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售电侧改革,广东又有新进展。
8月12日,广东省经信委官网挂出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拟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公示》发布,中国此前发出了多份有关电改方面的指引文件,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些政策为广东着手进行电改工作做出了方向性的引导、并且铺平了道路。
本期电力急先锋带你走进广东。
【名单一览 拟列入广东省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都有谁?】
近日,广东省经信委发布了最新一批《拟列入广东省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名单》,名单中企业共计50家。本网特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号)的文件要求,根据有意愿进入广东省售电市场企业的申请,我委拟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广东省售电公司目录,现将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和意见。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2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802房
邮政编码:510030
电话:020-83133252、83133251
传真:020-83133204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8月12日
附件:拟列入广东省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名单
延伸阅读:
【评时局 广东公示的第三批售电企业名单预示什么?】
8月12日,广东省经信委官网挂出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拟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公示》显示,包括南方电网旗下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在内的50家企业进入了名单。
这些企业有,广东大唐国际电力营销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好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柯美利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正能电力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同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九州售电有限公司、广东华畅电力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能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和发输变电安装有限公司等50家。
中国此前发出了多份有关电改方面的指引文件,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些政策为广东着手进行电改工作做出了方向性的引导、并且铺平了道路。
记者注意到,这是广东省打响了售电侧改革的发令枪以来,公示的第三批售电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信委在7月4日公示的第二批企业名单共包括54家公司,基本都是能源领域,涉及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有:中广核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协鑫南方售电有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智光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青配售电(中山)有限公司等。
此前,广东省经信委已批复试点首批13家售电公司,分别有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华能广东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广东)销售有限公司、中电投(深圳)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新奥(广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等。
售电侧改革是本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3月15日,国务院下发的上述《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此次的电力体制改革重点,是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
在政策利好下,电力企业开始在售电领域一一现身。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除了广东之外,重庆市发改委官网公布的一则消息显示,2月3日,两江新区首批12家企业与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的购售电协议成功签约,标志着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迈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成立售电公司,多个省份正在争取成为售电侧改革试点。
售电公司的盈利模式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和风险购买足够的电量来满足客户群体用电需求。而其中产生的售电收益和购电成本的差额,即使售电公司的利润来源所在。
“(售电公司的)盈利模式是,发电企业给它的价格和它最后给用户的价格差。”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原所长周大地此前向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说,告诉本报记者,“这同时还要除去输电的成本,最后就是售电公司的利润来源。”
发电企业和用电电企业的电力直接交易,是为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该举措同时有利于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共同消化中国目前富余的电量。
这可能意味着,电力企业将有更大的积极性参与电量竞标,为售电公司提供更多销售来源。“目前经济情况不好,售企的进入,可以激化市场。”国内某电力企业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说。
受宏观经济影响,中国的社会用电量在逐渐下降。中电联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2016年的电力需求也将延续着过去一年态势。中电联对2016年中国社会用电量的预测是,在“宏观经济增速总体将呈现稳中缓降态势”下,“总体判断用电需求仍较低迷”。(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延伸阅读:
【回顾:广东关于公布54家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54家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经信电力函〔2016〕18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广东电网有限公司、省粤电集团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电厂、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号)的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并公示后,将广东智光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等54家售电公司列入售电公司目录,现将名单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具备参与广东电力市场资格,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市场规则参与市场交易。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电力大用户等市场主体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相关合同,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时,应严格遵守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主动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不搞不正当竞争,不向用户虚假宣传广告,同行间不搞不正当竞争,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信息,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售电企业必须积极开展售电业务,主动发展下游客户,不断探索提高能源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的新路径。规定时限内未有效开展业务的,将在售电公司目录中删除,交易机构取消注册。
四、列入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不允许变更法人代表和股东构成;确需变更的,将在售电公司目录中删除,交易机构取消注册。售电公司退出前,应提前告知我委,将所有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履行完毕或转让,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五、请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积极配合,做好售电公司注册和管理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加强协调、注重服务,指导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发电企业开展交易。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7月4日
附件:列入广东省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名单
延伸阅读:
【广东售电市场纵览 有何借鉴意义?】
一图看懂广东售电竞争市场
1政策明确支持售电侧改革
我国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简称“电改”)之启动时点,可追溯至2015年。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此轮电改的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简称“9号文”)。业界普遍认为,这是继2002年“厂网分离”以来,我国在电改领域颇具里程碑意义的举措。
9号文明确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电力统筹规划,以及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此后,国家发改委与各地有关部门陆续发布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改革内容。其中,多份政策文件剑指售电改革,如表1所示。
表1:涉及售电改革的若干政策文件(或不限于此)
在电改的配套政策中,《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售电侧市场各主体(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用户)的角色,给予了明确定位,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网业务,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该政策提出,售电公司分三类:
1)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
2)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3)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参与发电公司交易,也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
据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官网报道,售电公司首次作为市场交易主体参与的广东电力集中竞争交易,于2016年3月25日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开展。共有36家发电企业与81家电力用户参与了这次交易,竞价规模10.5亿kWh(含大用户直购竞争交易与售电公司代理竞争交易),其中有13家售电公司首次参加集中竞争交易,这同时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有售电企业参与集中竞争交易。
下文重点介绍广东售电市场改革的实践经验。
2广东售电市场改革经验
广东售电市场的交易模式
据国家能源局官网转载人民日报报道,广东早在2013年就开始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2013年至2016年6月底,广东电力市场累计交易电量737亿kWh,通过市场化的电力交易,累计让利电费13.07亿元。(截至2016年6月底)广东省共有390家电力大用户、38家发电企业和13家售电公司参与售电市场交易。7月,列入目录的售电公司达到67家。
根据广东省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于2016年3月22日印发的《关于明确2016年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6〕84号),作为新市场主体,售电公司可参与直接交易市场,与发电企业、电力大用户和园区一般用户开展购售电交易。同一园区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参与售电,一个售电公司可以在多个园区内售电。初期,售电公司之间暂不开展交易业务。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应签订购售电合同或相关协议。
据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官网报道,广东2016年直购电总规模420亿kWh,约占全年社会用电量的8%。其中包括:280亿kWh的年度长期协议额度,140亿kWh的月度竞价额度。2016年广东售电市场竞争交易中,单个售电公司对应的竞争电量规则如表2所示,年度累计成交竞争电量上限不超过21亿kWh。
表2:广东2016年售电市场竞争交易的量化规则
关于电力用户,粤经信电力函〔2016〕84号文要求:
1)电力大用户(指进入广东省直接交易准入电力大用户目录的用电企业)自愿进入市场的,在协商交易市场中可自主选择向一家或多家售电公司、发电企业购电;在竞争交易市场中,只可在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或委托一家售电公司购电中选择一种方式,不可两种兼有。
2)园区一般用户(指除电力大用户以外的其他用电企业)自愿进入市场的,只可自主选择一家售电公司购电,全部用电量纳入与售电公司的购售电合同。
3)电力用户变更签约售电公司的,应该确保已签订的合同处理完毕。
4)不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按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购电。
广东售电企业背景多元化,上市公司积极参与
截至2016年7月20日,广东省已公告两批售电公司目录,共67家售电公司进入。限于篇幅,本文略去详细名单,感兴趣的投资者请阅读报告原文的附录I。
这67家公司中,国有控股类企业有20家,占比29.85%;民营控股类企业22家,占比32.84%;自然人控股企业24家,占比35.82%;另有1家信息不详。如图1所示。
图1:进入广东准入目录的售电公司分类(按控股股东)
这些售电公司中,有多家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或不限于):
粤电力A全资子公司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全资子公司华能广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全资孙公司华润电力(广东)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
广州发展全资孙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穗恒运A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比亚迪、科陆电子参股的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智光电气控股孙公司“广东智光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易事特全资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积成电子全资子公司“积成能源”参股设立的“深圳慧捷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迪森股份(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下属企业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文山电力参股的“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
TCL集团控股子公司“TCL商用信息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深圳华科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另有更多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企业(如控股股东投资的其他企业)获广东售电牌照,本文不再一一列举。
这当中,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获发供电业务许可证,成为全国首家拥有增量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除了前文所述的文山电力外,该售电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能之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供电区域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片区和前湾片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售电公司准入条件之资产要求如下:
1)资产总额在0.2~1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30亿kWh的售电业务;
2)资产总额在1~2亿元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60亿kWh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2亿元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通过对前两批获得广东省售电牌照的公司之注册资本进行查询、统计,我们发现:这些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在0.5亿元及以上。其中,注册资本在0.5~1亿元的最多,共30家,占45%;注册资本在1~2亿元的、超过2亿元的,各有18家,各占27%,另有1家信息不详,如图2所示。
图2:广东获发牌照的售电公司注册资本统计(截至2016.7.20)
广东售电市场竞争交易流程
此轮广东售电市场竞争交易始于2016年3月25日,之后每月进行一次,最近一次交易于7月19日进行。总体而言,月度交易市场渐趋活跃,竞争也愈加激烈。
我们对各类公开资料进行研究整理,结合行业调研,将广东售电市场竞争交易的主要流程作了梳理,如下。
第一步:报价竞量与撮合成交
从用户侧(需求侧)看,主要有大用户直接申报电价与电量、用户委托售电公司代理申报两大形式;从发电侧(供给侧)看,发电厂直接申报。各方报价后,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供给双方的申报情形,确定一揽子电价与对应电量的组合,并撮合交易。相关流程如图3所示。
其中供给侧(发电厂)参照其核定上网电价申报电价差,目前广东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为0.4505元/kWh。而需求侧则需要参照用户的目录电价申报电价差,限于篇幅,本文略去具体用户目录电价,感兴趣的投资者请阅读报告原文的附录II。
图3:广东售电竞争交易之竞价与撮合成交流程示意(截至2016.7.20)
第二步:差额返还
2015年5月27日,广东省经信委发布了《关于集中竞争交易规则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5〕1136号),引入价差返还系数β。具体规则为:成交的发电企业与电力大用户的申报价差电费(绝对值)差额,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返回给成交的电力大用户和发电企业。据公开资料,广东售电市场的返还系数自2016年6月作了修订,β值由此前的25%提高至50%,这意味着,当成交发电企业申报价差电费大于电力大用户时,差额部分的β即50%返还给成交的电力大用户,(1-β)即50%返还给成交的发电企业。
相关流程如图4所示。
图4:广东售电竞争交易之差价返还流程示意(截至2016.7.20)
根据该粤经信电力函〔2015〕1136号文,电力大用户成交价差(P)的计算公式如下:
电力大用户成交价差P=(E申+E返)/Q,Q为中标电量,E申为大用户中标电量的申报价差电费;
返回价差电费E返=ΣE返×E申/ΣE申,ΣE申为所有中标大用户申报价差电费总额;
所有中标大用户申报价差电费总额ΣE返=β×ΔE,ΔE代表成交发电企业与电力大用户的申报价差电费差额。
实例:
据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官网报道,2016年3月份的广东电力集中竞争交易中,广东售电竞争市场的竞价成交规模为10.5亿kWh,其中售电公司成交电量为6.8096亿kWh。
供应侧(发电厂)共有36家参与报价,总申报电量为12.9767亿kWh,其中29家最终成交,成交的发电企业平均申报价差为-429.023厘/kWh,其中最高成交申报价为-240.3厘/kWh,最低成交申报价为-500厘/kWh。
需求侧(电力用户)共有81家参与报价,总申报电量为11.218亿kWh,其中80家最终成交,成交的需求方平均申报价差-24.3973厘/kWh,其中最高成交申报价为-0.1厘/kWh,最低成交申报价为-38.4厘/kWh。其中13家售电公司中共有9家参与报价,8家成交,成交电量为6.8096亿kWh,成交的售电企业平均申报价差为-29.430厘/kWh,平均成交价差为-151.4537厘/kWh。本次总成交电量为10.5亿kWh,最终结算的平均价差为-125.5537厘/kWh。
基于上述公开数据,为清晰说明计算方法,我们对市场参与方作了简化处理,假设如下:
1、需求侧分为售电公司和用户两大主体。
2、将售电公司分为激进公司和保守公司两家公司(简化处理,可以理解成两类公司),其中假设激进公司以需求侧最低申报成交价,即-38.4厘/kWh(即该申报对应的电价比用户目录电价低38.4厘/kWh)报价,保守公司以低于用户最高申报价的某一价位进行报价,假设为-20厘/kWh。同时根据售电公司的成交均价和成交量数据测算,激进公司和保守公司的成交量分别为3.485亿kWh和3.315亿kWh。
3、同理,将用户亦分为保守用户和激进用户两大用户(简化处理,可以理解成两类用户),其中假设保守用户以需求侧最高申报成交价报价,即-0.1厘/kWh报价(即该申报对应的电价比用户目录电价低0.1厘/kWh),激进用户以高于需求侧最低申报价某一价位进行报价,同样假设为-20厘/kWh。同时根据总体推测用户的成交均价和成交量数据测算,保守用户和激进用户成交量分别为0.9022亿kWh和2.7978亿kWh。
具体报价成交情况如表3所示。
表3:案例分析之竞争交易模拟
4、为方便简化计算,假设供给侧(发电厂)全部以平均申报价-429.023厘/kWh成交。
ΣE返、E返、P的计算流程如下:
ΣE返=0.25×[-429.023-(-24.3973)]厘/kWh×10.5亿kWh=(-1.06214)亿元
E返1=[(-1.06214)亿元×(-38.4)厘/kWh×3.485亿kWh]/[(-24.3973)厘/kWh×10.5亿kWh]=(-0.5548629)亿元
P1=[(-38.4)厘/kWh×3.485亿kWh+(-0.5548629)亿元]/3.485亿kWh=(-197.615)厘/kWh
E返2=[(-1.06214)亿元×(-20)厘/kWh×3.315亿kWh)]/[(-24.3973)厘/kWh×10.5亿kWh]=(-0.274894)亿元
P2=[(-20厘)/kWh×3.315亿kWh+(-0.274894亿元)]/3.315亿kWh=(-102.924)厘/kWh
E返3=[(-1.06214)亿元×(-20)厘/kWh×2.7978亿kWh]/[(-24.3973)厘/kWh×10.5亿kWh]=(-0.232006)亿元
P3=[(-20)厘/kWh×2.7978亿kWh+(-0.232006亿元)]/2.7978亿kWh=(-102.924)厘/kWh
E返4=[(-1.06214)亿元×(-0.1)厘/kWh×0.9022亿kWh]/[(-24.3973)厘/kWh×10.5亿kWh]=(-3.7407)万元
P4=[(-0.1)厘/kWh×0.9022亿kWh+(-3.7407万元)]/[(-24.3973)厘/kWh×10.5亿kWh]=(-0.51462)厘/kWh
第三步:结算
根据前述粤经信电力函〔2016〕84号文,引入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后的电费结算之凭据,由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出具。其中,电力用户按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缴费,发电企业按照交易结果从电网企业获取上网电费,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电力大用户,其价差电费由电网企业在其应缴电费中抵扣;售电公司价差电费由电网企业支付,售电公司根据合同与其签约用户结算。
综上,广东售电竞争市场的利润流向为:电厂让利,售电公司、用户获利,电网将双方报价差按比例进行返还,如图5所示。
图5:广东售电竞争市场的利润流向(2016年)
月度交易市场渐趋活跃
月度成交电量稳中有升
2016年3月,广东售电竞争市场的竞价成交规模为10.5亿kWh,其中售电公司成交电量为6.8096亿kWh;7月,售电公司成交电量已跃升至20.08亿kWh,如图6所示,月度成交量总体稳中有升。
随着获得广东省第二批售电牌照的企业涌入市场,实际成交的售电公司自3月的8家跃升至7月的27家,如图7所示。我们认为,随着第二批新进入该市场的售电公司不断学习市场交易规则,更新竞价策略,未来数月实际成交的售电公司数目有望逐步增多,竞争也将随之加剧。
图6:广东售电竞争市场成交电量统计(2016年3月-7月)
图7:广东售电竞争市场成交的售电公司数目(2016年3月-7月)
售电公司成交量占比、成交率维持高位
售电公司成交量相对于总成交量(售电公司代理竞价成交量+大用户直购竞价成交量)的比率总体维持在60%以上的高位。成交率(成交电量/申报电量)于上半年皆处于90%及以上的水平,7月短暂下滑至61.1%,我们认为,新入市场的多家售电公司缺乏实操经验为其主要原因,未来有望修复。相关统计如图8所示。
图8:广东售电市场成交数据统计(2016年3月-7月)
由上述分析可见,售电竞争交易总体维持活跃。我们预计,广东售电市场总容量有望不断增大,2017年售电公司成交总电量或将超过300亿kWh(以广东省经信委最终发布的指导意见为准)。
广东售电市场成交电价分析
返还系数调整之前,一些发电厂倾向于报地板价保证中标。2016年6月份,返还系数为25%,即差价最终将有75%返还至发电厂,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发电厂报出最低价,下调0.5元/kWh,只要需求侧(电力用户)降价幅度不大,发电厂仍然能够以较高的结算价成交,其中最为极端的为5月份,发电厂申报电价差平均为-494.12厘/kWh,中标发电企业几乎均采取了地板价报价的策略,策略趋同化现象严重,但最终的交易结算价差仅为-133.283厘/kWh,电厂让利并未因集中报地板价而显著增大。6月份之后返还系数调整为50%,发电厂在采用地板价报价的策略或面临较大的让利,因此6、7两月发电厂报出的平均价差有大幅抬升。
需求侧为获取更多电量,倾向于小幅度降价。根据广东售电市场竞争原则,需求侧之间相互竞争,降价幅度小有利于供给侧获取更多电量,售电公司、大用户为了满足自身售电和用电需求,降价幅度都不大。3-7月份,需求侧5个月平均降价幅度为26.8172厘/kWh。由统计数据可见,自6月返还系数调整以来,截至目前对需求侧报价影响不大。
结算平均价差代表电厂向需求侧让利程度,呈现出逐渐缩小的趋势。如图9所示,结算平均价差在4月份达到最大,随后逐渐减小。具体到电厂的让利规模时,不仅要考虑到结算平均价差,同时还需考虑每个月的成交电量。我们根据月度成交数据测算,广东3-7月售电竞争市场电厂向用户让利的规模分别为1.32亿元、2.14亿元、1.87亿元、1.76亿元和1.57亿元,3-7月份电厂平均让利0.103元/kWh。我们认为,虽然随着夏季用电高峰的到来,电力供应相对稀缺会导致电厂让利减少,但是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售电需求侧竞争日益加剧,随着广东派发第二批售电公司牌照,售电公司数量从13家增加到67家,市场竞争后续将更加激烈。
用户对电厂让利预期不足,导致短期内售电公司获利颇多。根据行业调研了解,3-6月份第一批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代理协议中只向用户让利约2分/kWh,售电公司购售电价差能够达到约8分/kWh,按照3-6月的成交数据,售电公司价差收益高达近3.2亿元。目前售电公司与用户的博弈有所转变,据了解近期签订的代理协议基本采取分成的方式,用户占7成,售电公司仅占3成,我们认为售电公司将绝大部分让利向用户转移是售电改革的长期趋势。
图9:广东售电市场成交电价走势(2016年3月-7月)
竞价策略为主要决胜因素
市场份额已现高下,粤电电力销售公司领跑
我们认为,对于过去近半年的广东售电竞争市场而言,报价与竞价策略是影响最终成交的主要因素。2016上半年,共有12家售电公司实际成交,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和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显著领跑该细分市场,分别占据19.3%和19.2%的份额,如图10所示。限于篇幅,本文略去上半年各月度的市场份额统计,感兴趣的专业投资者请阅读我们报告原文的附录III。
图10:广东售电公司竞争市场份额统计(按成交电量,2016年3月-6月)
2016年7月,获发第二批牌照的售电公司涌入市场,实际成交的27家公司中,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19.9%的份额居于首位,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的份额处于第二梯队,份额在13%~14%之间,如图11所示。
图11:广东售电公司竞争市场份额统计(按成交电量,2016年7月)
新入市场的售电公司中,15家实际成交,分别为:广东智光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卡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鑫南方售电有限公司、广州市绮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德汉电力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焕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电能销售有限公司、中广核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卡通售电有限公司、珠海城建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博纳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斯灵通售电有限公司、韶关绿能售电有限公司、广东明阳瑞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市宏佳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由于缺乏经验,上述新晋售电公司的合计份额仅3.91%,单个公司份额最高的亦不足1.35%。
随着参与交易的售电公司不断学习市场交易规则,更新竞价策略,我们预计,未来数月,售电公司市场竞争将趋于激烈,市场格局将发生一些变化。
火电背景或有助售电公司报价策略决胜
售电公司内部已经呈现出稳定的竞争格局,部分公司购电份额能够维持高位。我们研究发现: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在该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二者在3-6月的竞争交易中分别获得了19.3%和19.2%的份额,处于竞争交易市场的第一团队;深圳市深电能售电公司、华润电力销售公司、深圳能源售电公司等5家公司在3-6月竞争交易中均取得10%左右的份额,处于竞争市场的第二团队。
一些售电公司自身或其关联方同时拥有火电资产,能够在竞争交易中为其减少信息差,从而能够制定出更为有利的报价策略。通过分析以上7家拿电能力较强的售电公司自身或其股东的主营业务情况,我们发现,除了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的股东背景不涉及火电业务外,其他公司均为火电系统内企业,均拥有发电资源,其中以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最为典型。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为粤电力A的全资子公司,而粤电力A的主营业务即为火力发电。目前电力竞争交易供给侧有38家发电企业,单机容量均在30万千瓦(300MW)及以上。根据广东省环保厅官网披露的信息,我们查询到38家企业中的36家的相关信息(感兴趣的专业投资者请阅报告原文的附录Ⅳ)。其中,与粤电力A具有相关关系电厂共13家:9家电厂为粤电力A参股或控股公司,4家为粤电力A的母公司粤电集团旗下电厂。
就广东售电公司直购市场,总体而言,我们认为:短期来看,报价策略对竞价结果影响很大;长期来说,用户增值服务市场发展空间很大,与清洁能源发电相结合的“绿色售电”模式值得探讨。
未来的改革方向探讨
根据对于广东售电市场的分析,我们认为,广东在售电改革落地方面于全国领先,但在一些问题上仍有不足,未来广东售电市场或存在以下三大改革方向。
首先,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将逐步提上议事日程。
“管住中间,放开两端”是电改的总体体制架构,而且电改9号文中所提及近期电改重点任务中的首条就是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可见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是电改必然会触及的领域。目前广东在售电竞争交易市场中,输配电价仍然是通过用户目录电价和发电厂上网电价的差额来确定的,在输配电价核定领域广东或许还要在进一步。
其次,竞争交易市场还需推广,交易电量有望持续扩大。
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引导多方主体开展直接交易也是电改的两大重要任务,竞争交易市场是完成这两大主要任务的重要载体,而扩大竞争交易电量则能够为竞争交易市场的有效性和公允性提供更完善的保障,根据广东经信委之前年度的竞价安排,每年的竞争交易计划电量都在稳步上升,如图12所示;我们预计,2017年有望突破300亿kWh。2016年3-7月份的竞争交易累计成交电量84.3亿kWh,已占2016年度总竞争电量计划140亿kWh的60.21%,市场对竞争交易可谓热情满满。
图12:广东省2013-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统计与计划
再次,售电竞争交易市场未来将会向除火电外的其他类型发电资源有序放开。
从目前广东售电竞争交易市场的情况来看,供给侧单一类型发电资源的情况,对于其他参与者,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单一类型电源也容易导致竞价交易成交价对其发电成本存在一定的依赖。从而,我们认为,适当引入多类型发电资源,或将有效改善这一状况。
从发电资源引入的顺序来看,我们认为,核电有望成为最先被引入竞价交易的发电资源,主要原因在于:1)目前核电与火电的发电成本相似,也不涉及补贴问题,在电价交叉补贴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核电较为合适;2)与水电、光伏、风电相比,核电出力较为稳定,受自然环境变化影响较小,能够按计划保证充足电力供应;3)广东核电装机较充足,目前在运行核电机组有9台,合计装机容量达到8,950MWe,如按核电利用小时数8000h/年计算,每年发电量可至716亿kWh左右,完全能够满足目前的交易规模。
以上方向主要针对广东售电竞争交易市场,不同地区电力资源各不相同,还需因地制宜。最后,跨区域售电也是未来电改的一个重要方向。限于篇幅,本文不作详细讨论。(来源: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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