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受理了3个火电项目,分别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平原县王杲铺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节能改造项目。详情如下:
1、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工程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集团)位于滨海经济开发区内,于1995年8月由原山东潍坊纯碱厂和山东羊口盐场两个国有大型企业为龙头组建形成。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热力电力分公司(简称热电厂)担负着为集团各企业和开发区部分企业及居民的供电、供汽任务。热电厂自1989年建厂以来,建有一期和二期工程。一期工程为1×6MW+3×12MW汽轮机组配5×130t/h煤粉炉;二期工程为2×24MW汽轮机组配1×220t/h+2×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且一、二期工程均通过了环保验收。为了满足企业发展和居民的生活需要,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了三期工程2×50MW汽轮机组配4×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三开一备)和四期工程150MW抽凝式汽轮机组+30MW背压式汽轮机组+3×60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二开一备)。
建设内容包括三期工程(2×50MW汽轮机组配4×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和四期工程(150MW抽凝式汽轮机组+30MW背压式汽轮机组+3×60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三期工程总投资89310万元,环保投资8230万元,占三期工程总投资的9.2%;四期工程总投资147300余万元,环保投资10113.2万元,占四期工程总投资的6.9%。
结论
111.1.1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工程三期项目生产工况为75.61%~83.09%,四期项目生产工况为76.8%~81.5%,均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HJ/T255-2006)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的75%以上的要求。
11.1.1.2废气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三期工程9#锅炉总排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45.0mg/m3、83mg/m3、104mg/m3,11#锅炉总排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9mg/m3、121mg/m3、133mg/m3,12#锅炉总排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8.5mg/m3、8mg/m3、130mg/m3,四期烟囱总排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7mg/m3、14mg/m3、113mg/m3,二期烟囱总排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0mg/m3、4mg/m3、137mg/m3,均符合执行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表3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不符合参考标准《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3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参考标准《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1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期工程、四期工程、二期工程烟囱烟气黑度均为<1,符合执行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表3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参考标准《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1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期工程、四期工程、二期工程汞基准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10-2mg/m3,均符合参考标准《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1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期工程9#锅炉脱硝效率为67.4%~75.9%、除尘效率为99.77%~99.79%、除尘固硫效率为91.1%~91.7%,11#锅炉脱硝效率为68.1%~71.0%、除尘效率为99.86%~99.87%、固硫效率为87.7%~93.0%,12#锅炉脱硝效率为65.9%~74.2%、除尘效率为99.86%~99.87%、固硫效率为98.6%~99.9%,四期工程锅炉脱硝效率为72.3%~73.1%、除尘效率为99.98%~99.92%、脱硫效率为90.7%~98.8%,均符合设计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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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组织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三期工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值为0.778mg/m3,四期工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值为0.826mg/m3,均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标准限值;三期工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最大值为1.0mg/m3,四期工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最大值为0.27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11.1.1.3废水监测结果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3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范围为7.02-7.20,SS、BOD5、氨氮、CODCr、石油类的日均值的最大值分别为:13mg/L、0.8mg/L、0.793mg/L,9mg/L、0.19mg/L,3期输煤冲洗水沉淀池pH范围为7.12-7.43,SS日均值的最大值为19mg/L,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
4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范围为6.98-7.22,SS、BOD5、氨氮、CODCr、石油类的日均值的最大值分别为:17mg/L、0.6mg/L、0.975mg/L,7mg/L、0.22mg/L,4期输煤冲洗水沉淀池pH范围为7.18-7.30,SS日均值的最大值为21mg/L,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新建灰场渣场北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的日均值分别为:2.91×104mg/L、8.71×103mg/L、19.4×104mg/L,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V类标准;pH范围为7.80-7.82、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氟化物的日均值分别为6.1mg/L、0.486mg/L、17.4mg/L、1.89mg/L,砷、六价铬均未检出,优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V类标准。
11.1.1.4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东厂界4#点位监测结果为65.6~67.7dB,不符合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和参考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超标范围为0.6~2.7dB(A)。其余5个点位10个监测结果为49.2~63.7dB(A),均符合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和参考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夜间噪声北厂界6#点位监测结果为49.6~50.1dB(A),均符合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和参考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其余点位10个监测结果为60.2~64.4dB(A),均不符合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和参考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超标范围为5.2~9.4dB(A)。超标主要原因为本项目工业噪声。
11.1.1.5固体废物排放、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三期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灰和渣,其产生量为15.96万t/a。四期工程灰和渣年产固废总量为30.69万t/a。项目产生固废全部外售第三方企业进行处理综合利用,生产建材等。
11.1.1.6总量核算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数据,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工程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96.1t/a,能够满足鲁环函[2006]481号排放总量指标的相关要求。
11.1.1.7公众意见调查
4%的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表示基本满意,96%的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表示满意。
211.1.2验收结论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工程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11..22建议
1、对本项目的脱硝、除尘、脱硫设备进行改造,使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符合新标准的排放要求;
2、进一步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3、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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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
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位于乐陵市经济开发区挺进东路南侧,是乐陵市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公司现有装机规模为4×75t/h循环硫化床锅炉+1×12MW抽凝式发电机组,分两期建设,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75t/h循环硫化床锅炉+1×12MW抽凝式发电机组,于2002年取得环评批复,2003年投产运行;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75t/h循环硫化床锅炉,于2011年建成投产至今,于2015年取得环评批复,补齐环评手续。
项目总投资21586万元,在乐源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现有厂区预留地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1×26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配1×3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SCR脱硝系统,电袋复合除尘器+湿式脱硫除尘+湿式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及其它附属设施。
项目名称: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一炉一机,1×26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1×CB30MW汽轮机组。项目建成后将替代现有4台循环流化床供热锅炉+12MW抽凝机组(备用)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乐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陵市挺近路南、乐源热电厂厂区
投资:项目总投资21586万元,环保投资为7000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180人,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度,每班生产8小时,年操作时间约7920h
占地面积:24700m2
结论与建议
10.1工程基本情况
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位于乐陵市经济开发区挺进东路南侧,是乐陵市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公司成立于2001年,占地106亩,现有装机规模为4×75t/h循环硫化床锅炉+1×12MW抽凝式发电机组,分两期建设,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75t/h循环硫化床锅炉+1×12MW抽凝式发电机组,于2002年取得环评批复,2003年投产运行;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75t/h循环硫化床锅炉,于2011年建成投产至今,于2015年取得环评批复,补齐环评手续。项目总投资215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2.4%。
2015年12月公司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2016年1月4日山东省环保厅进行了环评批复(鲁环审[2016]1号)。
10.2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并进行了优化,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正常。
10.3验收结论
10.3.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的生产负荷均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要求
10.3.2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排气筒脱硝脱硫除尘后监测结果中SO2、NOX、烟尘、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为14.9mg/m3、36.8mg/m3、3.9mg/m3、0.062ug/m3,黑度小于1,均符合执行标准《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2标准限值以及《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第二号修改单相应要求;此外氨的最大排放速率为0.80kg/h,满足参考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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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无组织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最大浓度值0.662mg/m3,满足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中无组织颗粒物的限值要求;氨最大排放浓度值为0.16mg/m3,满足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环境空气TSP最大小时值0.175mg/m3,氨最大小时值0.05mg/m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标准限值要求。
10.3.3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中谷淀粉厂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结果中,CODcr、BOD5、氨氮、SS、动植物油、溶解性总固体的最大浓度分别为231mg/L、55.3mg/L、1.22mg/L、11mg/L、0.74mg/L和1998mg/L,此外pH在7.29-7.56之间,均满足参考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要求以及乐陵市污水处理厂接收水质要求。
地下水监测指标中:pH在6.96-8.29之间、高锰酸盐指数在1.00-1.14mg/L之间,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3类标准。此外地下水监测指标中石油类在0.06-0.10mg/L之间、硫化物在0.005mg/L以下、氟化物在0.339-3.26mg/L之间。
10.3.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9.4~53.5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6.5~49.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夜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期间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7.7~49.3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3.2~45.2dB(A)之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10.3.5固体废物排放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炉灰、炉渣、脱硫石膏、废树脂、废反渗透膜、脱硝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炉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外卖给乐陵市昌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树脂和废催化剂委托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处理。
10.3.6总量核算
本项目排放的SO2、NOx、汞及其化合物及CODcr和氨氮的核算总量分别为45.38t/a、109.4t/a、0.075kg/a、5.22t/a和0.52t/a,均满足污染物总量确认书及环评批复中的总量要求。
10.4验收建议
(1)加强烟尘等环保设施的更新、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尽快取得合格证。
(3)加强灰渣、煤场的管理,以减少扬尘污染。
(4)完善导排系统,加强污水管理,确保废水综合利用。
(5)加强各类风险源的管理工作,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置,减少污染事故对周边环境影响。
(6)进一步做好厂区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危废按照国家要求得到合理处置。
(7)加强生产管理,如有生产设施或者其他方面发生变化,应及时向环保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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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原县王杲铺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节能改造项目
平原县王杲铺镇热电有限公司现有1台75吨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C6-3.43-0.49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35吨链条炉配B3-35/5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但由于运行时间较长,致使设备老化,故障率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利用效率、自动化水平低,管理难度大,综合能效低。与现有生产环节不配套,不利于王杲铺镇经济快速发展。
目前,环保形势日益严峻,环保要求愈来愈高,现有电厂已不能满足超低排放的要求,技术改造成本较高。经综合考虑,建设单位拟淘汰35吨链条炉配B3-35/5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将75t/h锅炉进行改造,同时建设1台110t/h循环流化床和1台12MW背压机组。
平原县王杲铺镇上大压小节能改造项目,配套建设1台110t/h循环流化床和1台12MW背压机组,设计年发电量6.4×107kWh、供热1.4×105GJ.拟建项目总投资9809.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1万元。
概述
平原县王杲铺镇热电有限公司现有1台75吨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C6-3.43-0.49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35吨链条炉配B3-35/5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但由于运行时间较长,致使设备老化,故障率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利用效率、自动化水平低,管理难度大,综合能效低。与现有生产环节不配套,对于园区的生产形成了制约,不利于园区快速发展。目前,环保形势日益严峻,环保要求愈来愈高,现有电厂已不能满足超低排放的要求,技术改造成本较高。经综合考虑,建设单位拟按超低排放的标准投资建设该项目。
20.2.2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2.1废气
1、脱硝
本工程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氮氧化物产生浓度控制在250mg/m3以下,本工程采用SNCR+SCR综合烟气脱硝设施,脱硝效率≥80%。
2、除尘
拟建项目采用袋式除尘器+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工艺,综合除尘效率≥99.95%,经高效除尘后,本工程烟囱出口烟尘排放超低排放的要求。
3、脱硫
拟建项目采用石灰-石膏法湿法脱硫,脱硫系统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98.2%。
20.2.2.2废水
拟建项目首先考虑将各类生产废水优先回用,剩余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至泰鼎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拟建项目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
20.2.2.3噪声
拟建工程主要噪声源为汽轮发电机、锅炉风机、引风机、空压机、磨煤机、大型水泵以及锅炉排汽等,噪声水平一般在80~120dB(A)之间。本工程在设备定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管道设计时,对装有高噪声设备的厂房采取吸音降噪措施,并在高噪声设备上加装消声器、隔声罩,采用减振基座,对冷却塔隔声屏障等措施,基本上可控制生产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20.2.2.4固废
本工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灰渣、脱硫石膏、生活垃圾,平原县王杲铺镇热电有限公司已与相关单位签订灰渣及石膏购销协议,可做到灰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阴阳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0.3环境影响评价
20.3.1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由现状评价结果可以看出:1#~6#点SO2、NO2小时浓度和SO2、NO2、TSP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H3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一次最高容许浓度;1#~6#PM2.5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387倍、0.280倍、0.320倍、0.413倍、0.293倍、0.360
倍;1#~6#PM10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080倍、0.053倍、0.060倍、0.120倍、0.060倍/0.087倍。
1#~6#PM10超标是因为扬尘较多造成的;1#~6#PM2.5超标主要是因为工业点源和汽车尾气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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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表水
由现状评价结果可以看出,CODcr在1#、3#点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125倍、0.125倍;BOD5在1#、3#点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120倍、0.160倍;硫酸盐在1#、2#、3#点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464倍、0.928倍、1.796倍;总磷在1#、2#、3#点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2.400倍、0.800倍、0.050倍;总氮在2#、3#、4#点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040倍、0.095倍、0.295倍。
1#点CODcr、BOD5超标,主要是因为上游来水超标主要与上游恩城镇有森力、汉德、雪帝三个啤酒厂排水及沿河村庄生活污水排放有关;3#点CODcr、BOD5超标,主要是流经许多村庄、社区,生活污水排放造成的;总磷、总氮、硫酸盐超标,主要是由于马减竖河流经许多村庄、社区,生活污水排放造成的。
3、地下水
由现状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总硬度在2#、3#点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110倍、0.500倍;硫酸盐在2#、3#点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970倍、0.680倍;氯化物在1#、2#、3#点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180倍、0.980倍、0.370倍;溶解性总固体在3#点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0.100倍。总硬度、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超标,是由于当地地质条件引起的。
4、噪声
由现状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夜间噪声在1#、3#、4#超标,主要是因为1#、3#点靠近锅炉房,4#点靠近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
20.3.2环境质量预测结果
1、环境空气
拟建工程SO2、NO2、PM10最大叠加浓度小时和日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2、地表水
拟建项目首先考虑将各类生产废水优先回用,剩余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至泰鼎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拟建项目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
3、地下水
拟建工程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脱硫废水系统废水、循环水排污等。主要的地下水污染单元为生活污水单元、工业废水单元和燃油库,拟建项目采用严格的防渗措施,在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当地地下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事故状态下,及时发现,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当地地下水的影响。
4、声环境
预测结果表明:二期工程投产后,各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对应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20.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拟建工程环保投资共计118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0%。拟建工程不仅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通过带动周围相关污水处理、水泥、建材、运输等行业的发展,增大劳动就业率,有较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20.5清洁生产
本工程的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数YⅠ=90≥85,因此,本工程属于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20.6公众参与
从调查结果看,100%的公众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通过本次公众参与活动,了解了公众对拟建项目的关注点与态度。由调查结果可知,公众基本支持拟建项目的建设。
20.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为了保护环境,保证工程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拟建项目应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并购置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
20.8结论
平原县王杲铺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节能改造项目属国家鼓励发展的建设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以及平原县热电联产规划和土地规划,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废水、废气和噪声的达标排放,灰渣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拟建工程风险值可以接受,风险预案和防止风险二次污染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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