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拟对木贾河乌拉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详情如下: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拟对木贾河乌拉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木贾河乌拉水电站工程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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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拟对木贾河乌拉水电站工程审查的公示

2019-03-14 10:4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近日,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拟对木贾河乌拉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详情如下: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拟对木贾河乌拉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木贾河乌拉水电站工程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9-3611072(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0859-3236033(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评科)

通讯地址:兴义市沙井街财富广场三楼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评科

邮 编:562400

项目名称:木贾河乌拉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兴义市马岭镇乌拉村

建设单位:兴义市誉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兴义市马岭镇乌拉村,坝址位于龙井沙场河流汇口地带,厂房位于木贾河下游河道左岸距汇口700m处,电站总装机容量2000kW。该电站于2008年建成投产,营运以来未办理环评手续。项目总投资金额804.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43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8.6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㈠施工期

项目已于2008年建成投产,投产后未办理环评手续。由于项目建设时间较长,采用走访的方式对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措施进行调查。调查表明,水电站建设施工期间,针对水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以及固体废物均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施工期无环境投诉事件发生。此次环评针对水电站原来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内容主要包括:= 1 \* GB2⑴在发电厂房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2m3的事故收集池,并设置边沟;= 2 \* GB2⑵对厂区危废暂存间进行整改,设置防漏措施,同时在危废暂存间建设容积不小于1m3的事故池,用于储存事故状态下的废水;= 3 \* GB2⑶对升压站和发电厂房地坪采取防渗措施。

1.水环境

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2.环境空气

本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施工车辆在运输工程中产生的交通扬尘、车辆尾气等。

对于施工扬尘,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限速行驶及定时清扫道路、保持路面清洁,并适当洒水。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厂界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施工期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会产生燃油废气,由于本工程使用的燃油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生的污染性废气量较少,且周围植被繁盛,产生的污染物浓度能很快被稀释到很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的施工期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由于项目施工量小,施工时间较短,通过采取加强设备的维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次整改工程不进行大范围的开挖、爆破,没有工程弃渣,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已于2008年建成投产,此次工程仅对原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新的影响。

㈡运营期

水环境

= 1 \* GB2⑴生产废水

电站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是机组检修废水,仅在机组检修时产生,废水产生量每次约0.2m3,检修废水经集中收集采用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用于厂区地坪洒水或绿化。

= 2 \* GB2⑵生活污水

本工程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68m3/d,经项目已建成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项目周围有大片旱地,可完全消纳本项目生活污水。

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厨房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声环境

电站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水轮机、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振动噪声和尾水排放时产生的流体动力性噪声,项目目前已经建成投产,由现状监测值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 1 \* GB2⑴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95t/a,厂区内设置有垃圾池,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2 \* GB2⑵危险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电站设备运行、维修及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工程油(电站废透平油、废绝缘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目前电站厂房内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环评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间的标准进行防渗建设,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工程油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必须分类采用桶装,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生态环境

= 1 \* GB2⑴对植物的保护措施

对库岸及绿化恢复区种植的各类植物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植被正常生长、恢复,发现有死亡的林木应及时补种;继续恢复河滩植被,杜绝在河滩地开荒种地,以防河岸滑坡和坍塌。

= 2 \* GB2⑵对陆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加强对库区野生动物的保护,对电厂职工每年定期开展环境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环境意识;加强管理,减少污染,配备相应的垃圾处理设置,保护水禽,防止破坏新的景观。

= 3 \* GB2⑶对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为保证木贾河流域内鱼类资源的生存和繁殖,在鱼类繁殖期5~8月份流域内各电站之间应采取综合利用水库调度,根据上游的来水量,适当控制闸门的开启程度,在库区尾部和电站坝下造成一定的水位增幅,给鱼类创造合适的产卵繁殖条件。同时向水库投放鱼苗时间一般可选择在每年的5月中旬,此时正值水库水温较高、浮游生物天然饵料较丰富的季节,以保证鱼苗的成活率。为保证水库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为基本前提,严格控制外来物种的引种移植,以自然繁殖保护为主,动态调控人工放流的鱼类种类与数量为辅,从而为促进水库主体经济鱼类种群的繁衍。通过天然资源的繁殖保护、人工补充性放流和捕捞合理调控等多种措施,促进水库鱼类种群结构的优化,生态环境和渔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 4 \* GB2⑷对下游河段的保护措施

电站采用泄沙闸,电站最初对于枯水期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没有明确要求,多年来下泄流量约0.25m3/s,由于电站已经建成运行多年,经过多年的生态演变,目前脱水河段已形成新的生态平衡。

综上所述,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环评结论总体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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