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公告,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控股股东建投集团持有的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张河湾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预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6日(星期三)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详情如下: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具体事由及工作安排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持有的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热公司”)和河北张河湾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河湾公司”)的股权。公司就该事项于2018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并分别于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8日、2018年1月24日、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根据目前掌握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建投能源,证券代码:000600)自2019年3月6日(星期三)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相关规定,公司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并申请复牌;未能
按期披露重组方案的,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复牌。
二、本次重组方案基本情况
(一)重组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65.63%股权。
(二)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建投集团持有的秦热公司40%股权和张河湾公司45%股权。
(三)交易标的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河北张河湾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河北张河湾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伊平
成立日期 2002年8月5日
注册资本 99,524万元人民币
住所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168号全城绿洲商业楼101号
经营范围 河北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发电;水电工程调试、检修及水电技术的
咨询、服务、培训;住宿;物业服务。
(二)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闫英辉
成立日期 2003年4月25日
注册资本 58,000万元
住所 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540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热、灰综合利用;粉煤灰、渣、热水的销售;
经营范围 房屋、场地、其他机械设备租赁;清洁服务;建筑安装工程;提供劳务
服务;房屋修缮;电气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为专项法律顾问,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机构。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