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政府发布了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通告(第一号),详情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核电厂在选址(可行性研究)、建造、运行和退役四个阶段均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要求,开展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可行性研究(选址)阶段公众参与工作并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通告。
1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 7、8号机组
建设规模: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
工程概况: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参考俄罗斯列宁格勒核电站二期工程,核岛采用俄罗斯设计制造的 AES-2006(VVER-1200)型反应堆装置,在综合权衡安全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和工程可实施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设计改进。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参考核安全法规HAF102及“十三五”新建电厂核安全要求,结合概率安全分析、在建机组安全分析报告审评中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国内外同类机组运行经验反馈,进一步提高了机组的安全性,特别是提高了机组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能力,与国内近期开工的同类型机组安全水平相当。田湾核电站厂址是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开展建设,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分别于2007年5月17日和8月16日投入商业运行;3、4号机组分别于2018年2月15日和2018年12月22日具备商业运行条件;5、6号机组为M310+改进型核电机组,目前正在建设中,计划分别于2020年底和2021年6月份投入商业运行。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规划建设2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堆型为与俄方合作的AES-2006(VVER-1200)堆型。田湾7号机组计划于2021年5月份开工建设,7、8号机组建设间隔10个月,单台机组的建设工期65个月。
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田湾核电站1~6号机组建设期间,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现场施工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以及施工对周边大气环境、海域的影响。严格执行配套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辐射环境监测设施等。田湾核电站设置了完整且全面的流出物监测系统和能够覆盖整个厂址区域的环境辐射与气象监测系统。目前已投入生产的1~4号机组在其运行期间严格进行流出物排放监测和环境监测,机组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对环境的可能影响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公众参与专门网页:http://www.cnnp.com.cn
联系电话:0518-82321078科普/0518-82321657技术
传真:0518-82321640
Email:zhaoran@cnnp.com.cn/yangyi02@cnnp.com.cn
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中路28号核电宾馆3楼
邮政编码:222042
3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简介
单位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53号
3.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电话:010-88022817
传真:010-68410354
Email 地址:hpcnpe@163.com
邮政编码:10084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4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5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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