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布了《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消弧线圈、接地变及成套装置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标准中对如下方面做出了重点标注:检测报告1)检测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境内检验机构须具有计量认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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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上消弧线圈、接地变及成套装置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2016-12-16 15:57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布了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消弧线圈、接地变及成套装置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标准中对如下方面做出了重点标注:

检测报告

1) 检测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境内检验机构须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须涵盖所核实产品。境外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同时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检测机构名单详见附录 A。

2) 消弧线圈接地变成套装置检测报告应具备成套装置的检测报告或消弧线圈、接地变和控制器的检测报告;

3) 消弧线圈成套装置检测报告应具备成套装置的检测报告或消弧线圈、控制器的检测报告。

4) 检测产品类型与被核实的产品相一致。

5) 国标、行标规定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有差异的,优先以国标为准;国标、行标均未明确检测报告有效期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按长期有效认定。

6) 成套装置、消弧线圈、接地变、控制器的试验项目应符合 DL/T 1057-2007 规定的型式试验项目的要求,具体试验项目详见附录 B。

7) 当产品在设计、材料或制造工艺改变或者产品转厂生产或异地生产时,重新进行相应的型式试验。

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消弧线圈、接地变及成套装置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对消弧线圈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 10kV 及以上消弧线圈、接地变及成套装置产品供应商核实工作。包括:

1) 10kV-35kV 干式消弧线圈及接地变成套装置

2) 35kV 油浸式消弧线圈及接地变成套装置

3) 10kV-35kV 干式消弧线圈成套装置

4) 35kV-66kV 油浸式消弧线圈成套装置

5) 10kV-66kV 消弧线圈

6) 10kV-35kV 接地变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核实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序号 标准号/书号 标准名称/书名

1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2 GB311.2~6 高电压试验技术

3 GB 8287.1 高压支柱瓷绝缘子

4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5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6 GB10230 有载分接开关

7 GB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8 GB 1208 电流互感器

9 GB1094.1~5 电力变压器

10 GB/T 1094.6 电力变压器 第 6 部分:电抗器

11 GB1094.11 干式电力变压器

12 GB7328 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

13 GB7354 局部放电测量

14 GB7449 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试验导则

15 GB/T13540 抗地震性能试验

16 GB/T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17 GB/T17626.2~1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18 DL/T1057 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技术条件

19 DL/T 620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20 Q/GDW168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

21 国家电网公司10kV~66kV 消弧线圈装置技术标准

22国家电网生[2004]61号预防 10kV~66kV 消弧线圈装置事故措施

23国家电网生[2006]51号消弧线圈装置技术改造指导意见

2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管理规范[2005]《10kV~66kV 消弧线圈装置技术标准》

2 资质信息

2.1 基本信息

※2.1.1 基本信息

查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2.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

查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

2.1.3 财务信息

查阅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原件或电子版扫描件,其中审计报告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

2.1.4 资信等级证明

查阅银行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

2.1.5 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

查阅验资报告。

2.2 报告证书

※ 2.2.1 检测报告

查阅检测报告。

1) 检测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境内检验机构须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须涵盖所核实产品。境外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同时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检测机构名单详见附录 A。

2) 消弧线圈接地变成套装置检测报告应具备成套装置的检测报告或消弧线圈、接地变和控制器的检测报告;

3) 消弧线圈成套装置检测报告应具备成套装置的检测报告或消弧线圈、控制器的检测报告。

4) 检测产品类型与被核实的产品相一致。

5) 国标、行标规定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有差异的,优先以国标为准;国标、行标均未明确检测报告有效期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按长期有效认定。

6) 成套装置、消弧线圈、接地变、控制器的试验项目应符合 DL/T 1057-2007 规定的型式试验项目的要求,具体试验项目详见附录 B。

7) 当产品在设计、材料或制造工艺改变或者产品转厂生产或异地生产时,重新进行相应的型式试验。

2.2.2 鉴定证书

查阅鉴定证书。

※ 2.2.3 管理体系认证

查阅管理体系认证书。

至少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定期年检记录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2.3 产品业绩

查阅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

1) 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

2) 出口业绩须提供报关单,出口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合同,业绩电压等级与国内不同时,往下取国内最接近的电压等级。

3) 不认可的业绩有(不限于此):

① 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2015 年以后国网整站招标的除外)。

② 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③ 供应商与经销商、代理商之间的业绩(出口业绩除外)。

3 设计研发能力

3.1 技术来源与支持

查阅与合作支持方的协议,以及设计文件图纸等相关信息。

3.2 设计研发内容

查阅产品研发的设计、试验、关键工艺技术、质量控制方面的情况。

3.3 设计研发人员

查阅设计研发部门的机构设置及人员信息。

3.4 设计研发工具

查阅实际研发设计工具等相关信息。

3.5 获得专利情况

查阅与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

3.6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查阅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并已发布的标准及相关证明材料信息。

3.7 产品获奖情况

查阅与产品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的相关信息。

4 生产制造能力

※4.1 生产厂房

查阅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厂房设计图纸等相关信息。

具有与产品相配套的厂房,厂房可租用,但须有租用合同,且租赁合同不短于 5 年。厂房面积、洁净程度要能满足生产需要。

※4.2 生产工艺

查阅供应商提供的工艺控制文件、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工艺流程控制记录等相关信息。

4.2.1 工艺控制文件

各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工艺控制文件应齐全、统一、规范。其工艺文件中所规定的关键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不低于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各工艺环节中无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

4.2.2 关键生产工艺控制

产品工艺技术应成熟、稳定。从原材料、组部件到产品入库所规定的每道工序的工艺技术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具有完整的工艺控制文件(干式:线圈、环氧树脂真空浇注、固化、装配、试验等;油浸式:线圈、器身装配、干燥、试验等)。各个工序应按工艺文件执行,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现场定置管理,有明显的标识牌,主要的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图表上墙。66kV 及以下消弧线圈和 35kV 及以下接地变必须本厂自己生产。

※4.3 生产设备

查阅主要设备的现场实际情况及购买发票等相关信息。

1) 具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设备(详见附录 C),设备应自有,不能租用,且使用情况良好。

2) 设备使用正常,设备上的计量仪器仪表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4.4 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查阅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文件(如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社保证明等),包括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等人员数量。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观察现场人员的操作水平。

1) 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专职生产人员及技术人员。一线生产人员培训上岗, 操作熟练。

2) 具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

5 试验检测能力

※5.1 试验场所

查看试验场所现场情况。

具有与试验产品相配套的试验大厅(场所),试验大厅(场所)满足试验要求。不能整体租用、借用其他公司的试验大厅(场所),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出厂试验。

※5.2 试验检测管理

查阅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过程记录以及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关信息。

具有试验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试验标准,并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5.3 试验检测设备

查阅设备的现场实际情况及购买发票等相关信息。

1) 具有满足全部出厂试验项目的设备(详见附录 D(打*号的为必备试验设备)),不能租用、借用其他公司的设备、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出厂试验。

2) 设备使用正常,具有相应资格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5.4 试验检测人员

查阅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文件(如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等)、人员资质证书以及培训记录。

试验人员能独立完成试验,操作熟练,能理解或掌握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的试验结果分析能力。高电压试验人员至少有 2 人,经过考核培训持证上岗。

※5.5 现场抽样

5.5.1 抽查出厂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

现场抽查相近产品的 2 份出厂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出厂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必须完整、正确,存档管理。

5.5.2 抽样检测

在已具备出厂条件的产品中抽取 1 台相近型式产品,选取出厂试验项目中的 2 个项目,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试验,核实试验方法、试验场地环境、人员操作能力、仪器设备有效性和产品性能,上述任何一个方面存在问题,则现场抽样不满足。

6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

※6.1 管理规章制度

查阅原材料组部件管理规章制度。

1) 具有进厂检验制度,具有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制度。

2) 外购原材料(硅钢片、电磁线、环氧树脂、绝缘材料、绝缘油)、组部件(有载分接开关、套管)具有供应商筛选制度。

※6.2 管理控制情况

查看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实际执行情况。

1) 设计选用的原材料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不能有国家明令禁止的。

2) 按工艺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管理文件,根据生产计划采购。主要原材料组部件供应商变更有相应的报告并在相关工艺文件中说明。

3) 按规定进行进厂检验,验收合格后入库,检测记录完整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4) 物资仓库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和适宜的环境,实行定置管理,分类独立存放,标识清晰、正确、规范、合理。

3) 原材料组部件使用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7 售后服务及产能

7.1 查阅管理文件、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档案以及售后服务记录等相关信息。

7.2 产能情况通过现场实际情况及供应商提供的产能计算报告,根据产品生产的瓶颈进行判断。

产能瓶颈环节:线圈绕制能力,总装配能力,整机烘干能力(受制于干燥炉的数量及容纳能力),出厂试验能力(受制于出厂试验设备数量及人员操作熟练程度)。

本标准中标记“※”的内容为供应商应具有的产品生产能力最低要求,其它未标记“※”的内容同样是判断供应商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重要条件。

附录 A 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

1、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2、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仪表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3、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6、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7、东北电力电器产品质量检测站

8、 KEMA 实验室

9、 CESI 实验室

10、其它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

附录 B 型式试验报告项目(带*为例行试验项目)

1、成套装置

1) *系统电容电流测量及跟踪功能试验

2) 电流调节试验

3) 最大谐波电流输出值测量

4) 模拟单次单相接地故障试验

5) 模拟间歇性单相接地故障试验

2、消弧线圈

1) *绕组电阻测量

2) *绝缘电阻测量

3) *电压比测量(有二次绕组时)

4) *电流测量

5) *外施工频耐压试验

6) *感应耐压试验

7) 雷电冲击试验

8) 温升试验

9) 电压-电流特性曲线测量

10) *局部放电测量 (干式消弧线圈绕组或整体,局部放电量不大于 10pC)

3、接地变压器

1) *绕组电阻测量

2) *绝缘电阻测量

3) *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有二次绕组时)

4) *零序阻抗测量

5) *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

6) *工频耐压试验

延伸阅读:

【10kV及以上电抗器】2017年国网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40.5kV及以上断路器】2017年国网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国网2017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避雷器

【国网2017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变电站(含智能变电站)用保护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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