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交易中心作为我国电力市场的运营主体,成立后将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市场主体提供市场交易组织、合同管理、交易结算、信息发布等相关服务,接受政府监管和市场主体监督。我国各地区能源资源禀赋各不相同,相对独立、高效、公平公开的电力交易机构对实现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强化区域间能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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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力交易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那些事儿

2016-11-30 09:17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 

电力交易中心作为我国电力市场的运营主体,成立后将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市场主体提供市场交易组织、合同管理、交易结算、信息发布等相关服务,接受政府监管和市场主体监督。我国各地区能源资源禀赋各不相同,相对独立、高效、公平公开的电力交易机构对实现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强化区域间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就是如此。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承担国家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跨区跨省电力交易,满足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的需要。下面北极星输配电小编带您一起研究北京电力交易,看看北京电力中心是怎么回事!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京举行。这是我国首家取得工商注册的电力交易机构,搭建了我国大范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平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挂牌当天,就完成了一笔电力交易。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而言,依托特高压电网,其大范围内配置电力资源的优势开始逐步显现。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山东30家电力用户和陕西、甘肃、青海、宁夏824家发电企业通过银东直流开展了直接交易,达成交易电量90亿千瓦时,购电价格平均降低6.5分/千瓦时,总共为参与交易的山东企业节省成本5.4亿元。这是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后开展的首次市场化跨区跨省交易,也是我国电力用户首次大规模通过跨区输电通道与发电企业达成的直接交易,是促进形成市场化跨区跨省交易机制的重要探索。成交的电量中超过两成是西北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使得东部用户也能够享受到西部清洁能源,用市场化的方式促进能源资源的大范围优化配置。

截至7月底,已经有约2000家发电企业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交易,省间交易电量3271亿千瓦时,这一数字大约相当于北京市4年的用电量。

2016年10月17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是我国负责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交易平台,在落实国家能源战略、提升资源配置效益、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协商沟通,把指导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规范高效运营、切实发挥作用作为我们工作的着力点,真正发挥好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平台的作用,努力促进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促进清洁能源有效消纳,促进市场各方和谐共赢。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市场主体按类别推荐代表组成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构,在制定交易规则等方面发挥作用。按照组建方案,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发电方、购电方、电网企业及第三方等代表组成,初期规模为29人。其中,发电方代表共12位,四川、山西、内蒙等主要送电省(区)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各推荐电力企业代表1位,五大发电企业(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及主要参与跨区送电的三峡集团、国投电力集团、神华集团、华润集团个推荐代表1位;购电方代表7位,由江苏、上海、浙江、山东、湖北、河南、河北等主要受电省市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各推荐电力企业或用户代表1位;电网企业代表5位;第三方代表5位。市场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实行按类别投票表决等议事机制。

2016年10月25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在京召开2016年三季度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会,会议发布了2016年三季度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大力开展省间交易,更大范围优化配置能源资源。前三季度,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省间电量完成57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其中,特高压交流电量2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9%;特高压直流电量10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定位与组织形式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市场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交易机构的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跨区跨省电力市场的建设和运营,负责落实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开展市场化跨区跨省交易,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市场融合,未来开展电力金融交易。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电力交易基本规则,提出电力市场和交易运营有关技术、业务和管理标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其他交易机构实现协调运营,共同保证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有关信息的互联互通。

依据中发9号文件和改革配套文件有关精神,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形式组建。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近期,资本金规模根据电力交易平台建设等初始资本性支出需求设置,确保交易中心有效运转。

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交易和运营规则,并监督交易机构对规则的执行情况。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

结合电力交易工作实际,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应具备下述12项具体业务:

1.市场建设与规则编制。负责开展电力市场研究,设计电力市场模式和电力交易品种,拟定电力市场准入规则、交易规则等各类规则,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机制创新。

2.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负责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研究、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电力市场服务场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3.市场成员注册管理。负责按照准入条件办理市场准入,受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主体等市场成员的注册,与市场成员签订入市协议,管理市场成员注册信息和档案资料,负责电力交易结算计量关口设定,提出结算计量信息要求。

4.市场分析预测。依据市场供应能力、市场需求情况、输电通道利用等信息对未来市场供需进行分析,以服务电力交易的开展。

5.交易组织。按照市场规则,通过交易平台组织开展中长期、年度、月度等各类电力交易,接受市场主体的交易申报,出清发布交易结果。

6.交易合同管理。配合编制交易合同范本,通过交易平台签订各类交易合同,开展电力交易合同的收集、汇总、变更和存档,跟踪交易合同执行情况。

7.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依据各类交易合同,编制年度、月度交易计划,并跟踪交易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各类交易合同依据规则得到有效执行。

8.交易结算。根据交易结果和执行情况,负责各类交易的结算和清算,出具结算依据。

9.信息发布。负责汇集各市场主体提供的有关信息和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信息,按规则发布市场信息。

10.市场评估与风险防控。负责电力市场运营分析和风险评估,当市场出现重大异常时,按照规则采取相应的市场干预措施,防控电力市场风险。

11.合规管理。负责促进各种交易行为和业务合规开展,按授权对市场主体和相关从业人员违反交易规则,扰乱交易秩序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报告。做好交易机构自身行为的合规自律,配合做好政府部门要求开展的外部审计和业务稽核工作。

12.市场服务。为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等电力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教育培训、参与交易、投诉管理、电话热线等服务,确保市场主体参与交易过程中接受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开展沟通宣传,树立交易机构公平诚信的市场形象。

此外,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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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主要业务界面

按照“界面清晰、平台运营、便于监管、优质服务”的思路,实现电力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电力交易核心业务均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按照市场规则规范透明地开展,实现业务流程化、环节全透明、操作可追溯、数据可查询,便于政府监管。同时,持续提升对电力市场主体注册、参与交易、信息查询、交易结算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和效率,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市场服务。市场成员注册、市场分析预测、交易组织、交易合同管理、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交易结算、信息发布等7项交易主要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的界面:

(一)市场成员注册管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工作。注册过程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电网企业交互、核验市场主体的核批、结算、用电、并网等信息。售电企业与其服务用户的有关用电信息的绑定、调整由电网企业完成,相关信息提供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二)市场分析预测。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年度、月(季)度市场分析预测主要用于指导交易的组织开展,需要与电网企业交互新增装机、负荷变化预测、运行方式、输电通道可用容量、电力销售市场分析预测、年度及中长期市场分析预测、短期平衡分析预测等信息。

(三)交易组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年度、月度交易,主要依据市场需求和市场主体申报形成。调度机构负责组织日前等现货交易,并负责年度、月度交易的执行落实。电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交易。在多年、年度、月度交易组织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电网企业及调度机构交互输配电价、安全约束和检修等信息。

(四)交易合同管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各类交易合同的管理,配合编制交易合同范本,通过交易平台为市场成员提供合同生成、签署等服务,负责合同的汇总归档。

(五)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根据市场交易结果编制市场交易电量计划,并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

(六)交易结算。电网企业负责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提供表计信息,交易机构根据交易合同、表计信息进行交易电量结算,出具电量结算依据。交易机构组建初期,电网企业向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出具电费结算依据,并由电网企业负责向用户收取电费,将电费分解为购电费、输电收入、线损补偿、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叉补贴、售电企业售电服务费等,并进行支付。

(七)信息发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按照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的组织工作。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发布电力市场交易、执行的有关信息。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各负其责,向交易平台提供规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配合监管机构对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实施监管。

北京电力交易的主要任务

(一)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华北电网输电网络输电电价。重点开展以下工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输配电价成本监审,核定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提供输配电服务的有效资产和资产折旧、运维费用、合理的工资收入等准许成本以及电网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等相关具体工作,形成完整的输配电价体系;设立平衡账户,电网企业监管周期内输配电实际收入与准许收入之间的差额,通过平衡账户进行调节;创新输配电价核定办法,制定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电网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增进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二)积极推进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并争取其在京落户,建设京津冀统一的电力市场。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会同天津市政府、河北省政府和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成立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筹备委员会;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监管办法以及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确定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主要业务及业务开展模式等;支持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

(三)建立合理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机制和收费机制,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探索推进电动汽车参与电网储能和调峰。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规划,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接入配网支持政策;建立合理的电动汽车充电收费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增量配网投资主体参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强化规划、政策、标准等协同,全面推进京津冀区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着力创新技术和运营模式,推动互联网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深度融合;引导电动汽车在电网负荷低谷时段充电,鼓励电动汽车为电网提供储能和调峰服务。

(四)在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和供热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外调电比例,减少火电发电厂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重点开展以下工作: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逐步减少北京市火电机组计划内发电量;完善发电合同转让交易机制,开展替代发电,在保障北京市电网安全和供热安全前提下,尽量将北京市火电机组发电量计划转让给京外的可再生能源及大容量、高参数、超低排放机组;推进可再生能源特别是低谷弃风和弃光电力在“煤改电”、热泵系统、乡镇清洁采暖、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使用。推进以电代煤工作,实施农村“电代煤”工程,加快推进农村无煤化进程,到2017年10月底前,实现核心区和南部四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统筹“煤改电”配套电网建设和外送电通道建设工作,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

(五)建立健全无功补偿、调峰、黑启动、容量备用等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机制。重点开展以下工作:推进调相机建设,增加动态无功电源;完善北京市电网黑启动方案;推动储能调频调峰电站建设和应用,结合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储能调频调峰电站调度运行机制和市场参与机制;配合国家能源局开展京津冀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相关工作,科学制定调峰、调频、备用等交易规则,建立无功补偿、黑启动等辅助服务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逐步实现辅助服务有偿化和市场化,提高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六)逐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鼓励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为主的分布式能源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和利用比例。重点开展以下工作:研究建立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目标引导和考核制度,到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全市电力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政府及公共机构率先使用绿色电力,并研究制定绿色电力自愿认购制度,鼓励企业、社会单位及家庭使用绿色电力;支持利用能源互联网技术、微电网技术等提高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支持可再生能源电源就近向电力用户售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接入电网支持政策。

(七)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和重点功能区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试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促进北京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配网运营效率,降低配电成本,更好为广大用户提供电力服务,保障首都电力供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结合配电网规划,确定试点区域,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公开、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并按现有要求做好项目核准工作;制定增量配电业务投资与运营的监管办法,建立增量配电业务投资回报和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增量配电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立增量配电市场风险防范机制等。对于历史形成的,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可视为增量配电业务。

(八)培育售电市场主体,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竞争性售电领域,发展能源增值服务,为用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综合能源服务。推进全市大用户、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建立健全售电侧管理体系,明确市场主体权责,制定售电公司准入条件与退出机制,制定售电业务监管细则;建立保底供电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售电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制定售电市场风险防范机制;推进大用户、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的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

(九)针对北京市电网峰谷差大的特点,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和需求侧响应机制。加强电力需求侧资源开发利用,提高负荷调控能力,引导电力用户削减高峰时段用电需求,削减电网峰谷差,减轻电网运行压力,促进节能减排。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建立60万千瓦政府需求响应库和120万千瓦有序用电资源库;完善需求侧响应应急实施方案与激励机制;建立电力与环保应急联动机制,在空气重度污染时启动负荷调控措施,减少电力消耗,降低生产排放;推动电储能技术应用,推动分布式储能系统发展,研究出台促进电储能技术应用的支持政策。

(十)针对电力体制改革后市场主体增多、市场交易频繁等新情况,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监管能力。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健全监管机构,做好电力交易、调度、供电服务和安全运行全过程监管工作;建立供电服务市场化保障和风险防范机制,在供电合约中明确供电企业安全责任,提高供电可靠性。

结语

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和建设都处于初始阶段,而本阶段的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和电力体制改革改革思路都是基础,关于未来会走向哪里走到哪一步,一切都还是未知数。电力交易作为电力市场运行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构建有效竞争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的重要保障;电力交易机构的建立,有效推进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对加快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区域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和能源消费革命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北京电力交易和电力交易中心的相关内容已经介绍完毕了,让我们下次再见吧!

(文章出自北极星输配电网,http://shupeidian.bjx.com.cn/dlsc,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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