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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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北京2016第三批协议库存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16-12-16 09:55 来源: 国家电网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6年第三批协议库存物资招标采购(含相应服务)的供货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电缆分支箱、1kv电缆终端、配电箱、低压开关、断路器、)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货物清单

本批次协议货物采购协议供货期限为:本合同供货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买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供货期限)通过供货单向卖方采购并交货的合同货物价款为《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列明合同价款的80%且不超过120%。如果上述期限届满时,买方采购合同货物价款未达到80%的,供货期限延长至达到80%止,但延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供货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本条第(3)、(4)、(5)款的内容需要在“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中进行明确,专用部分未要求,投标人可不予适用。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不一致的,以“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行为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6本次招标“10kV电缆及电缆终端”中投标人身份应为电缆制造商,采购的10kV电缆终端允许投标人外购外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合法数字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需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项目投标,名称为“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10:00。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2层。

鉴于本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要求如下:

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明细和装订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集中接收时间:2017年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投标保证金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2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信汇、电汇或自开标之日起10天内有效的同城转帐支票(公司名称: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帐号:321230100100112439)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方式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开具。信汇、电汇、同城转帐支票的出票人应为投标人,且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废标。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通过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付至规定的银行账户,在付款摘要中注明“××项目编号××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如:20100807 10kV环网柜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电汇凭证复印件。

9. 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2层

邮编:100062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开户名称: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321230100100112439

收款人名称: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标书费确认:董娜 67128089-909

澄清补遗:孙静、林小珍、王灿、陈磊 67088507/0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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