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小水电站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水办建〔2018〕15号)精神,对照《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SL752-2017),我省梅山、响洪甸、九里沟、蚌埠闸四座水电站已完成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并通过自验。根据四座电站申请,2018年9月7日至10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省级初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水电处反映。
公示期: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9日
联系人:乔栋梁、潘邦祥
联系电话:0551-62128228、62167158
电子邮箱:jjjsdc@163.com
水电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