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了《湖南省十三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出,根据湖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2020年全社会需电量2080亿千瓦时,火电发电量1304亿千瓦时,需电煤5050万吨;2025年、2030年预计分别约5600万吨和7320万吨。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瓦斯发电站20座,其中煤矿瓦斯发电

首页 > 火电 > 火电动态 > 政策 > 正文

湖南省“十三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2020年火电发电量1304亿千瓦时(全文)

2016-11-09 15:30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了《湖南省“十三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出,根据湖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2020年全社会需电量2080亿千瓦时,火电发电量1304亿千瓦时,需电煤5050万吨;2025年、2030年预计分别约5600万吨和7320万吨。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瓦斯发电站20座,其中煤矿瓦斯发电站11座,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9座;新增装机容量为3.4万千瓦,其中煤矿瓦斯发电机组2.5万千瓦,废弃煤矿瓦斯发电机组0.9万千瓦。2020年全省瓦斯发电站36座,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详情如下:

湖南省“十三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

前 言

煤炭是湖南主体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在一次性能源消费构成中占70%以上,煤炭在湖南能源结构中的作用和地位不会改变。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编制《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湖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系统分析湖南煤炭工业“十二五”发展状况、存在问题以及“十三五”湖南煤炭工业发展面临的形势,编制完成了《湖南省煤炭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湖南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以及主要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规划》是指导未来五年湖南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文件。

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十二五”期间,我省煤炭工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整合、优化结构;改造扩能、稳定生产;强化投入,保障安全”的原则,按照“自产为主、调入为辅;品种调剂、总量平衡”的指导方针,保障我省煤炭安全生产和安全供给。

第一节 “十二五”主要成就

1、资源勘查成果丰硕

“十二五”期间,我省大力推进煤炭资源勘查,确定了“湖南省郴耒煤田北段樟树—湘阴渡矿区”、“湖南省攸县黄兰矿区”、“湖南省涟邵煤田晏家铺向斜矿区”等3个煤炭整装勘查区;勘查工作共投入经费6.41亿元,钻探62.97万米,槽探8.69万立方米,完成煤炭资源勘查项目38个,提交千万吨级资源基地约20处,累计查获煤炭资源量7.42亿吨,保有煤炭资源储量较“十一五”末增加2.4亿吨。

2、煤矿建设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新建及改扩建矿井23处。其中:新建30万吨/年矿井3处,总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湖南华润煤业公司良相煤矿已验收投产,其它2处矿井仍处于建设中;完成改扩建矿井13处,净增设计生产能力157万吨/年;正在实施的改扩建工程矿井4处,净增设计生产能力77万吨/年;已完成阶段性改扩建工程矿井3处。

3、关闭淘汰效果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省按照“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部署,依法依规关闭了一大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落后产能的煤矿。全省煤矿数量由2010年底的1020处减少到2015年的401处,关闭619处,退出产能约5000万吨。

图1 截止2015年全省煤矿产能统计图

图2 2015年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结构图

4、煤炭生产调控有力

“十二五”前三年我省煤炭年产量分别为8170万吨、8823万吨和7229万吨。2014年在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煤炭产能严重过剩,煤炭市场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我省加大产能调控力度,严控煤矿超能力生产,全省煤炭产量5414万吨,2015年煤炭产量约3650万吨。

图3 “十二五”期间煤炭产量统计图

5、煤炭集团整合提速

“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组建形成了一批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煤矿企业集团,80%以上煤矿企业年均产能达30万吨以上,煤矿企业总数控制在180个以内,煤矿生产集中度大幅提高。

6、技术推新进展加快

“十二五”期间,加强推进煤矿正规开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等工作。2015年末,全省实现机采工作面48处,其中综采工作面9处;实现机掘作业线80条,其中综掘和钻装作业掘进工作面19处,湖南省煤业集团组建了矿山设备租赁公司支持鼓励所属煤矿推进采掘机械化,新化县、冷水江市、涟源市和耒阳市建设了采掘机械化示范矿井。

“十二五”期间,投入资金3090万元开展煤矿安全科研和安全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了湘煤集团瓦斯研究室、耒阳市和涟源市煤矿安全技术服务公司等区域性煤矿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7、综合利用提质升级

“十二五”期间,我省一批面向不同用户的煤炭洗选加工、储配煤业务加快发展,精准化的煤炭供应链正在形成,煤炭加工产业链不断延伸。全省共有选煤厂约139处,原煤年入选能力约2400万吨,入选率由2010年的11%提高至2015年的41%;矿井水利用率62%,达标排放率96.5%;瓦斯抽采总量77093万立方米,利用量8388万立方米,瓦斯平均抽采率达35%以上,新建成瓦斯发电站8座,新增装机容量15×500千瓦;煤矸石利用率约64%,低热值煤及煤矸石发电厂4处,装机容量33.6万千瓦,年利用低热值煤及煤矸石量136万吨。

8、煤矿安全持续好转

加大安全投入。“十二五”期间共实施煤矿安全改造项目209个,投入安全技术改造资金23.77亿元,重点改造和完善煤矿瓦斯抽采及利用系统、通风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防尘灭火系统,淘汰禁止使用设备,实施隐蔽灾害治理工程。

强化安全监督。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加强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2011年至2014年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为251、137、112、86人,2015年我省煤矿发生各类事故29起、死亡50人,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较“十一五”末下降79.5%。

图4“十二五”期间煤矿死亡人数

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立了省级信息平台和重点产煤县(市)安全监控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实现煤矿分级实时安全监控。

9、煤炭物流规模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省大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衡茶吉、怀邵衡、黔张常等铁路陆续开工,洛湛铁路娄邵段和石长铁路实施扩能改造,内河航运设施改善,极大缓解了北煤入湘、西煤入湘的运输瓶颈。初步形成以铁路为主、水路为辅、公路为补充的运输网络。至2015年底,全省从事煤炭经贸业务的各类企业近400余家,民营企业及股份制企业占80%。

10、矿区生活环境改善

“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了涟邵矿区、白沙矿区、资兴矿区(含梅田矿区)等中央下放的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综合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了矿区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质量,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二节 存在的突出问题

1、可采资源不足,产业集约化程度低

2015年底,全省保有煤炭资源储量32.8亿吨,矿井已利用约13.0亿吨,尚未利用19.8亿吨,未利用资源普遍存在资源条件较差、埋藏深、小块零星分布,骨干矿井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难以适应煤炭产业政策的集约开采、规模开采;小煤矿数量多,除2处中型煤矿外,其它均为小型煤矿,单井能力小,产业集中度低。

2、自然灾害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我省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五大灾害俱全,401处煤矿中煤与瓦斯突出井113处和高瓦斯井48处,占总数的40.2%。煤矿安全欠账仍然较多,安全隐患较突出,事故发生率高,百万吨死亡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加大,瓦斯、地温和地压等自然灾害加重,安全生产压力较大。

图5 煤矿瓦斯等级结构图

3、装备水平不高,企业经济效益较差

我省煤层赋存条件先天不足,大部分属鸡窝状极不稳定煤层,地质构造复杂,目前的采掘机械化装备难以适应我省煤层赋存条件,全省采掘机械化程度不到20%,大部分煤矿仍采用炮采炮掘工艺,部分建成的机械化示范矿井尚处于推广阶段。国有煤矿原煤平均生产效率低于1.0吨/天˙人,生产成本达400-500元/吨。近年来煤炭市场形势持续低迷,企业亏损严重,融资渠道窄,融资困难,部分企业面临生存危机。

4、加工转化率低,难以达到国家要求

我省煤炭清洁利用主要为洗选加工,入选率较低,全省选煤厂139家,30万吨/年以下108家,占总数的75%以上,大部分技术装备水平低,环境污染严重,入选率仅为41%,与国家要求的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80%的要求相差较大。

5、瓦斯抽采困难,开发利用规模较小

我省可采煤层多属单一煤层、透气性差,矿井生产规模小,主要矿区煤炭资源埋藏较深,瓦斯勘查程度低,难以进行瓦斯产业化开发及规模化利用。现有瓦斯利用方式较少,主要为瓦斯发电,且规模偏小,上网申报手续复杂,并网投资相对较大,严重制约了煤矿企业瓦斯抽采利用的积极性。

6、煤运通道不畅,物流企业竞争力弱

我省位于国内煤炭输送末端,运输线路较长,物流通道不畅,京广、焦柳铁路运能基本饱和,洛湛铁路扩能改造未全面实施,长江城陵矶水运码头吞吐能力不足,严重制约着我省煤炭运能。省内煤炭经贸物流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大多由煤企或用户承担,基础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不高,仅少数企业年经营量达40-50万吨/年,大部分为2-4万吨/年,部分企业为季节性经营,经营量不足1万吨/年。

7、采煤沉陷严重,综合治理难度较大

我省煤炭经过多年规模开采,形成了大量采煤沉陷区,小煤矿关闭退出后,治理主体灭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损坏严重,历史遗留问题多,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任务艰巨,民生问题突显。占全省总产量80%以上的地方和乡镇小煤矿没有进行“三废”、水土保持、煤矿开采沉陷区等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严重影响到矿区正常生产和社会和谐发展。

8、技术人才缺乏,从业人员结构不优

全省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约25万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70%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约占3.0%,专业技术人员约占1.9%,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由于煤炭行业工资收入低、福利待遇差、工作和生活条件艰苦,大多数青年人,尤其是大中专毕业生不愿从事煤矿生产工作,生产一线工人65%以上为40岁以上人员,采掘队伍处于高龄化,严重制约着煤炭工业的发展。

第三节 发展环境

1、发展机遇

从发展环境看,“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继续推动煤炭生产和消费革命,为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省将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步伐,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调整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炭企业效益,为保留煤矿提高机械化水平和煤矿安全装备水平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从煤炭需求看,2020年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仍将占62%以上,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能源方针不会改变,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和作用不会改变。湖南缺煤、无油、乏气,水电资源基本开发完毕,新能源不丰富且开发成本高,核电有优势但短期投产无望,大幅度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比重仍需一个较长的过程。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正由高速进入中高速转型期,湖南的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将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我省经济增长速度约为8.5%,经济的增长需要能源保障,煤炭作为我省的主要能源,全省煤炭需求总量仍将保持适度增长。

2、面临的挑战

经济发展的影响。“十三五”期间按照“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工作要求,单位GDP能耗下降对煤炭的需求降低,煤炭需求增速放缓成为煤炭行业发展的新常态。随着天然气、核能、非化石能源发展加快,煤炭消费总量的控制,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会逐步降低。

环境治理的影响。按照“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发展原则,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和防治大气污染的主要措施,环境制约对煤炭开发和利用日益增强,煤炭增量空间逐步压缩。

产能过剩的影响。目前煤炭产能严重过剩,供大于求状态短期内难以改变,受经济下行影响,国内外能源供应持续相对宽松。根据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全省严格控制新增产能,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停止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

结构调整的影响。全国煤炭运输通道、输电、输气(油)通道加快发展,区外优质低价能源引入,特别是蒙西—华中输煤铁路、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西三线和新粤浙输气管道等重点工程实施后,湖南将形成输煤输电输气(油)并举的能源综合输送体系,我省经济增长对煤炭依赖程度会逐步降低。

第二章 煤炭需求预测及供需平衡

第一节 煤炭需求预测

1、煤炭消费现状

2015年全省原煤总消费量11142万吨。电力(火力发电)、建材、冶金、化工工业用煤量最大。其中电力行业:火电发电量648亿千瓦时,用煤量约为2920万吨左右;建材工业:耗煤主要为水泥生产,其次为砖瓦等墙体材料生产和玻璃、陶瓷生产用煤,2015年建材工业耗煤量约1850万吨;冶金工业:主要为钢铁生产用煤,用量占本行业的80%以上,2015年全行业用煤量约1800万吨;化工工业:耗煤量最大的为合成氨,2015年全行业耗煤约1400万吨;民用及其它:3172万吨,其中居民生活用煤430万吨,其它行业用(耗)煤量2742万吨。

2、煤炭需求预测

煤炭是我省主要一次能源,消费集中在发电、冶金、建材和化工等行业。

电力耗煤量:根据湖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2020年全社会需电量2080亿千瓦时,火电发电量1304亿千瓦时,需电煤5050万吨;2025年、2030年预计分别约5600万吨和7320万吨。

冶金耗煤量:冶金行业对煤炭的需求主要在炼钢环节,其中一半以上钢铁消耗在建筑业,其他主要消耗在装备制造业,全省基础设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正处于发展阶段,“十三五”期间我省冶金行业用煤量基本维持平稳格局,预计2020年冶金行业年用煤量约为1800万吨,2025年、2030年预计分别约1700万吨和1500万吨。

建材耗煤量:我省经济建设对建材产品的需求增速放缓,根据全省水泥产能、实际消费增长情况,预计2020年我省建材行业用煤量约2000万吨,2025年、2030年预计分别约1800万吨和1600万吨。

化工耗煤量:我省传统煤化工产能过剩,根据国家对传统煤化工的政策以及我省对煤化工发展的新要求,预计我省化工行业“十三五”期间用煤量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用煤量约为1400万吨,2025年、2030年分别约1350万吨和1300万吨。

民用及其它: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用电用气的快速增长,预计民用耗煤量将下降,2020年耗煤量约为400万吨;随着电能、燃气及其它洁净能源的日益推广应用,农林牧渔、轻工、餐饮及其他生产企业自用煤呈下降趋势;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装备制造和工业供暖等方面的煤炭需求量将有所增长,按照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要求,煤炭洗选业消耗煤量将持续增加,预计2020年其他行业用煤量约为3050万吨。民用及其它行业合计约3450万吨。2025年、2030年分别为3200万吨和1800万吨。

2020、2025、2030年煤炭总需求量分别为13700万吨、13650万吨和13520万吨。

表1 湖南省煤炭需求预测(单位:万吨)

第二节 煤炭供需平衡分析

1、煤炭产量规划

2015年全省煤炭产量约3650万吨,2020年规划产量2500万吨,2025年和2030年分别为3000万吨和2000万吨。

表2 湖南省煤炭产量分地区预测(单位:万吨)

2、煤炭供需平衡

湖南省煤炭资源区域分布与消费区域分布之间存在较大矛盾,目前全省煤炭自给率约为30%,为煤炭净调入省份。

2015年湖南煤炭产量约为3650万吨,消费量约11142万吨,净缺口7492万吨,外省调入比例近67.2%。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量预测13700万吨,规划产量约2500万吨,净缺口11200万吨,外省调入比例约82%。

湖南煤炭供应缺口逐年增加,坚持“产调结合、品种调剂”的方针,基本实现供需总量平衡。

第三节 煤炭调运能力

2015年全省煤炭调入量约7542吨,其中,铁路调入量4642万吨,水路调入量2500万吨,公路调入约400万吨。铁路调入基本依靠焦柳、京广铁路,西煤入湘较少。

到2020年,预测铁路调入量8470万吨,北煤入湘调入能力7470万吨(其中蒙华铁路2770万吨,焦柳铁路2700万吨, 京广铁路2000万吨),西煤入湘1000万吨;水路调入能力2500万吨,其中海进江2000万吨, 进口煤500万吨;公路调入能力300万吨。2020年全省总调入能力可达11270万吨,2025年和2030年均为13000万吨。

表3 湖南省煤炭运力平衡分析表(单位:万吨)

第三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工作要求,坚持“节约、清洁、安全”发展战略方针,以安全保供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优化我省煤炭开发布局,积极拓宽外输通道,加快健全储配体系,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湖南提供稳定的能源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坚持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相结合,推进采掘机械化和标准化矿井建设,发展洁净煤与现代煤炭物流服务体系。

坚持安全发展。以安全生产为第一要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和监督,确保矿井安全事故逐步下降。

坚持协调发展。加强关闭退出落后小煤矿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倡导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坚持绿色发展。以保护环境为宗旨,坚持开发转化与水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加大煤矿“三废”处理,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煤矿矿井数量控制在200处左右,煤炭产量稳定在2500万吨,原煤入选与掺配率达80%,煤炭物流运输能力达11770万吨,形成流通规模8600万吨的煤炭储配网络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事故死亡总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较2015年下降40%。

煤炭生产。化解落后产能1500万吨,2020年规划煤炭产量2500万吨,2025年、2030年分别为3000万吨和2000万吨。厚及特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达到80%、85%和90%以上。

煤矿建设。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新建煤矿项目,停止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和产能核增项目,在建煤矿项目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重点对具有发展潜力的煤矿实施机械化改造和提质达标。完成续建矿井6处,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净增能力132万吨/年;恢复矿井2处,设计生产能力105万吨/年。采掘机械化升级改造矿井100处,对其它达到我省保留矿井必备条件的煤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和提质达标。

技术进步。大力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至2020年全省所有煤矿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50处,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10处;积极推进中小型煤矿机械化,新增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20个,普通机械化采煤工作面80个,机械化掘进作业线40条。积极推动煤矿支护改革,全面推广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和锚喷支护,煤矿支护和顶板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改造,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煤矿事故死亡总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与2015年同比下降40%。

煤炭洗选加工。发展洁净煤,到2020年,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对有条件的选煤厂进行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原煤入选能力稳定在1680万吨/年以上,掺配能力320万吨/年以上,全省原煤入选与掺配率达到80%以上。2025年、2030年原煤入选量分别为2800万吨和1800万吨,原煤入选与掺配率90%以上。

煤炭物流。到2020年,铁路调入能力达到8470万吨,水路调入能力达到2500万吨,公路调入300万吨,总调入能力达11270万吨。建设6个仓储能力达50万吨以上煤炭储配基地,总流通规模6200万吨;建设10个仓储能力达30万吨以上煤炭物流节点,总流通规模2400万吨。

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至2020年,全省瓦斯抽采总量达到1.09亿立方米,利用总量0.56亿立方米以上,瓦斯抽采利用率达51%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80%;矿井水达标排放率100%,矿井水利用率达70%以上,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率90%以上;全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45%以上,煤矿开采导致废弃土地复垦整治率达60%以上。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优化煤炭开发布局

1、优化煤炭开发布局。依据煤炭资源禀赋、市场区位、环境容量等因素,优化布局,重点建设四大煤炭生产基地和支持两大煤炭企业集团建设,提高我省煤炭产业集中度和整体水平。

表4 2020年全省煤矿产能规划表

图6 矿井规划生产能力结构图

专栏1 四大煤炭生产基地和两大煤炭企业集团建设

1、娄底市(800万吨级基地)。娄底市保有煤炭资源储量8.92亿吨,煤种以无烟煤为主,其次为烟煤;涟源市、新化县、冷水江市、双峰县为主要产煤县市。“十三五”期间,规划保留矿井53处,设计生产能力773万吨/年,预测产量690万吨/年,其中,续建矿井2处(大跃煤矿和杨梅山煤矿,能力均为30万t/a)。

2、郴州市(600万吨级基地)。郴州市保有煤炭资源储量8.14亿吨;煤种以无烟煤为主,其次为烟煤。宜章县,嘉禾县、永兴县、临武县、资兴市为区内主要产煤县市。“十三五”期间,规划保留矿井40处,设计生产能力498万吨/年,预测产量435万吨/年。

3、株洲市(500万吨级基地)。株洲市保有煤炭资源储量3.79亿吨,主产无烟煤;攸县为区内重点产煤县;“十三五”期间,规划保留矿井38处,设计生产能力498万吨/年,预测产量442万吨/年。

4、衡阳市(600万吨级基地)。衡阳市保有煤炭资源储量4.7亿吨;主产无烟煤,其次为烟煤。耒阳市为区内主要产煤县市;“十三五”期间,规划保留矿井34处,设计生产能力408万吨/年,预测产量364万吨/年。

5、湖南省煤业集团(400万吨级企业)。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全国煤炭50强企业,在湖南省境内保有煤炭资源储量3.85亿吨,煤种以无烟煤为主,其次为焦煤、主焦煤; “十三五”期间,规划保留矿井20处,设计生产能力409万吨/年,预测产量374万吨/年。

6、湖南华润煤业有限公司(200万吨级企业)。湖南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系华润煤业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区域性公司,湖南省境内全资或控股煤矿保有煤炭资源储量1.08亿吨,主产无烟煤;“十三五”期间,规划矿井5处,设计生产能力203万吨/年,预测产量58万吨/年。(规划启动恢复矿井2处,即利民煤矿和利北煤矿,生产能力分别为60万吨/年和45万吨/年,规划启动良相煤矿30万吨/年改扩至60万吨/年,预计2022年完成恢复矿井和改扩建矿井建设)。

2、继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淘汰落后消化过剩,加快关闭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隐患严重的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支持资源枯竭、开采难度大、煤质差和效益低的煤矿依法有序退出,逐步引导非重点产煤区整体退出煤炭生产市场。至2020年底淘汰落后产能1500万吨,保留矿井总数控制在200处左右。

专栏2 “十三五”时期分年度化解与淘汰落后产能

2016年:关闭矿井40处,淘汰落后及化解过剩产能792万吨/年;

2017年:关闭矿井53处,淘汰落后产能300万吨/年;

2018年:关闭矿井59处,淘汰落后产能300万吨/年;

2019年:关闭矿井29处,淘汰落后产能150万吨/年;

2020年:关闭矿井20处,淘汰落后产能150万吨/年。

第二节 加大煤炭科技创新

1、扎实推进采掘机械化工作。积极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推广和应用与我省煤炭赋存情况相适应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新增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20个,普通机械化采煤工作面80个,建成机械化掘进作业线40条,提高矿井采掘机械化水平和煤矿装备水平。

专栏3 “十三五”期间煤矿采掘机械化(新增)

1、娄底市:采掘机械化改造矿井36处,其中,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8个,普通机械化采煤工作面28个,机械化掘进作业线10条。

2、郴州市:采掘机械化改造矿井21处,其中,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1个,普通机械化采煤工作面20个,机械化掘进作业线6条。

3、株洲市:采掘机械化改造矿井18处,其中,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2个,普通机械化采煤工作面16个,机械化掘进作业线8条。

4、衡阳市:采掘机械化改造矿井18处,其中,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4个,普通机械化采煤工作面14个,机械化掘进作业线8条。

5、湖南省煤业集团:采掘机械化改造矿井2处,其中,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2个,机械化掘进作业线2条。

6、湖南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采掘机械化改造矿井3处,其中,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3个,机械化掘进作业线3条。

7、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采掘机械化改造矿井1处,其中,普通机械化采煤工作面1个,机械化掘进作业线1条。

8、邵阳市:采掘机械化改造矿井1处,其中,普通机械化采煤工作面1个,机械化掘进作业线1条。

9、永州市:新增机械化掘进作业线1条。

2、加强标准化矿井建设。至2020年,全省所有生产矿井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建设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50处,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10处,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加强基础理论与适用技术研究工作。充分依托科研院所,发挥我省煤矿安全重点实验室和科研中心骨干作用,加强瓦斯综合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与支护、煤矿绿色开采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加大科技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4、积极推进煤矿“互联网+”行动。完善重点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整合各煤矿企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视频或在线监控系统,在现有煤矿企业接入县(市区)安全监管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实现市(州)、省级煤矿安全监管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的多级联网监管。开展省监管煤矿企业井下移动通讯的研发和试点,逐步在具备条件的市县监管煤矿企业推广。

第三节 强化煤矿安全治理

1、加强瓦斯治理。严格执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瓦斯防治基础管理,建立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达标;严格执行防突规定,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推广或研发适合我省瓦斯地质条件的钻进、增透技术,提高瓦斯抽采率;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做到系统完整、通风可靠;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

2、加强水害治理。全面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做好水害防治。

3、加强顶板管理。强化回采工作面和巷道支护管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对作业人员顶板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防范顶板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4、加强煤矿应急救援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讯联络等“六大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按照“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重点产煤县(市)矿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区域煤矿安全应急救援基地。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救援抢险能力,形成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5、落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落实矿山企业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推进矿井安全达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监管,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构建煤矿安全防范体系。

第四节 加强煤炭洗选加工 转化

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十三五”期间重点对具有发展潜力的选煤厂提质升级改造,提高原煤入选率,提升质量,增加效益,逐步以洁净煤替代原煤。

专栏4 煤炭洗选加工

1、娄底市。现有在籍15万吨及以上选煤厂设计入选能力700万吨, “十三五”时期,淘汰15万吨以下选煤厂, 规划改造升级在籍选煤厂5家, 选煤厂入选能力稳定在470万吨以上,原煤入选与掺配能力达80%以上。

2、郴州市。现有在籍15万吨及以上选煤厂设计入选能力380万吨, “十三五”时期, 淘汰15万吨以下选煤厂, 规划改造升级在籍选煤厂5家, 选煤厂入选能力稳定在320万吨以上,原煤入选与掺配能力达80%以上。

3、株洲市(湘潭)。现有在籍15万吨及以上选煤厂设计入选能力110万吨, “十三五”时期,淘汰15万吨以下选煤厂, 规划改造升级在籍选煤厂3家, 加上株洲洁净煤股份有限公司入选能力,选煤厂入选能力稳定在330万吨以上,原煤入选与掺配能力达80%以上。

4、衡阳市。现有在籍15万吨及以上选煤厂设计入选能力245万吨, “十三五”时期,淘汰15万吨以下选煤厂, 规划改造升级在籍选煤厂5家, 选煤厂入选能力稳定在280万吨以上,原煤入选与掺配能力达80%以上。

5、湖南省煤业集团。现有在籍选煤厂设计入选能力435万吨, 2020年规划入选能力280万吨,原煤入选与掺配能力达80%以上。

第五节 推进煤炭物流与储配体系建设

1、煤炭物流通道建设

铁路通道。积极推动蒙西至华中、怀邵衡、黔张常、渝怀复线项目建设;推进京广线湖南境内段进行运力升级改造,洛湛、焦柳线等既有通道扩能改造及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邵阳至永州、益阳至娄底段扩能改造工程,增加湘北煤炭往湘南的运输能力;大力推进安张衡铁路前期工作进度,打通西煤进入湘南运输通道。

水运通道。协调推进以洞庭湖为中心、以湘资沅澧干流为重点的内河航道整治;加快港口设施建设,以岳阳城陵矶港口建设为契机,加快专业煤码头建设,提高码头集疏能力,完善码头场存条件。重点推进湘潭、常德、益阳、衡阳、株洲等重点港口功能提升,加快推进湘江水运通道升级改造。

公路通道。以提高等级、完善路网为目标,加快高速公路出省通道、网络连接线、市县连接线建设。

2、煤炭储配体系建设

在省内建设一批能力适当、地点适宜的储配煤基地,鼓励支持大型煤炭企业重点加强港口接卸和储配送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六大煤炭储配基地和十大煤炭物流节点。

专栏5 煤炭储配基地建设工程

1、岳阳煤炭储配基地。项目拟选址于岳阳市云溪区南洋洲新设村,新建3000吨(结构兼顾5000吨级)上水泊位2个,2000吨(结构兼顾5000吨级)下水泊位4个,铁路线全长55.09公里,其中煤炭储备基地专线坪田至南洋洲段22.325公里,仓储能力200万吨,年煤炭流通规模2000万吨。重点服务湘北及长株潭地区,补充省内其它地区用煤需求。

2、株洲动力煤储配基地。株洲洁净煤公司占地面积600余亩,铁路站场20股道计19.6公里(相当于国家铁路二级编组站),设有联络行走线与京广、浙赣、湘黔三大主干线以及株北枢纽站相通,可接发、编组整列重载列车。以株洲洁净煤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建设多功能综合性大型储煤基地,主要服务于长株潭及周边地区;一期已建有仓储能力30万吨储煤场,规划二期新建70万吨储煤场,总仓储能力100万吨,年煤炭加工、掺配能力240万吨,年煤炭流通规模800万吨。

3、常德储配煤基地。依托石长线、沅江流域等交通优势,拟选址常德市或石门县,重点服务常德、益阳、张家界及周边地区用煤需求;拟定仓储能力100万吨,年煤炭加工、掺配能力150万吨,年煤炭流通规模1000万吨。

4、娄底储配煤基地。依托湘黔铁路、洛湛铁路及铁路专用线优势,整合区域内煤炭加工与存储集群,建设铁路中转、公路集疏、园区储配等为重点的煤炭储备基地,积极开展标准化定制等业务,形成辐射湘中南及周边地区的煤炭供应中心,主要服务于湘中地区;拟定仓储能力50万吨,年煤炭加工、掺配能力150万吨,年煤炭流通规模800万吨。

5、衡阳储配煤基地。依托耒阳市已形成的具有煤炭集散、中转、储配、配送等功能的煤炭集散中心和现有煤炭交易市场,整合煤炭物流资源,建设煤炭物流园区,扩建交易和仓储设施,购置现代化装卸设备,提供煤炭交易、存储、加工和配送等一体化服务,主要服务于本地区及永州地区;拟定仓储能力50万吨,年煤炭加工、掺配能力100万吨,年煤炭流通规模800万吨。

6、郴州储备煤基地。发挥湖南省南大门的区位优势,以及郴耒矿区煤炭资源优势,整合现有的储煤、加工、洗选等业务,提升煤炭混配功能,重点服务湘南地区,省外可有效支持广东、广西;拟定仓储能力50万吨,年煤炭加工、掺配能力150万吨,年煤炭流通规模800万吨。

专栏6 煤炭煤炭物流节点工程

1、华容煤炭物流节点。项目拟选址华容县东山镇明镜村,规划煤炭仓储能力30万吨,煤炭周转能力300万吨。

2、湘潭煤炭物流节点。依托湘黔铁路、湘江水域资源优势,基本功能定位为煤炭中转,拟选址湘潭电厂附近;规划煤炭仓储能力30万吨,煤炭周转能力300万吨。

3、攸县煤炭物流节点。依托攸县煤炭资源优势,基本功能定位为煤炭转运及掺配;规划煤炭仓储能力30万吨,煤炭周转能力300万吨。

4、益阳煤炭物流节点。依托长石铁路、资江及洞庭湖水域资源,基本功能定位为煤炭中转;规划煤炭仓储能力30万吨,煤炭周转能力200万吨。

5、双峰煤炭物流节点。项目拟选址娄底市双峰县洪山殿镇菊花村,规划煤炭仓储能力30万吨,煤炭周转能力300万吨。

6、邵阳煤炭物流节点。依托洛湛铁路、怀邵衡铁路,基本功能定位为煤炭转运及掺配;规划煤炭仓储能力30万吨,煤炭周转能力300万吨。

7、祁东煤炭物流节点。项目拟选址于衡阳市祁东县玉泉新区,规划煤炭仓储能力30万吨,煤炭周转能力200万吨。

8、宜章煤炭物流节点。依托郴洲煤炭资源优势,基本功能定位为煤炭转运及掺配,规划煤炭仓储能力30万吨,煤炭周转能力200万吨。

9、怀化煤炭物流节点。依托洛湛铁路、焦柳铁路,基本功能定位为煤炭中转、储配;规划煤炭仓储能力30万吨,煤炭周转能力200万吨。

10、永州煤炭物流节点。依托洛湛铁路、湘桂铁路及紧靠两广,基本功能定位为煤炭中转、储配,拟选址永州电厂附近;规划煤炭仓储能力30万吨,煤炭周转能力200万吨。

第六节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矿区

1、瓦斯利用。“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瓦斯发电站20座,其中煤矿瓦斯发电站11座,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9座;新增装机容量为3.4万千瓦,其中煤矿瓦斯发电机组2.5万千瓦,废弃煤矿瓦斯发电机组0.9万千瓦。2020年全省瓦斯发电站36座,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

专栏7 瓦斯发电站和地面瓦斯开发利用示范区(新增)

煤矿瓦斯发电站(11座)

湖南省煤业集团:新建龙家山、白山坪、土朱3处瓦斯发电站,每处瓦斯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500千瓦,总装机容量为0.3万千瓦。

湖南华润煤业有限公司:新建利民瓦斯发电站,装机容量20×700千瓦。

娄底市:新建杨梅山、渣渡、冷水江、新化等4处瓦斯发电站,总装机容量为0.5万千瓦。

郴州市:新建嘉禾、浆水、永兴等3处瓦斯发电站,每处瓦斯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500千瓦,总装机容量为0.3万千瓦。

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9座)

湖南省煤业集团:新建白沙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金竹山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芝兰冲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等3处瓦斯发电站,每处瓦斯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500千瓦,总装机容量为0.3万千瓦。

娄底市:新建涟源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冷水江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等2处瓦斯发电站,每处瓦斯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500千瓦,总装机容量为0.2万千瓦。

郴州市:新建嘉禾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宜章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等2处瓦斯发电站,每处瓦斯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500千瓦,总装机容量为0.2万千瓦。

邵阳市:新建邵阳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1处瓦斯发电站,装机容量2×500千瓦。

衡阳市:新建衡阳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1处瓦斯发电站,装机容量2×500千瓦。

2、煤矸石综合利用。本着“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最大限度利用煤矸石发电,生产煤矸石建材和井下充填,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3、石煤利用。推进大唐华银怀化石煤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建设年产400万吨石煤露天矿、2×300MW发电项目,提高我省石煤综合利用水平。

4、矿井水利用。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建立和完善矿井水综合利用系统,达标后除供矿井生产用水外,其余部分用于其它工业用水和农田灌溉,最大限度地提高矿井水利用率,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5、加大采煤沉陷区治理。以娄底市、郴州市、衡阳市、株洲市、邵阳市五大重点采煤沉陷区为重点,加快实施我省13个产煤市(州)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大采煤沉陷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修复和建设,开展采煤沉陷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与防控设施,建设采煤沉陷区居民避险工程,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统筹解决既有采煤沉陷区受损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等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矿井开采活动,坚持资源开采与沉陷防治同步,今后新形成的沉陷区内因采煤沉陷引起的问题,原则上由煤矿企业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负责治理,落实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

第七节 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治

1、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煤矿企业负责、行政部门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稳步推进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2、明确行政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组织等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煤矿企业职业病预防监管、诊断治疗、鉴定赔偿、应急救援、社会保障等工作。

3、全面落实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职业病危害防治第一责任者的责任,积极推动煤矿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与规章制度,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 危害。

4、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投入。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加强煤矿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专职职业卫生队伍建设,夯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工作。各级财政设立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执法装备、监管队伍、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

第八节 大力培养煤炭专业技术人才

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专业教育、职业培训和企业技能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高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完善用人政策,创造良好用人环境,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待遇,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制度,吸引和留住专业技术人才。

第五章 节能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节能评价

1、资源节约

规划实施后,到2020年底,全省煤矿采区回采率比2015年提高5%以上,其中厚及特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达80%、85%和90%以上;通过实施“三下一上(建筑物、铁路、水体下,承压水体上)”煤炭资源、煤柱和边角残煤的充填开采,预计煤炭资源回采率将提高10%以上,年均减少煤炭资源开采损失200万吨以上。

到2020年底,煤矿瓦斯平均利用率从“十二五”期末的35%提高到51%,年均瓦斯利用总量增加3770万立方米;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与“十二五”期末相比提高16%;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70%,与“十二五”期末相比提高8%。

2、煤炭行业系统节能

规划实施后,全省煤矿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采用锚喷或锚网等先进支护技术,将大量减少钢材、木材等消耗,同时通过选煤、配煤、型煤、水煤浆等先进的煤炭优质化加工技术,我省原煤入选掺配率将达到80%以上,提高和优化了煤炭质量。

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

1、煤炭生产对环境影响

煤炭生产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煤矸石、瓦斯和矿井水排放,以及采煤引起的地表沉陷。“十三五”期间,我省每年还将产生煤矸石等废渣520万吨左右,若不加以利用和治理,将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每年将产生瓦斯量约3.4亿立方,其中抽采量约1.09亿立方,对空排放瓦斯既是一种资源浪费,又严重污染环境;每年矿井水产生量约2.0亿立方,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不仅浪费水资源,而且污染矿区水源和破坏生态环境;预计我省每年产生的采煤沉陷区面积约16.8平方公里,若不加以整治,会造成地面大量建(构)筑物变形与破坏、地下水位下降及矿区水土流失,给矿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2、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

科学规划、减少污染源点。推进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统筹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力,合理科学确定产能和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水平,集中排放和治理,减少污染源点,降低排放强度。

创新发展、推行煤矿安全绿色开采。依靠科技进步,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和“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减轻对水体的破坏,减少煤矸石、矿井水和瓦斯产生量以及采煤引起的地表沉陷。

综合利用、发展矿区循环经济。加强煤矸石、煤泥、瓦斯等综合利用发电,充分利用煤矸石、灰渣等生产建设材料和沉陷区土地复垦绿化,大力推广煤矸石井下充填技术,实现废弃物不出井,加强矿井水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

提高煤质、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提高原煤入选比重,建设煤炭清洁储运体系,提高煤炭产品质量;发展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技术,加快现役燃煤机组节能减排改造;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工程,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鼓励发展热电联产技术;推行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减少煤炭分散直接燃烧,提升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水平。

加强治理、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完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大地方政府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投入,逐步使矿区环境治理步入良性循环。

3、环境治理的预期效果

到2020年,煤矸石利用率达到80%;煤层气抽采量增加到10900万立方米,利用量增加到5600万立方米,利用率达到51%;矿井水利用率达到70%以上;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45%以上,全省煤炭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减弱,矿区生态环境将得到有效改善。

第六章 保障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

省能源主管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推进煤炭工业规划的实施工作。明确和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煤炭清洁利用和超能力生产联合执法等责任管理主体,严格控制劣质煤的运输、销售、使用,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加强煤矿企业劳动用工和职工工资、福利标准以及发放的监管,完善煤炭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和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财税政策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我省煤炭工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支持煤矿技术升级、安全改造、采掘机械化应用、信息化和自动化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充填和绿色开采,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促进可持续发展。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推进煤炭税费综合改革,调整和优化煤炭税费政策,公布涉煤税费、基金项目目录清单,积极落实粉煤灰、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衰竭期和充填开采煤炭资源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企业转型发展。

3、优化产业政策

优化我省煤炭开发布局,加强煤炭企业生产能力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积极推动我省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我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奖补支持,积极安排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配套资金,支持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统筹做好煤矿企业下岗职工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引导大型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相互持股。落实国家、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扶持政策,完善煤炭、煤矸石、煤层气一体化开发利用机制和产业政策,协调落实煤层气开发利用、发电上网手续、上网电价等优惠政策,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煤运通道、煤炭储备与集疏运系统建设,促进我省煤炭物流快速发展;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强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改善矿区生态和居住环境。加快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尽快移交“三供一业”,解决政策性破产遗留问题。

4、加大融资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对煤炭工业支持力度,将资源枯竭矿区建设、地面瓦斯抽采利用、煤矿瓦斯发电站建设项目列入政策性贷款的范围,通过贴息贷款政策对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做好煤炭工业项目的金融支持服务工作,保障对煤炭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煤炭生产开发,进行煤炭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竞争力。

5、推进科技创新

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适合我省煤炭工业发展的技术体系。建立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设立煤矿科技专项奖励基金,加快我省煤矿科技创新发展。鼓励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加强协作,开展技术创新,研发适合我省煤炭工业的技术和装备,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我省能源安全提供保障。

6、强化人才政策

加大对我省煤炭大中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投入,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定向培养煤炭行业技术人才,构建高校专业教育、职业培训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出台引导和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煤炭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吸引煤炭专业毕业生到煤炭基层工作;煤炭企业通过建立健全薪酬薪资管理、福利保障、激励机制等体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形成留住人才、吸引人才、调动人才积极性的激励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