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国家能源局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电力工程市场许可准入管理,山东能源监管办于近日组织开展了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情况现场检查。
按照《2016年山东省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方案》确定的监管重点,山东能源监管办对3家市级供电企业、7家县级供电企业,及其所属集体企业和当地部分非公有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受检企业在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中基本做到了依法依规,能够按照《合同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实施招投标与施工行为。同时,也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供电企业设置隐形准入门槛、供电企业的集体企业将所承包工程项目违规分包、工程承包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施工、外省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未进行跨区作业报告等。
针对以上问题,山东能源监管办均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部分企业进行了监管约谈,同时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做好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维护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电力工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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