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地方政府有关经济软环境建设的具体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结合东北区域供用电软环境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供用电软环境监管工作,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我局高度重视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工作,局党组先后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工作方案,并最终形成了《东北区域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由局长担任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骨干人员为小组成员。同时,该《方案》明确了监管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全面部署东北区域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工作,东北能源监管局于2016年7月份在沈阳组织召开了东北区域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启动会。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及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等市级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介绍了开展此次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监管内容和工作安排,通报了2015年供电专项监管及投诉举报情况,并听取了供电企业就改善供用电软环境,提高供电质量、服务水平,规范市场行为方面做的表态发言。
按照《东北区域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统一部署,东北能源监管局于2016年8月至10月份,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对东北区域7家供电企业开展了供用电软环境现场检查工作。检查期间,检查组查阅了供电公司部分用户报装资料、相关财务凭证,查看了电压监测统计系统、供电可靠性统计系统、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等,并对供电公司财务、营销、运维检修、调度等部门,以及电力设计院、电力安装公司等关联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涉及到的内容包括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市场行为三个方面。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东北能源监管局认真分析整理,形成了书面材料,于2016年10月份分别召开了省级供电企业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现场检查情况通报会。会议通报了此次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现场检查情况,指出了备件供电企业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用户受电工程、工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近期,我局下发了《关于对东北区域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被检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东北区域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供电企业开展整改阶段各项监管工作,针对企业存在的违规收费等问题,将下发有关规范,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并结合整改和“回头看”检查情况,开展行政处罚工作,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原标题:东北能源监管局服务地方经济全力抓好供用电软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