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农历春节年底,对于讨债者都是一种煎熬,欠钱不还的也大有人在。近日,中铝国际及其子公司,因为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下简称:西部水电)欠款不还,发布了公告,将起诉西部水电,以追回欠款及违约金。
(来源:上市公司能源头条 作者:木易)
事情的起因如此,中铝国际与西部水电在2011年7月12日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后又陆续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中铝国际承包管理西部水电位于青海省民和县下川口工业区的“25万吨/年铝基合金大板锭、棒材项目”,合同总价款以“成本+酬金+概算节约分成”的方式确定下来,同时合同对付款方式做出了具体的约定。
看似一切顺利的合作,却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西部水电多次延迟付款,经中铝国际多次催要仍未支付,闹到了今天这种局面。
中铝国际公告中写的清楚,在合同签订后,公司依约定履行了义务,合同约定的项目于2015年12月份投入使用,2016年12月通过整体验收。合同履行过程中,西部水电多次迟延付款,至今仍欠款人民币约1.31亿元,经公司多次催要仍未支付。
另外中铝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下简称:设备公司)及西部水电于2011年7月12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后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设备公司向西部水电管理供应“25万吨/年铝基合金大板锭、棒材项目”建设所需的合同设备,并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无负荷试车,合同价款以“成本+酬金+概算节约分成”的方式确定;合同同时约定了具体的付款方式,并约定“如买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买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以日万分之三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因买方逾期付款导致合同设备的制造商、供应商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买方应赔偿卖方的全部损失”。在签订合同后,同样的,合同签订后,设备公司依约定组织供应了设备,并完成了安装、调试和试车,设备同样在2015年12月份投入使用,2016年12月份通过整体验收。合同履行过程中,西部水电同样多次迟延付款,至今仍欠款人民币约1.61亿元,经多次催要仍未支付。
由于西部水电在上述合同或协议履行过程中违约,未按约定偿还或支付有关款项和费用,中铝国际及其子公司设备公司,将西部水电在2018年12月21日告上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出具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青民初 207 号)及((2018)青民初 208 号),受理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立案。
由于两起案件并发,诉讼的分别是中铝国际与其子公司设备公司,因此,诉讼的请求内容有所区别,中铝国际请求判决西部水电向公司支付欠款人民币约1.31亿元;请求判决西部水电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支付欠款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暂计算至起诉日的欠款利息为人民币约1166.96万元);请求判决西部水电承担本案诉讼费等所有费用。
而子公司设备公司方面除,要求西部水电承担本案诉讼费等所有费用外,还要求,判决西部水电向设备公司支付欠款约1.61亿元及利息1406.2万元、违约金3485.73万元。
公开信息对西部水电的描述并不多,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孙春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电建设、开发、经营;铝基合金、阳极炭素等。
而对于西部水电的项目,也仅找到了,近年来,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不断加快构建新型工业体系,构建有色金属冶炼深加工、现代物流“两翼齐飞”新格局,把民和打造成西部地区重要的铝加工基地,全面推动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等形容。
由于上述案件并未开庭审理,所以,有很多细节内容并未公开,但在中铝国际公告的最后,也提到,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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