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河北邯郸印发于加快推进全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综合监测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综合监测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邯政办字〔2018〕80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综合监测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精准锁源、靶向治理水平,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全市建立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大气污染问题实时发现、快速交办、有效处置和长效监管,全面提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强平台,精准锁定大气污染源头
(一)加强市级平台统筹协调。市级平台建在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市科技大厦,统筹协调全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重点负责指挥和管理各县(市、区)热点网格平台运行,监管各类大气污染问题整改落实,定期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平台运行情况考核问责。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引入第三方服务公司,按照“市县统一招标、分级购买服务”的原则,统筹做好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通过整合国控省控市控监测平台、空气应急监管平台、企业自动在线监测平台、卫星遥感平台、多普勒雷达平台、禁烧红外监测平台等数据资源,对大气环境变化状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维度的监测信息报告。
(二)强化县级平台主体责任。县级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综合监测监管平台,负责对辖区内网格员提交至县级平台的各类污染问题及时分类、移交、跟踪、盯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问题处置到位,形成“发现排查—锁源上传—交办整改—验收反馈”链条式的运行机制。县级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建立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安排专职人员对交办的各类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县级平台建设标准、操作软件、平台显示窗口、各项功能和系统升级服务等由市热点网格专家组统一规划设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筹建平台办公场所和硬件设备等。
(三)加密布设热点网格监测设备。乡(镇、街道)的一线巡查人员主要以手机APP为监测监管平台,切实落实好监管“最后一公里”责任。生态环境部对我市重点区域规划232个热点网格,每个网格面积为3KM×3KM,每个网格内原则上安装4台七参数微型监测设备。在生态环境部已布设188个PM2.5单参数监测设备和先河公司的808六参数微型监测站点基础上,加密布设T-VOCs单参数或七参数微型监测点位,共计396台。其中,市主城区(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密布设56台T-VOCs单参数微型监测点位;市重点污染企业周边加密布设92台七参数微型监测设备;市主城区外的各县(市、区)加密布设248台七参数微型监测点位。加密布设完成后,可实现232个热点网格全域监测,满足数据监测和分析需要,可以有效将污染源报警区域锁定在500M×500M范围内,实现精准锁源。
(四)建立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市级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测监管平台为一级网格;全市20个县(市、区)和市建设、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的监测监管平台为二级网格;全市232个热点网格和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测监管平台为三级网格。各个网格明确网格长和一线网格员,网格长负责管理网格内的总体工作,一线网格员负责现场巡查,一线网格员每天至少对所负责的网格巡查一遍。各级网格之间建立联动互通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兼顾、运转高效、处置有力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完善机制,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一)市级平台运行机制。
1.指挥交办制。市级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关注热点网格、禁烧红外监测等各类平台数据,及时通过市级平台和手机APP向县级平台发布工作指令。
2.过程监管制。平台管理全程留痕,实时掌握监测平台上报的问题整改进度,督促各县(市、区)对长时间、多频次报警区域的问题和交办至责任单位的问题尽快整改反馈,指导各县(市、区)监测监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动态监管整改进度、整改标准及长效管控措施建立情况。
3.协调调度制。坚持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指导责任相结合,对指令传达过程中存在的监管缺失、责任不清、主体不明等问题,及时做好协调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各县(市、区)监测监管平台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4.执法督导制。对连续12个小时持续报警的同一网格,且县级平台处置不力的问题,市级执法队伍进行专项执法督导,依法查处。对长期出现报警的区域,市级组织专门队伍,对该网格进行解剖式督查,对解剖发现的问题限期交办,并全市通报。
5.考核问责制。市热点网格监管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核问责办法,对报警频次、整改情况、反馈时长等方面进行扣分考核评价。对1个月排名后3位的热点网格,市热点网格监管办公室对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全市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对连续2个月或者全年累计3个月通报排名后3位的热点网格,对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连续3个月或全年累计4次通报排名后3位的热点网格,提请市政府主管领导约谈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管领导,并建议所在的县(市、区)委、政府对乡(镇)政府、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启动问责程序。年终综合考核结果报市、县党委组织部门,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参考依据。
(二)县级平台运行机制。县级平台是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测监管的具体实施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主动做好巡查上报、交办整改、反馈验收工作,制定各自平台运行制度,并对乡(镇、街道)运行情况实施考核评比。
1.现场排查制。县级平台要实行工作人员24小时轮班制度,确保昼夜人在岗、尽到责,监管无空档,实时将报警信息推送至乡(镇、街道)监测监管平台和具体网格员。接到报警推送信息后,各县(市、区)一线网格人员1小时内赶赴报警区域开展巡查。
2.锁源上传制。一线网格员对报警网格内的工业企业排放、建筑道路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垃圾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开展细致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类型逐个以拍照、文字等形式通过手机APP向所属县(市、区)监测监管平台上报,明确登记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拟处理部门等信息。
3.交办整改制。县(市、区)监测监管平台接到一线网格人员上报巡查问题后,明确责任部门,快速交办。县级工作人员根据上报的问题类型、工作量大小,确定办结时限。相关责任部门接到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高标准整改到位,并定期巡查,防止反弹,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反馈验收制。问题整改后,要及时向县级监测监管平台提交整改报告。一线网格员要实时关注所负责的热点网格问题整改动态,及时现场核对责任部门提交的问题整改报告,对整改标准不高、整改不彻底的,要向县级平台及时反馈,不予通过验收;对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做销号处理。
三、健全机构,保障热点网格工作高效运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热点网格综合监测监管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武金良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洪涛、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尚万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齐海新、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专员李建亮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尚万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建亮同志兼任。6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参照市级做法,健全县级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综合监测监管组织机构,成立县级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综合监测监管工作组织机构。
(二)强化队伍建设。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牵头做好市热点网格综合监测监管办公室工作,根据新增工作任务,核定人员岗位,充实办公室力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正式机构编制批复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现有人员基础上,可通过劳务派遣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增加工作人员,确保办公人员达到10至15人,并迅速开展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6月底前,市级层面成立专门督查执法队伍,接收市级平台督查指令,对高发区域和易反弹的报警点位开展督导,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严格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执法监管,并定期指导各县(市、区)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技防与人防作用,确保各类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
察院,市各人民团体。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