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电力基础能源地位更加突出,给电网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也对安全运行形成严峻挑战。由于电力线路所处地理位置和环境的特殊性,杆塔点多、面广、线长且分布野外,除经受恶劣天气考验外,还有人为因素影响。近年来,运输车辆误碰电杆、拉线,起重机械搭挂导线,施工单位挖伤电缆,以及线下违章植树等外力破坏引起的线路跳闸、被迫停电的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制约电力可靠供应的一大“杀手”。因此,做好源头防范,规避人为外破风险,是供电企业面临的艰巨任务。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监督管控为抓手,以群防群治为重点,着力构建防范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整体合力,维护电网安全运行,营造和谐供用电环境。
一、筑牢宣教平台,强化全民防护意识
思想观念淡薄、安全防护意识不强,往往是事故发生的根源。综合分析近年来电力设施外破事件,肇事者对电力线下施工危险性认识不够,安全距离、注意事项及防范知识欠缺是主要原因。因此,坚持广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原则,创新形式,细化措施,积极构筑多样化宣教平台,不断增强全民安全防护意识,是抓好源头防范的关键。
借助社会媒体,强化安全意识。社会化大众媒体是人们了解情况、获取信息、提高认知能力的重要渠道。要加强与地方主流媒体沟通,把社会媒介作为宣教平台,充分发挥其传播速度快、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等特点,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解读涉电政策法规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讲解电力通道违章施工、违规作业的危害性,提高宣传教育覆盖面,引导社会各界从公共安全、电网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思想认知和行动自觉,远离违规违章施工作业行为。
做好常态宣传,提高防范能力。通过个性化、常态化和多形式宣传,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是减少和杜绝电力外破事件发生的有效手段。紧密结合电网企业特点,利用设备运维、线路巡视、报装受理、上门服务等机会,向客户讲解涉电知识,提醒大家保护自身安全、维护电网安全。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进万家”等活动为载体,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扎实开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宣传活动,凝聚广泛共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
突出重点人员,增强工作实效。针对交通运输、农田水利开发、市政工程建设等容易造成电力外破事件发生的现状,要突出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分别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关系,把涉电安全纳入安全培训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安全员到各单位宣传涉电安全知识,讲解近电作业注意事项。收集运输车辆、农业机械和大型工程设备操作人员信息,定期发送手机短信予以提醒,并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常态宣传和教育引导,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三防合一”,着力加强风险防控
杜绝人为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离不开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的原则,切实将外破风险化解在未发、消除在萌芽。
落实“人防”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明确输、配、农各级人员责任,加强供电线路巡视,对施工作业密集区域和重点线路实行特巡,严防不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做到发现一例、制止一例;对正常线下施工行为,做好技术指导,对重点近电作业施工现场实行全过程监督。针对农村地区地域广阔、地理环境复杂的现状,将农电管理人员和农电工作为护线员,把责任落实到台区、变压器和配电线路,纳入全员绩效考核,充分调动预防和制止外破的积极性。
落实“物防”措施。加强基础管理,定期排查电杆反光漆、变压器警示牌、地埋光缆标识等设施,及时对老旧破损的设施修复或更换,确保各类警示标识完好、醒目,提高安全防范效能。向护线、巡视人员配齐专业工器具,为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提供便利。配置巡视、监督等记录本,定期检查,加强痕迹化管理,强化责任有效履行。
落实“技防”措施。认真梳理电网状况,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选择地理地貌复杂和易受外力破坏的区域,分别在重要线路的关键位置安装智能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全天候对线路附近进行监控,针对发现的违章施工等危及电网安全的行为,能够及时发出预警,并将图像、视频等信息回传,使线路维护人员通过电脑屏幕随时掌握情况,迅速做出反应,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坚持社会联动,构建群防群治格局
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供电企业在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内部风险防控的基础上,还必须获取政府、部门和群众支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政府支持是根本。电力设施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要站在服务国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防范电力设施外破工作纳入区域性平安创建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问责问效,为电网安全运行护航。如济源市专门成立有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把责任明确到各职能部门和镇办,建立纵深管控、覆盖村组的大防护体系,源头防范外力破坏电力设施行为。
部门履责是保证。防范电力设施外破事件,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切实落实职权、履行职责。如电力设施保护主管部门及各镇办,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与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指导;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日常治安保护,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防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设施依法清理。同时,交通、林业、园林、市政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为预防和制止破坏电力设施提供保证。
群众参与是基础。加强电力设施保护,防范外力破坏行为,离不开群众的广泛参与。一方面,要依靠政府支持,建立镇、村、组、户联防体系,把保护电力设施作为公民的一项义务。同时,建立健全奖励举报机制,设立热线电话,鼓励社会群众参与电力通道施工行为监督,对违章作业、违规取土、线下用火等行为早发现、早处理、早制止,形成群防群治整体合力。
总之,防范和治理电力设施外破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具有艰巨性和复杂性,既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安全防范工作力度,更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依法合规做好各项工作。今后,要加强探索、创新实践,不断提高工作能效,营造安全可靠的供用电环境,最大限度发挥电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