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哈尔滨市松花江避暑城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YZB(F)-公-201801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YZB(F)-公-2018013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避暑城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采购
项目联系人:庞工
联系方式:0451-82322152、0451-82346678转800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0451-585644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哈尔滨市松花江避暑城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采购招标公告
2017年12月哈尔滨市松花江避暑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列入国家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15〕9号、国家发改委发改经体〔2017〕2010号及黑龙江省发改委黑发改体改函〔2017〕355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哈尔滨市松花江避暑城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避暑城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采购。
二、项目编号:DYZB(F)-公-2018013。
三、项目概况:试点项目范围为哈尔滨市松花江避暑城,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境内,紧邻利民开发区,西靠滨北铁路、南接环城高速路,北侧、东侧分别为呼兰河、松花江,坐落在两条水系交汇处,规划总面积32.9平方公里。投资建设配电区域内配电网、负责配电网的维护、检修、运营和事故处理、遵循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履行安全可靠供电、保底供电和社会普遍服务等义务。
四、投资规模:根据《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供电专项规划》(2011-2030),电网建设总投资19164.60万元,其中66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投资12014万元,10千伏电网建设投资7150.6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的投资额为准。
五、建设内容:根据《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供电专项规划》(2011-2030),避暑城区需建2座66千伏变电站,三家湾1号变电站3*50兆伏安,三家湾2号变电站2*50兆伏安。规划电压等级为66千伏及10千伏2个电压等级。区域内规划新建66千伏线路56.1千米,10千伏线路52回,新建线路总长173.47千米,新建联络开关26台。具体建设内容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业主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中载明的配电区域为准。
六、建设工期:根据《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供电专项规划》(2011-2030),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具体施工节点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7.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地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鼓励混合所有制或者民营企业法人参加),主营业务须包含电力供应;电力输配;电网及设备的建设、运营、维护和改造等业务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3人员要求:
7.3.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电力系统从业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电力系统相关工作能力,至少具有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管理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
7.4财务状况及相关要求:
7.4.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年度财务报告(2015年-2017年)应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17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向税务部门申报过的财务报表;
7.4.2投标人承诺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7.5投标人须承诺符合《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及《关于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精神积极做好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东北监能资质[2018]6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7.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资建设配电区域内配电网、负责配电网的维护、检修、运营和事故处理、遵循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履行安全可靠供电、保底供电和社会普遍服务等义务(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7.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7.10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本招标公告第七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九、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十、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39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邮编:150090
联系人:庞女士
电话:0451-82322152、0451-82346678转8009
传真:0451-82322152
电子邮件:dongyuzhaobiao@163.com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庞工0451-82322152、0451-82346678转800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4日
中标日期:2018年06月08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哈尔滨哈投供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松北区哈投大厦(创新二路277号)3109室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双方约定
评审专家名单:
张爱莲、潘明珠、许延平、邓立强、华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