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2018年第一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有关天津市部分产品质量抽查情况。本次抽查6类25种产品,合格17种,合格率为68%。其中,有4类产品合格率100%,分别是农用薄膜、水表、液晶显示器、滴灌带。有2类8种产品不合格,分别是电能表1批次、阀门7批次。
本次抽查电能表产品2批次,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50%。天津兴凯胜电力仪表有限公司生产的单相电子式电能表,潜动指标不合格。
抽查阀门产品15批次,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53.33%。天津市中盛全顺阀门有限公司生产的对夹蝶阀,阀体壁厚测量指标不合格;天津市金蝶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对夹蝶阀,阀体材质成份分析指标不合格;天津路斯特阀门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柄对夹蝶阀,阀体壁厚测量指标不合格;天津冠龙阀门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柄蝶阀,阀体壁厚测量指标不合格;天津市奇工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蝶阀,阀体壁厚测量指标不合格;天津福得士阀门有限公司生产的蝶阀,阀体壁厚测量指标不合格;天津市塘沽第一阀门有限公司生产的闸阀,阀体壁厚测量指标不合格。
通报中指出,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整改。企业要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查清质量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区局提交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整改复查合格后,企业方可恢复正常的生产和销售。
各区局要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按照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对不合格企业开展约谈;对整改完毕企业进行整改复查。对于监督抽查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各区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产品存在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或者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区局可以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帮助企业分析质量问题,督促企业整改。
各区局应当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与频次,建立不合格企业质量管理档案。
各区局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委质监处。
2018年第一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天津市合格产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