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工作的通知
新经信电力[2016]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华电新疆公司、国电新疆公司、华能新疆公司、中电投新疆能源公司、大唐新疆发电公司、神华国网能源新疆公司、伊河建管局、各有关重点企业:
根据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为应对我区经济下行压力,准确预测我区2017年电力供需形势,做好电力宏观调控运行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好发电计划,优化调度运行方式,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就做好2017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经济走势和自治区稳增长的各项措施,准确把握2017年地区经济增长和行业发展形势,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电负荷和用电量增长情况,科学分析预测本地区、本单位电力供需增长走势,做好本地区、本单位2017年电力供需预测工作。各地要加强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电协调服务工作,强化对高危行业企业生产安全用电的指导监督,规范用户侧受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二、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要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早对气候、水情、煤炭供应、运输等影响电力供应的因素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及对策建议。要及时协调重点电力项目工程建设、新设备投运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重点电力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对明年投产的重点电源项目,项目法人单位要准确上报机组投产时间和发电量指标。
三、各级电网经营企业要加快输配电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电网的供电保障能力。新疆电力公司要全力推进“疆电外送”工程建设,积极做好外送电量的计划和交易工作。发电企业要根据机组运行状况、计划检修安排,合理上报发电量指标。发供电企业要配合当地经信委做好2017年发电量及市场需求预测工作,根据机组和电网的运行状况,做好分析和预测,如实填报有关资料。
四、各地在制定2017年电力生产调控计划建议时,要充分体现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在确保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以及高效、节能、环保的大容量火电机组发电量,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进行分析预测工作。各地州市经信委负责填报“2017年用电量预测表”(附件1);各发电集团、地方独立发电厂、企业自备电厂和新疆电力公司所属发电厂填报“2017年发电量预测表” (附件2);各地区供电公司填报“2016年、2017年电力电量平衡表”(附件3、4)。兵团系统发供合一的电力企业要填报全部附件。2017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表及相关分析材料,请于2016年 11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经信委电力处(附件下载路径:www.xjeic.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 系 人:叶尔生 程新瑞
联系电话:0991- 4548712(兼传真)
邮件信箱:jmwwd318@sina.com
附件:1、2017年用电量预测表
2、2017年发电量预测表
3、2016年、2017年电力平衡表
4、2016年、2017年电量平衡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