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8月批次主网一次设备专项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涉及电力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等设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8月批次主网一次设备专项招标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01246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1.9. 招标代理机构:无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批次专项招标包括35kV三相油浸式双绕组交流电力变压器、220kV、110kV电流互感器、220kV、110kV电容式电压互感器、500kV、220kV、110kV站用交流避雷器、35kV 、10kV框架式并联电容器装置、10kV空心电抗器、10kV铁芯电抗器及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共10个物资品种。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注:1、具体标包划分和招标范围详见标包划分表。
2、35kV变压器以需求单位由一个厂商供货为原则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3.3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的产品还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3.4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所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涵盖范围包含所投标的物(提供相关证书)。
3.5提供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3.6具有3年以上(含3年)业绩并运行良好记录,其中业绩证明必须是对应报名标的供货合同。
3.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3.9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3.10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3.11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且不允许代理商、经销商将其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
3.12具有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外委加工及进口散装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必需的检测设备,或具有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的证明。
3.13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14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当地工商管理局盖章确认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扫描件,具体包括企业的股权结构信息、企业章程等,作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的证明材料。
3.15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组织的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且在合格有效期内(以公告发布前一天南方电网公司提供的最新的合格供应商发文为准),对于不接受南方电网公司现场评估或评估结果不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将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
3.1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近两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以互联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告知函的主体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作废除资格处理。
3.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20日15时00分00秒至2016年09月27日17时30分00秒进行标书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供应商登记审核咨询电话:020-85125297(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8122567、020-38122559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收费标准

(2)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3)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 文件),报价文件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线上递交)开始递交时间:2016年09月20日15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15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时间:2016年10月11日14时30分00秒至2016年10月11日15时30分00秒。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开标室 。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要求(以下资料均需提交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若有)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经营范围的。
(7)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201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