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核查意见》,标志着神华国华电力公司陈家港电厂2号机组顺利实现超低排放。《意见》显示,通过对该厂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及CEMS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认定该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基本达到燃机排放标准,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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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陈家港电厂2号机实现超低排放

2016-08-04 09:08 来源:神华集团 

近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核查意见》,标志着神华国华电力公司陈家港电厂2号机组顺利实现超低排放。

《意见》显示,通过对该厂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及CEMS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认定该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基本达到燃机排放标准,CEMS运行正常,认定2号机组从7月9日起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并具备实时在线监管条件。

改造完成后的2号机组排放值经过权威部门检验,远低于国家超低排放标准,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实验小时均值分别小于3毫克/立方米、18毫克/立方米、25毫克/立方米,并远低于1号机组。其中,在满负荷660兆瓦时烟尘排放量仅为2.98毫克/立方米,不足1号机组烟尘排放量的30%,且低于国家超低排放标准,真正实现了超低排放。

此外,除了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该厂还同步对2号机组进行了加装低低温省煤器、引增风机合一节能环保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后年节约1.125万吨标煤,年度可节约750万千瓦时,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年度可节约525万千瓦时,节能减排指标优于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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