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河南济源市下岗职工王先生在农村商业银行领取低保时,意外的发现存折上多了16.8元的“补贴”。经询问大堂经理得知,原来这是供电公司提前返还给他的2017年10——12月份3个月的电费补贴。
所谓的电费补贴是用电基数电费。自2012年7月实施阶梯电价以来,济源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家庭每月可免费用电10千瓦时。免费用电基数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即电费由供电部门正常收取,免费资金按每月5.6元的标准,将返还金额转至低保户、五保户账户,一般是一季度一返还。
由于济源市从2005年就开始进行城乡一体化建设,所有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体都纳入全市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并建立详细档案与银行账户(社农惠农补贴资金专户),河南济源供电公司充分借助这一有利平台,根据民政局提供的名单及银行账户,每季度及时将用电基础电费返还给“两保户”。
据悉,今年共有42260户居民享受到了该项惠民政策,自2012年阶梯电价实施以来,济源地区共返还“两保户”基数电费51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