通知指出,在各项措施推动下,各方面措施认识明显提高,工作推进力度加大,试点项目整体进展有所加快。但也有部分地区落实情况较差,试点项目进展依然缓慢。并点名批评了多个省市。
通知要求,第一批试点项目应于2019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尚未确定业主、划定供电区域的应于3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开工建设。第二三批试点项目应于19年5月底前确定业主、划定供电区域,7月底前开工建设。
通知强调,6月底前仍未取得明显进展的,将对相关地区和单位开展约谈。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ID:higuanchaj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