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核电发布公告,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客户经营需要,于2017年与烟台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签署了重大合同,约定台海集团向公司一级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采购容器锻件等产品,金额不超过36.5亿元。上述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因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与台海集团签署上述重大合同补充协议,增加提供容器锻件等产品,预计增加22亿元,总金额不超过58.5亿元。
《关于签署重大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增加)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王雪欣先生、王雪桂先生、赵博鸿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