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6月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会。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晓林出席会议并讲话。王晓林指出,各部门、各企业务必要认清严峻的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切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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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

2017-06-08 16:40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

6月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会。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晓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晓林指出,各部门、各企业务必要认清严峻的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切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深刻汲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大事故和近期发生的电力建设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弥补管理工作缺陷,克服麻痹心理,端正工作态度,努力构建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住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王晓林强调,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保障下的可持续发展。要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套制定各岗位责任清单,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要真正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力向下传导至班组、项目部等生产一线。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勇于执纪、敢于问责。各地发改委(能源局)、经信委等负有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禁违规审批、违规核准电力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和批建不符现象。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地方发改委(能源局)、经信委及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属地监管与行业监管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同保障电力安全生产。

王晓林要求各部门、各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充分沟通协调,完善保电方案,细化保电措施,密切配合,确保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事故多发频发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要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工程源头管理,建立合理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开工程序和报备制度,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坚决查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资委综合局、安监总局监管二司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对开展上述两项活动给予了肯定,并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指导。

会议通报了今年1-5月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国家电网公司、大唐集团、中国能建集团、南方能源监管局、四川能源监管办5家单位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信息中心、资质中心、可靠性中心负责人,以及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有关负责人,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电建协、质监总站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原标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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