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宁夏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买方寄存于卖方的非实体契约库存。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批量集中确定相应招标产品的中标人及其中标产品的合同数量、单位价格和服务条件,双方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具体项目以供货单方式分批或分期通知卖方,要求卖方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相应数量的产品,并据此向卖方分批或分期结算货款的做法。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标书售价一览表



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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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2)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6)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7)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8)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9)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0)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试验报告的,所提供的试验报告必须由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以内可经查实有效,型式试验报告中采用关键元器件应与投标产品一致。
(12)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 ,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或者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标包采购中同时应答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2: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5 关于产品代理:
3.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2对于接受代理商的设备材料,若为销售代理商须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并具有制造厂家提供的承诺书。若是国外设备制造商需通过代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并具有制造厂家提供的承诺书。
3.5.3 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如:型式报告、检测报告、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等。
3.5.4本次招标10kV变压器、环网柜、调压器、变电站监控系统、电能计量箱、JP柜、数据采集终端、直流电源系统、低压电力电缆、电缆分支箱、1kV电缆终端、等边角钢、拉紧绝缘子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其余标包均接受代理。
3.6如招标文件中有设备或组件材料指定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的均属于无效指定,以相应设备或组件材料的技术要求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合法数字证书(电子钥匙)点击购买招标文件,未点击购买招标文件的不予受理。购买时必需填写本公告中附件1《标书购买登记表》,对照《货物清单》及《标书售价一览表》填写,并连同标书费电汇底联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aiduole00@163.com,未发送《标书购买登记表》的不予受理。投标人发送的邮件以投标人公司全称命名。
4.2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厂家,请到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宁夏银川市 金凤区宝湖中路 湖映康晨 1#办公楼)一楼合同大厅办理。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标书售价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鉴于本批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以及交通等因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为确保投标人能有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特提供以下便利: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下午14:00—18:00,2015年8月25日上午8:00—9:00;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上午9:00。
递交地点:国网宁夏电力公司教育培训中心C座310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16号)。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上午9:00。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9:00。
6.2开标地点:国网宁夏电力公司教育培训中心C座310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16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com.cn)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中路湖映康晨1#办公楼
邮 编: 750001
开 户银 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开 户名 称: 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 64001100100052508580
收 款人名称: 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刘梦颖
电 话:0951-4938649
邮 箱:taiduole00@163.com
2015年7月31日
附件2:专门资质业绩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