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发布了关于鹤峰县段家河(朝阳)等3座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鹤峰县段家河(朝阳)等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恩施州、宜昌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段家河(朝阳)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恩施州发改价格〔2019〕2号)、《关于纸场河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宜发改管〔2019〕23号)和《关于沙湾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宜发改管〔2019〕24号)收悉。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完善水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4〕167号)规定,经研究,现对鹤峰县段家河(朝阳)等水电站上网电价批复如下,具体见附件。执行期间,国家和省出台新的水电上网电价政策,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鹤峰县段家河(朝阳)等水电站上网电价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
鹤峰县段家河(朝阳)等水电站上网电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