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DSBDSB是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的一种实施机制,它使用户能够通过改变自己的用电方式,以竞价的形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并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而不再单纯是价格的接受者。供电公司、电力零售商和大用户可以直接参与DSB,而小型的分散用户可以通过第三方的综合负荷代理(Aggregator)间接参与DS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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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环境下的需求侧响应(三)

2017-02-10 09:11 来源:电力市场观察 

3.3DSB

DSB是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的一种实施机制,它使用户能够通过改变自己的用电方式,以竞价的形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并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而不再单纯是价格的接受者。供电公司、电力零售商和大用户可以直接参与DSB,而小型的分散用户可以通过第三方的综合负荷代理(Aggregator)间接参与DSB。

DSB有多种灵活的实施机制,主要集中在以下2个方面。

(文章出自微信公众号电力市场观察 ID:cloudPowerMarket)

3.3.1全部电力需求参与市场竞争

有如下形式:

1)用户直接与发电公司签订双边交易合同,如大用户直购电。

2)需求侧(供电公司、电力零售商或大用户)参与市场需求竞价,即提供类似发电公司竞价曲线的需求侧竞价曲线,如基于线性竞价函数的发电公司和大用户竞价的随机优化模型、考虑风险的购电商最优购电分配并结合电价预测DSB策略、在北欧电力市场中电力零售商的分段线性报价模型、购电商参与日前和实时平衡市场竞价的两阶段博弈过程,以及针对发电公司、供电公司和大用户共同参与竞价的市场中考虑风险的供电公司最优竞价策略。

3.3.2参与需求改变量的竞争

这部分内容相当丰富,与电力市场诸多方面相联系。在不同形式的市场,用户可以参与主/辅市场竞价,如参与主能量市场竞价或者与电能/备用报价联合出清、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竞价、参与紧急需求响应竞价等;在不同的时间尺度上,用户可以参与日前/实时市场竞价;在不同的市场运行模型,用户可以参与物理/合同市场竞价;根据不同的调整方式,用户可以参与增/减负荷竞价。

在允许DSB的电力市场中,用户可以主动参与到市场的一系列定价过程中,有利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DSB作为系统的备用容量有利于提高系统可靠性和备用资源的灵活性,同时,实施DSB也可以显著提高需求弹性,进而有效抑制发电商的市场力和价格尖峰。

4、实施DR的成本效益分析

对实施DR项目进行合理的成本效益综合分析,有利于引导DR实施机构进行合理运作,也有利于参与DR的用户进行相关的经济决策分析,是保证电力市场下DR成功推广和实施的关键。

4.1实施DR的成本

实施DR的成本可以分为参与成本和系统成本,其中参与成本是由个人用户参与DR项目并调整用电方式而引起的,而系统成本是由DR项目的实施机构为了建立相应的基础支持设施而引起的。参与成本一般由参与DR项目的用户来承担,而系统成本由DR实施机构来承担,其回收方式有征税和征收DR公益基金等。附录A表A2给出了实施DR的成本详细分类及说明。

4.2实施DR的效益

实施DR的效益可以分为直接效益、间接效益和其他效益,其中直接效益属于参与DR项目的用户,而间接效益和其他效益属于所有的电力用户。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可以用货币来量化,而其他效益则很难量化。

4.3用户参与DR的过程

DR项目的制定前提是,使用户的用电安排有利于电力生产的安全和经济,这样不仅便于电力公司与电力用户进行互动,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各种DR项目的优势,实现多方共赢。图2说明了用户参与DR项目的具体决策过程。

由图2可以看出,用户参与DR项目的核心决策步骤有2步,即是否签订DR合同和是否做出响应。在制定每一步的决策时,用户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成本和效益分析。DR项目合同内容一般包括电价费率体系、中断提前通知时间、中断次数和持续时间、中断赔偿或电价折扣、未能响应时的违约惩罚等。用户约束一般包括预期响应能力、预期响应策略和参与成本等。响应成本一般包括削减负荷的机会成本、重新安排生产计划的成本和舒适度成本等。响应效益的影响因素包括电价折扣和违约惩罚、中断持续时间、负荷削减量等。

5、开展DR的建议与设想

从世界各国开展的各类DR项目的实施效果来看,DR是缓解系统短期容量短缺和推迟电网升级投资的有效方法,尤其在竞争性电力市场中,它能够降低系统高峰期电价、减少电价波动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和保证市场稳定运行,对电力工业和经济发展以及环保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战略作用。

借鉴国外开展DR的经验教训,在中国电力市场中,引入DR机制并形成有利于其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节约用电、合理用电、优化用电的战略性措施,也是实现节能、环保、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可以为创建节约型社会发挥更大作用。结合中国电力工业的现状,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与设想:

1)进一步促进电价与激励措施。完善现行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调整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峰谷价差和时段划分标准,建立上网环节与销售环节峰谷电价联动机制;推行和完善丰枯电价和季节性电价;在条件成熟的地区逐步推行CPP;在用电量和负荷弹性较大的用户中试行RTP。

开展DLC和IL试点,并制定相应的用户补偿措施,逐渐改变以往行政性的拉闸限电方式。在市场条件成熟的时候,开展大用户和部分配电公司直接参与市场竞价的试点,建立允许DSB的竞价市场和保证系统运行可靠性的EDR计划。

2)优化DR的实施策略。由政府起主导作用,将建立DR项目纳入政府推进DSM的工作中去,并由系统调度机构和供电公司负责实施DR,将各类DR项目合同提供给用户选择,并加大建立DR技术支持系统的力度。

通过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或以电费附加方式设立DR公益计划资金,用于DR的宣传培训、补贴、评估和风险防范等,扶持和促进DR的长期有效实施,并由电力监管机构对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3)推进综合资源规划。协调电力供应侧和需求侧资源,并在市场设计时对二者进行整体规划,将DR资源纳入辅助服务市场和远期容量市场中,改变依靠增加能源供应来满足需求增长的传统模式,实现综合的经济效益。从系统规划与运行、用户、节能和环保等多方面来评估实施DR的可能性和成本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DR评估体系。

(完结)

延伸阅读: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需求侧响应(一)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需求侧响应(二)

原标题:知识百科|电力市场环境下的需求侧响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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