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纲要规定,十三五期间建成湘东南部煤电能源基地,稳定火力发电、煤炭、天然气、燃油等传统能源生产和供应。全面改造升级城乡电网,规划新建、扩建110千伏智能化变电站15座,35千伏变电站5座,满足株洲地区负荷增长的需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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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十三五规划:建成湘东南部煤电能源基地 稳定火电煤气油等传统能源生产供应(全文)

2016-06-30 08:18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纲要规定,“十三五”期间建成湘东南部煤电能源基地,稳定火力发电、煤炭、天然气、燃油等传统能源生产和供应。全面改造升级城乡电网,规划新建、扩建110千伏智能化变电站15座,35千伏变电站5座,满足株洲地区负荷增长的需求。分批完成1742个村组农村电网的升级改造。理顺农网管理体制。加快“气化株洲”进程。扩建改造天然气管网,加快推进醴陵至炎陵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建设。加快煤矿重组和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逐步提高新能源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3%。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抓好清洁能源推广、工业废气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机动车污染控制。加强电力、水泥、有色冶炼等重点行业治理。全文入下:

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关于制定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编制了《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主要阐明“十三五”期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发展布局、发展动力、发展任务、发展保障,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发展目标 实现“三个率先”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深入推进“四个全面”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发展理念,在新常态下加快转型升级,实现“三个率先”目标的关键时期。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发展极为重要、很不平凡、富有成效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人民,顽强拼搏、开拓创新,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三个率先”总目标,实施转型升级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四大攻坚战”,着力实现“五个新突破”,总体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一节 “十二五”奠定的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市经济总量突破2000亿大关,2015年达到2335.1亿元,年均增长11.2%;财政收入达到290.4亿元,年均增长17.2%;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2.0%,累计完成7522亿元,是“十一五”的三倍;规模工业增加值迈上1000亿台阶,达到1086.8亿元,年均增长12.4%。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小康实现程度均居全省第二。

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9.7:58.5:31.8调整为2015年的7.6:57.3:35.1,第三产业比重较2010年提高3.3个百分点。优势产业优先发展,轨道交通、汽车、航空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10.8%、11%、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8.4%。“五城四基地”全面推进,“中国动力谷”顺势而兴,工业集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全市园区发展综合评价整体排名升至全省第二,株洲高新区在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升至第28位。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达到57%,较2010年提高2.4个百分点。县域经济占全市经济比重提高到52%,县域经济贡献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

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成功获批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市科研实力不断增强,新增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家,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2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新增院士1名,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家。科技研发取得重大进展,实施国家、省级科技项目突破100项,成功自主研发全球首台储能式低地板有轨电车,世界第二条8英寸IGBT专业芯片生产线正式投产,自主设计建造的国内首条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低速磁悬浮列车交付试运。2015年全市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1.79%;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6.16件,排名全省第二。

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大力实施城镇扩容提质攻坚战,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55.5%提高到62%,成功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城镇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区建成区面积由112.6平方公里扩大到137.9平方公里,全市城镇建成面积由255平方公里扩大到337平方公里。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十二五”全市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770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3.8倍。沪昆高铁、吉衡铁路和浏醴、醴茶等6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长株潭城际铁路、莲株公路改扩建、湘江六桥、湘江七桥等项目加快建设,实现了“县县通高速、铁路”,形成了“四纵三横”交通格局。芦淞大桥、神农大道、云龙大道、荷塘大道、迎宾大道等相继通车,市政道路网络不断完善。神农城、职教城、河西湘江风光带等一批重大城镇公共设施投入使用,城市水、电、气、通信网络等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农村人口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设施全面改善,解决了101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建成高标准农田72.8万亩。城乡环境不断改善。湘江保护和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有力推进,清水塘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取得重要进展,“三个基本行动”成效显著。全市关停企业473家,淘汰落后生产线195条,拆除烟囱452根,关停养殖企业529家,湘江株洲段水质保持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增加,2015年达到281天。全面启动封山育林,全市森林覆盖率61.85%,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专栏1 城市名片

城市荣誉名片

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国家级高新区、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十佳最具投资价值城市、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试点示范

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国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点市试、国家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全国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试点市、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国家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城市、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试点、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国家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全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试点、国家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国家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改革开放明显加快。重点改革取得成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突破,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由302项减至122项,向园区下放权力62项,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完善市县乡三级政务中心建设,优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商事制度改革取得进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市场主体成倍增长。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基本完成,央企“三供一业”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基本建立,“营改增”等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落实。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领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土地管理、医疗卫生、集体林权等改革稳步推进。试点示范扎实推进。“两型”社会试验区第二阶段改革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全国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等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为株洲发展赢得了先机、增添了动力。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加大“引进来”力度,各类招商洽谈会取得丰硕成果,成功举办第六届湘商大会和首届醴陵陶瓷博览会,在株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和央企增加到40多家,累计引进外资35.3亿美元,引进内资1150.9亿元。加快“走出去”步伐,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全面启动,中车株机、时代电气、旗滨玻璃等一批企业走出国门实行海外并购、建立多个海外基地,全市累计境外投资4.7亿美元、进出口总额118.9亿美元,逐步形成了多点支撑、多方带动的开放格局。

社会民生明显改善。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全面加强,人民生活持续改善。2015年,全市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39万元、1.56万元,年均增长11.6%、15.3%。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万人,减少贫困人口18.66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10.8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从2010年的5.6%提高到21.9%。深入推进法治株洲、平安株洲建设和军民共建,获得全国综治工作优秀地市“五连冠”、民族团结进步“六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五连冠”,三次捧得“长安杯”。同时,统计、人防、移民、国安、质检、供销、气象、档案、地方志、对口支援、妇女儿童、残联、贸促等工作都有新进步。

专栏2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注:[ ]表示五年累计数;2010年数据为“-”的数据为当时无此统计口径;2015年数据为“-”的数据为环保局相关数据,此类数据市环保局暂无,待国家和省反馈。

第二节 “十二五”积累的宝贵经验

必须在解放思想中拓宽发展思路。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安于现状的思想惰性、传统发展的路径依赖、局部利益的桎梏束缚中解放出来,形成了转型升级的总战略。

必须在创新理念中赢得发展先机。由产业结构和城乡结构不平衡、不协调向统筹协调发展转变,由要素驱动发展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由粗放型发展向“两型”发展转变,由以GDP为中心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转变,树立了统筹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人本发展的理念。

必须在激活“三大动力”中推动发展升级。以投资拉动增强发展动力,改革推动释放发展活力,创新驱动提升发展竞争力,提高了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必须在实干兴市中凝聚发展合力。强化“功成不必在我任”的意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以脚踏实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增强了执行力和落实力。

必须在改善民生中实现发展共享。把民生作为第一目标,扎实办好惠民实事,着力解决民生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必须在从严治党中强化发展保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改进作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第三节 “十三五”时期株洲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

“十三五”时期,是株洲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既蕴含着诸多战略机遇,又面临矛盾问题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从国际看,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仍是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保护主义上升,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国内看,我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株洲作为湖南重要经济增长极,具备发展质量优于全省、发展效益高于全省、发展速度快于全省的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看,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加速期,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同并进,有利于创造巨大的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拓展加快发展新空间;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先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双轮驱动,有利于催生加快发展新引擎;正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城乡发展协调平衡,有利于激发加快发展新潜力;正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通过破除机制体制障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增添加快发展新动能。从发展的区域性特征看,“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进一步凸显我市作为“一带一部”战略要冲的区位优势,特别是我市处于长三角、珠三角两大发展引擎的战略交汇点,将更有利于开拓战略纵深,打造开放合作新高地;交通格局不断优化,城市品位持续提升,将有利于集聚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各类生产要素,打造创新创业新洼地;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等重大战略平台,将有利于产生政策叠加、聚合的蝶变效应,打造支撑发展新天地。

同时,也要看到保持经济稳定增长,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的增长点接续不足、资源要素约束趋紧、供给侧改革滞后的矛盾和问题。一是稳增长调结构压力仍然较大。既要面对新常态下经济下行持续增大的压力,又要面对湘江保护治理、推进清水塘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带来的阵痛;既要稳增长,又要调结构;既要去产能,又要惠民生;既要推改革,又要防风险。二是“四块短板”依然突出。县域经济实力不强,非公经济比重不大,现代服务业水平不高,开放型经济发展不快。三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仍然较多。财政收支矛盾、金融债务风险、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四是脱贫攻坚难度大、时间紧,群众就业、就学、就医和住房等方面的难题仍然较多。五是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第二章 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实现发展目标,必须紧密结合株洲实际,找准发展定位,明确主攻方向,实现新的突破。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全面落实省委“三量齐升、五化同步”新要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创新改革开放投资“四轮驱动”,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以转型升级为总战略,以“三个率先”为总目标,实施“七大工程”,建设“四区一带”,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株洲。

——“三个率先”总目标。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完成“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任务,率先在全国建成“两型”社会示范区;率先在全省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株洲。

——“四区一带”总任务。加快产业振兴,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坚持城乡统筹,建设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突出创新驱动,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两型”社会引领区;扩大对外开放,建设湘东开放型经济带。“四区一带”总任务,是把握发展大势、赢得发展先机的内在要求,也是肩负国家使命、落实国家战略的责任担当,更是加快转型升级、实现“三个率先”的现实选择。

——“七大工程”总抓手。实施总战略、实现总目标、落实总任务,必须紧紧围绕转型升级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坚定不移地实施产业振兴、城镇扩容提质、县域崛起、创新创业、“两型”示范、开放带动、民生共享七大工程,突出精准发力、协同推进、落地落实,着力强优势、增后劲、拓空间、补短板、守底线、促和谐,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趋平衡、更加开放、更可持续的发展。

第二节 发展理念

推动创新发展。坚持把创新作为转型升级的第一动力,加快产业振兴,突出创新驱动,着重解决产业结构不优和发展动力不强问题,推动发展方式实质性转变,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和自主创新先导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新体系和新模式。

推动协调发展。坚持把协调作为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促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同步发展,注重城乡统筹,着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走正走实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建设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形成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的发展新局面。

推动绿色发展。坚持把绿色作为转型升级的必要条件,突出“两型”社会建设,着重解决发展不可持续问题,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引领区,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推动开放发展。坚持把开放作为转型升级的战略支撑,扩大对外开放,着重解决开放型经济发展不足问题,主动对接深度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湘东开放型经济带,形成内陆开放合作新高地。

推动共享发展。坚持把共享作为转型升级的本质要求,注重共建共享,着重解决社会公平正义不充分问题,顺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增进民生福祉,形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共享发展新机制。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围绕实现“三个率先”总目标,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要求,今年五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GDP年均增长9%左右,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9%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交通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地位显著提升;现代服务业规模和层次显著提升;科技创新领先优势显著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重大进展。

——人民生活全面改善。收入水平提高,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9%,到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2017年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等政策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生态建设成效明显。“两型”社会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水平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治,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湘江保护与治理取得重大进展;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2%以上;人民群众对生态和人居环境满意度持续提高。

——社会建设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法治株洲、平安株洲建设再上新台阶,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社会治理机制更趋完善,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全面推进。

——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基本建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取得重大突破。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创新能力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党的科学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专栏3 株洲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第二篇 发展布局 构建“一核一圈一廊”

优化布局,强化管控,积极引导,完善网络,着力构建资源高效配置、要素有序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资源环境可承载、基础设施较完备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三章 区域发展布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确定开发强度,完善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主体功能区布局,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建立健全与主体功能区制度相适应的区域分类管理政策。优化城镇结构和形态,以城镇群为增长极和发展载体,构建“一核一圈一廊”发展空间布局。

第一节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重点开发区。 主要包括株洲市区,株洲县、醴陵市、攸县以及茶陵、炎陵县城,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的镇区规划范围。以长株潭“两型社会”综改试验区和自主创新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打好城镇扩容提质攻坚战,提高中心城区城市品质,提高县城首位度与聚集人口、资源的能力。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产业园区土地开发强度;推进清水塘老工业基地绿色搬迁和“退二进三”;高品质开发中心城区与县城的商住用地,着力提升重点开发区土地价值。

限制开发区。 主要包括炎陵县、茶陵县大部分地区,以及其他县市区各类宜农土地、坡度较高的丘陵山地、生态脆弱地区等。以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为首要任务,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推进湘江综合治理,维系区域水体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绿色株洲,实现可持续发展。

禁止开发区。 主要包括长株潭生态绿心禁止开发部分、炎帝陵、桃源洞、云阳山、酒埠江等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地质公园,湘江、渌江、洣水、官庄水库、洮水水库等重要水源保护区,各县市区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实行强制性保护,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态结构、保护自然文化遗产、保障粮食安全。

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严格规划管控,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整治等规划,执行开发强度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加强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城市内外生态红线以及“三区四线”的刚性控制,强化对城市空间、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管制。依托地理信息系统,构建数字株洲地理空间框架。完善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定期分析监测、评估和修订空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配套政策。 根据不同区域的土地性质与主体功能定位,制定实施分类指导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配套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鼓励并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区)建设为契机,加大国家、省、市级的政策、项目和资金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政策机制。

专栏4 县(市、区)发展定位

第二节 构建“一核一圈一廊”的发展空间布局

中心城区核心增长极主要包括天元区、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云龙示范区以及株洲县县城,是长株潭都市区的战略增长点。以“东拓、南进、北联、西提”为发展导向,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东拓:以航空城、服饰城、金山新城为支撑点,加快产城融合,推动航空产业、服饰产业、生物医药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南进:以湘江为轴,推动株洲县撤县设区,加快建设天易科技城和南洲新区,不断扩充城市发展新空间,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北联:向北沿云龙大道、长株高速两轴加快发展,重点建设云龙新城,力争尽快建成生态城、文化城、旅游城,加快轨道科技城建设,创建株洲经济技术开发区,再造一个“高新区”。西提:依托“株洲•中国动力谷”自主创新园、汽车产业园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加快新马、栗雨等片区开发,提升产城一体化水平。同时对老城区加快提质改造,重点推进“一江四港”治理、清水塘老工业区绿色搬迁,完善公共交通、综合管网建设,推进“绿荫行动”,整体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吸引人口和要素集聚,拓展中心城区体量,着力打造株洲的行政服务中心、经济文化中心和商贸流通中心。

株醴都市圈主要包括株洲市区、醴陵市区、株洲县县城及与市区联系紧密的株洲县北部、醴陵中部乡镇地区,东至湘赣边界、南至醴陵泗汾-株洲县淦田一线,是株洲的新兴增长极。充分发挥长株潭城市群与新宜萍城市群的战略节点优势,以东城大道为主干,以浙赣铁路、沪昆高速、株莲高速、醴娄高速为交通动脉,加快建设株洲创新发展试验区(株醴融合发展区),形成白关服饰产业园、大京旅游度假区、醴陵经开区、长庆示范区、东富产业园等产城融合组团,打造“一带一部”新增长极、产城融合样板区和省际合作示范区。

醴炎县域经济走廊主要包括醴陵泗汾-株洲县淦田一线以南的醴陵、株洲县辖区和攸县、茶陵县、炎陵县所辖区域,是株洲的南向特色产业发展带,是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战略,是推动株洲县域崛起的重点发展区域。以106国道、岳汝高速、醴茶铁路、长株攸公路为纽带,以县城、中心镇为节点,连点成面,实现产业集聚与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各具产业特色、各富发展动力的大湘东产业承接带、现代农业带、文化旅游带。

专栏5 城镇等级体系结构

第四章综合交通布局

实施“123”和“789”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工程,构建畅通、高效、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层次清晰、衔接顺畅、低碳环保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第一节 构建畅通、高效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

高速公路。改造提升莲株高速公路,新建醴娄高速株洲段、茶陵至界首高速公路,争取吉邵高速、长株潭东外环线高速公路纳入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力争“十三五”期间建成高速公路110公里,通车总里程568公里,形成“四纵五横”高速公路网络。

城际干线公路。加快推进东城大道(S331)和长株攸公路建设,强化长株潭城市群内部交通联系,并向东、向南辐射,引领城镇发展。力争“十三五”末,形成连接长沙、湘潭,覆盖醴陵、攸县的“两纵五横”城际干线公路网络。

轨道交通。全力争取渝长厦快速铁路经过株洲西站和醴陵东站,选线贯穿攸县、茶陵及炎陵,连接井冈山;推进炎资、炎赣、咸韶铁路、衡福高铁和醴茶铁路提质改造工程等项目规划和建设;建成长株潭城际铁路株洲段,争取长株潭城际铁路向醴陵和衡阳延伸,新增长沙至株洲东线;规划云龙到武广片区的轨道交通线路,力争“十三五”末,形成 “四纵四横” 铁路网络。

水运。完成株洲航电枢纽二线船闸建设,提高湘江2000吨级航道通行能力。启动渌水500吨级航道梯级渠化建设和洣水300吨级航道梯级渠化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末,形成通江达海的“一江两水”航道网络。开工建设铜塘湾港区二期和疏港铁路等配套设施。启动株洲县、醴陵等港区建设,规划控制港区岸线资源。

航空。完成株洲通用机场建设,争取纳入国家低空空域开放试点城市。规划云龙到长沙黄花机场中低速磁悬浮项目,在云龙实现行李“一次安检,直接登机”。启动炎陵、茶陵、攸县、醴陵通用机场或起降点项目前期工作。在主城区合理规划布局直升机起降点。

综合枢纽。突出综合枢纽、客货运站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零换乘,提升运量和效率。启动建设株洲铁路综合枢纽,争取开通株洲至欧洲直达铁路班线。建成株洲市综合客运枢纽、株洲西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南洲新区综合客运枢纽、沪昆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启动醴陵、茶陵、攸县火车配套综合枢纽建设。

第二节 构建安全、便捷的内部交通运输出行体系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快G356炎陵绕城段、G106醴陵绕城段等“五纵六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力争二级及其以上公路里程达2200公里以上。

旅游公路。进一步加快旅游交通建设,实施交通干线与景区“最后一公里”通达工程,加快旅游交通连接线建设,着力增强旅游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与综合运输网络互联互通的旅游公路网络。

农村公路。打通断头路,加快农村公路联网成片。重点实施2500公里窄路加宽工程,力争公路等级率达99%以上。启动通村通组建设工程,加快农村招呼站建设,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达到100%。

安保及桥梁工程。全面加强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安全防护建设,实施安保工程3000公里。继续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对通行量较大的渡口实行“渡改桥”。

专栏6 “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工程

第三篇 发展动力 坚持“四轮驱动”

主动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和投资拉动“四轮驱动”战略,平稳接续和有序转换发展动能,推动经济全面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章 创新驱动 形成发展新引擎

依托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创新创业工程,大力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性发展,着力形成创新引领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第一节 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

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创新型企业。加快军民融合,发挥协同创新效应,实施“八大重点研发专项”,突破重大关键技术,构建创新研发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瞄准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重点开展制造与工程科学技术、材料科学与新材料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基础理论、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建立若干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集成式协同攻关。到2020年,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以上,全市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4%以上。

专栏7 八大重点研发专项

轨道交通科技专项。围绕实施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键部件创新发展工程的主要任务,加强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从零部件配套到整车生产和维修服务的完整轨道交通产业链,促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向创造转型升级。

新能源汽车科技专项。围绕低碳、环保、节能、经济的发展方向,开展纯电动汽车整车、电池管理系统、汽车电子等产品和技术的研究,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通用航空科技专项。围绕“航空发动机+通用飞机整机制造+通用航空运营+配套产业+衍生产业”的航空产业链,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专项,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中小型航空发动机、通用航空整机制造、通用航空运营、航空配套产业和衍生产业在内的完整的产业体系。

新材料科技专项。重点发展先进储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先进硬质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突破动力电池关键制备、结构整体化、超细晶硬质合金制备、工业陶瓷制备等关键技术,完善相关产业链条。

新能源科技专项。重点发展风电装备、光伏制造、新型节能装备。突破兆瓦级风电机组、导流罩、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工业锅炉(窑炉)设计制造等关键技术,完善相关产业链条。

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专项。依托IGBT专业芯片核心技术优势和制造能力,延伸和拓展产品应用,巩固壮大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三大动力产业电子配套产业。全面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物联网和软件服务及信息消费业,重点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

现代农业科技专项。突破超级稻品种、“三低油菜”和油茶新品种选育、高产栽培和加工等关键技术,打造粮油品种、生产、加工及物流配送的绿色产业链;突破生猪、黄牛、特色家禽等品种繁育、生态养殖、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打造良种繁育、健康养殖、肉食加工、物流及营销的健康养殖产业链;突破珍贵苗木、蔬果的品种选育、精准栽培、加工贮藏等关键技术,打造良种繁育、绿色种植、园艺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的高效园艺产业链。

“互联网+”科技专项。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与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构建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和社会服务新模式,使“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建设梯次分布的创新研发平台。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依托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三大动力应用技术研究院所(中心),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依托龙头企业,加快国家、省级企业研发平台建设,重点布局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系统、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系统集成,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减震降噪材料、中小航空发动机系统集成、抗病毒药物等关键技术领域的国家、省级研发平台。积极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一批市级研发平台。到2020年,新增国家级研发机构5家以上,省级研发机构25家以上。全市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达到20个,省级创新平台达到100个,市级研发平台200个。

——培育创新型企业。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各项产业基金和创投基金,统筹用于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创业扶持、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服务购买、政策补贴等。引导企业建立研发费用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建立各类研发机构。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人员购买创新服务。到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达到销售收入3%以上。

——发挥协同创新效应。支持企业采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方式,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院士工作站、人才培养基地等建设;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引导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示范区企业建立海外研究机构,推动我市产业技术水平由“跟随”向“赶超”、“引领”转变。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搭建专利战略联盟,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

——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积极探索“军转民”、“民参军”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机制,引进国防科研机构和院校建立军民融合研发生产基地,推动一批高端军用技术创新成果向民用产品转移转化。发挥市内军工企事业单位的技术、装备、人才优势,在航空产业、电力电子、卫星导航、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布局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取得“民参军”资质认证,参与军用产品研发和应用,提升企业军民融合创新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充分发挥市场需求导向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应用企业采用智能制造装备,提升制造水平。

——大力推进应用示范。围绕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等关键环节,重点选择轨道交通、电力电子器件、生物医药、食品、国防军工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智能制造,着力用工业机器人应用系统改造提升一批中厚板焊接生产线/单元、无人化柔性焊接车间、无人化铸造车间、高端医药制造自动化生产线等生产系统。分步骤、分层次开展应用示范,创建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车间。

——培育一批智能制造装备企业。依托优势装备制造企业,创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重点围绕集成创新、智能机器人、智能监控系统等领域的研发应用,发展1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制造装备生产、系统集成核心企业。支持中小企业立足现有基础,瞄准工具生产、工位机器人制造控制软件开发等方向,提升制造能力和产业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精、特、新”骨干企业。

——推动智能服务创新。大力发展以在线监测、远程诊断和云服务为代表的智能服务,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应用新型传感技术、网络技术和数据分析处理技术,创新装备产品的适时定位、远程监控、在线诊断等技术服务。大力培育发展个性化定制、远程运营维护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向具有系统总集成、设备总成套、工程总承包能力的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

第二节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培育壮大创业市场主体。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培育技能人才和技能创业人才,营造浓厚的技能创业氛围,鼓励扶持技能创业。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利用资金、技术和经营理念等方面的优势和专长,返乡投资创业。引导失地农民“离土不离乡”,在本地或所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联合创办企业。

加快培育新兴业态。加大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纺织服装、食品、轻工、冶金、化工、建材、烟花等行业中的应用,形成“互联网+农业”、“制造业+互联网”等一批跨界融合新模式,培育和发展创意设计、互联网金融、云计算、物联网、电子商务、智能工业机器人、3D打印、现代物流、智慧产业等新兴业态,构建生态旅游、健康养老、远程教育、数字家庭、智慧社区、远程诊断等新的服务模式,打造长株潭新兴业态集聚洼地。

加强创业平台建设。利用园区、科研院校、企业等资源,打造以移动互联产业为主方向的众创空间,以创意文化产业为主方向的创新创业工场,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众创空间示范基地和创业创新集聚区,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创业服务专业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创新创业新格局。各县市区产业工业园区按照发展定位,建立创业孵化器或创业苗圃,每年新建标准厂房的20%用于发展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中心等新型科技创新创业基地。

优化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建立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工作机制,引进一批创新创业辅导、投融资、风险担保等服务机构,推广“孵化+创投”等孵化方式,发挥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创业风险投资体系,提升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创新创业服务,培育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建立项目库和组建专家志愿团,推行“线上线下”服务,为创新创业者提供项目服务及全程指导。

培育和弘扬创客文化。发挥本市高校和职业院校资源的优势,扶持以共同兴趣为纽带的大学生“创客”群体,鼓励“创客”类社团的发展。开展“众创论坛”、“文化创客节”等活动,举办创业讲坛、创新创业大赛,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专栏8 创新创业平台搭建工程

第三节 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 “万名人才计划”、“5211人才计划”,全面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工程,重点实施院士培养人才计划、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重点产业人才计划、蓝领精英人才计划、公共服务人才计划。加快推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动力产业研究院建设,培养或引进院士1人,加强新型特色智库建设。到202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66万人左右,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到90%;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11万人左右;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左右;高技能人才总数达到12.5万人左右,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25%以上;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左右,其中专业技能高、经营管理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达到2万名;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4000人。

专栏9 创新创业人才工程

院士培养人才计划。发挥院士专家行业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最有影响力的技术领衔作用,以培育引进院士为目标,在科研项目、子女及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以院士工作站为重要纽带,重点打造院士领衔的技术创新团队,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集中力量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

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大力加强生产研发、科技创新、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领域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培养和扶持100名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促进社会事业进步的领军人才(团队)。

重点产业人才计划。围绕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鼓励企业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进1000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拥有发明专利和独特技术优势的高级技术研发人才,以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层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着力培养1000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其中,重点培养100名精通企业管理、熟悉战略经营、善于资本运作的优秀企业家。

蓝领精英人才计划。着力培养8000名专业技术精湛、实践经验丰富、职业道德良好的技师以上蓝领精英人才,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基础人才支撑。其中,重点培养2000名高级技师、100名技能大师,扶持建设2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公共服务人才计划。围绕社会民生发展需要,切实加大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管理、金融投资、城市建设、生态环保等公共服务领域人才开发力度,着力引进1000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着力培养2000名专业技术骨干人才。

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热土。改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开辟创新人才落户“绿色通道”,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就学、政策咨询、工商注册、职称评定等全方位服务。完善人才创新激励和科研成果转化保障机制,落实人才投入、教育、引进等政策。创新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

第六章 改革推动 构建发展新体制

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有效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重点推进政府职能、现代产权、市场主体、市场体系、财政制度等改革创新,构建发展新机制。

第一节 理顺政府管理职能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市县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推进市县两级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市级机构双重管理、县级机构派出管理的环保体制改革,建立乡镇(街道)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办理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推行并联审批。推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制定中介服务评价制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建立纵贯省市县、横联各部门的投资审批监管平台。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过程的动态监督;探索建立超时默许制、缺席默认制及责任追究制。建立全市统一互联的集信息公开、网上办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于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市、县、乡镇三级联动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

第二节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依法界定产权归属。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基本要求,科学界定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力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加快构建自然资产产权制度,划定产权主体,创新产权实现形式。深化矿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激励创新为导向,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坚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保障公有和非公有产权享有平等法律地位,有效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完善产权交易监管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出台和完善我市国有产权交易流转监管办法,提高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和行业协会自律作用,逐步减少政府直接监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实现产权交易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评标专家库资源共享,实现远程网络公开评标,实现监督体系的信息化、网络化。

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清理和修订限制各类产权主体发展的政策制度,规范交易程序,促进多种形式的产权交易。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配套的交易规则、标准、流程,形成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第三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实行国有企业分类分层管理,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积极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完成政府投融资公司新一轮改革。有序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推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企业外部董事、产权代表、职业经理人等具体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廉政风险保证金和任期责任追究制度。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允许非公有资本参与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有序稳妥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入股、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以及组建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经营。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出台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鼓励政策,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建立政府注资或国有资本参股的民营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推动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进入创业板、新三板、场外市场等资本市场,鼓励民营企业采取联合、参股、并购等方式实行资产重组。鼓励个体经营户转为企业、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企业。

培育市场中介组织。大力培育行业协会、商会、事务所、咨询机构等市场中介组织,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支柱行业、新兴行业和开放度较高的领域组建行业协会,重视并发挥其在制定行业标准、坚持行业自律、推动经贸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提升中介专业服务水准。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动行业协会自律发展。提高专职人员素质,加强行业协会能力建设,实行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登记制。

第四节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许可审批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市场主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逐步实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构建多元化监管体系。

深化价格体制改革。落实国家、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修订的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前置审批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深化医药价格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实施药价形成机制改革。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政策,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开展农业水价试点。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优化金融环境,推动金融资源集聚,构建多层次、多功能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组织机构,大力发展地方小型法人金融机构,完成城区、县域农信社改革,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探索建立财政、银行、保险联动机制,稳步推进荷塘区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省级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三农”服务。制定株洲市民间融资监管办法,争取民营银行试点。拓展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推进科技支行和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积极开展科技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加快推进县级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完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立县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防范金融风险。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构建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发展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开展城市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工作,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闲置土地的认定、公示和处置。实施片区开发模式,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土地精品出让,提高土地出让价值。

第五节 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相互衔接和资金统筹。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分类分项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根据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科学界定市与区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市、区收入划分,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生财、聚财的积极性,实现更有质量和效益的增长。理顺市、县财政关系,建立健全对县市区财政工作考核机制,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水平。

完善财税收入征管机制。探索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相衔接的财政收入考核体系,突出财政收入质量考评,增设收入质量改善预期目标,在完成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实现财政收入健康转型。依法加强财税收入管理,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征管效能。创新财源培植方式,建立以税收贡献为导向的产业支持机制,财政产业类资金分配与产业(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潜在效益紧密挂钩。全面完成“营改增”。

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整合规范。建立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收回机制,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各级预算单位及所有财政资金,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积极探索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保障的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推动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构建“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债务管控制度,实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监管,严格落实债务清偿责任和偿债责任主体,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财务行为。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第七章 开放带动 培育发展新优势

全面对接和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战略,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实施开放带动工程,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全面开放竞争新优势,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打造湘东开放型经济带、湘赣开放合作带和国家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带,提升对外开放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全面对接区域发展大战略

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扩大经贸合作,拓展人文交流,实施产能装备出海行动,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加强与中西部城市合作,扩大向西向北开放,深化与新疆、内蒙等省份沿边城市及成渝城市群、兰新城市群等的合作交流,增强对中亚、西亚、欧盟、俄罗斯的经贸交流,积极申报内陆自贸区,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构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战略,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在贸易、金融、产业、口岸通关、市场体系等领域的分工与协作。强化与长三角、泛珠三角地区的贸易、金融、产业领域合作,高标准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发达地区资本、技术向株洲转移。充分发挥交通动力产业先发优势,加强与东部沿海产业资本的对接与合作,助推株洲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中心。发展江海联运,以及铁水、陆航等多式联运,形成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的对外经济走廊,构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

打造长株潭核心增长极。全面顺应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比较优势,实施错位发展,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格局。建立重大项目对接、基础设施联通和平台共建、政策共享机制,发挥交通、产业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强化区域协同,打造长株潭核心增长极。

建设湖南向东开放门户。积极发挥湖南“一带一部”战略核心节点作用,依托京广、沪昆经济带交汇的“大十字”开放枢纽优势,深入实施全域开放战略。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梯次转移,加快建设株洲创新发展试验区。积极探索省际合作与开发管理新机制、新模式,加强重点产业的对接合作,高标准规划建设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打造国家省际产业合作示范区、内陆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全国重要的装备制造、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基地。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推进醴陵-湘东共建区建设,启动攸县-茶陵-莲花-炎陵-井冈山次区域合作圈建设,推动长株潭城市群与新(余)宜(春)萍(乡)城镇群互动发展,努力把株洲建设成湘赣合作区域中心城市。以大湘东地区的炎帝文化、红色文化、陶瓷花炮文化、生态文化、客家文化、养生文化等文化旅游资源为基础,以岳汝高速和106国道为轴线,加强与周边地区旅游开发合作,加快推进大湘东文化旅游经济带建设。

第二节 主动融入国际国内大市场

提升招商引资水平。树立全要素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模式,开展引资引技引智升级行动。开展特色产业集群招商,组建轨道交通、航空装备、服饰加工、陶瓷生产等产业“互联网+招商”平台,主动参与“港洽周”、“沪洽周”、“广交会”等系列招商会展活动。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市场化,积极发展异地商会,主动加强与中国贸促会、商务部投促局、重点行业协会、区域重点商会的合作。鼓励企业境外上市和外资企业国内上市,加大间接利用外资力度,发挥低成本引资优势。加强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的项目对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开展对外贸易提升行动,深入挖掘培育轨道交通、航空、汽车、服饰等外贸新增点,积极拓展东盟、南美、非洲、俄罗斯、中东等新兴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性展会,助推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升一般贸易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扩大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扩大电子商务在外贸中的应用,利用电商渠道,推动株洲的产品和品牌加快“走出去”。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型企业,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零售网点,支持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鼓励企业“抱团出海”、“借船出海”,开展重大项目国际合作和工程承包,带动株洲轨道交通、硬质合金、航空等装备、材料、产品、标准、技术、服务“走出去”。到2020年,全年进出口总额达40亿美元,年均增幅10%。

第三节 积极培育开放大平台

建设铁路口岸和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国家一类铁路口岸,发展“五定班列”,发展江海、铁海、路航等多式联运,打造多功能、立体式的现代物流通道,实现与“一带一路”陆海大通道的全面连通,争取将“湘欧快线”延伸至株洲。加快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铁路口岸平台,打造集口岸作业、保税物流、保税加工、贸易通关、境外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国际经贸平台。设立口岸建设管理机构,完善港口、铁路站场、仓储等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通关模式和转关机制,构建立体口岸开放体系。

建设国际性、区域性会展中心。依托云龙示范区便利的交通条件和紧临省会的区位优势,建设集商品展示、经贸洽谈、文化演艺多功能为一体的区域性会展中心。依托轨道交通、航空、陶瓷、服饰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常态化、国际化投资贸易会展经济,策划与培育一批常态化的国际产品博览会、高峰论坛和重大赛事,将醴陵陶瓷博览会、烟花节及茶陵茶祖文化节办成全国性知名展会。完善会展业公共服务体系,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会展机构、会展城市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株洲会展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节 努力营造开放发展大环境

健全开放发展机制。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与国际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改革外商投资审批和产业指导管理方式,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推动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和政务服务便捷化。

推行便利化营商服务体系。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行口岸管理部门“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的大通关新模式。培育、引进高端进出口物流企业和进出口代理公司,畅通产品出口通道。灵活运用退税、贴息、金融支持等政策,为企业扩大进出口和发展境外业务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外贸综合服务水平,形成外贸企业松绑减负长效机制。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和建设一批国际知名的教育、医疗、文化、咨询和酒店管理机构,加快建设国际商务社区,打造国际品质的生活服务环境。加快实施人文交流拓展行动,着力打造全球华人炎帝文化交流中心,积极参与国内国外多边、双边合作,结对一批友好城市,建立对外定期合作交流协商机制,拓展国际活动空间,提升国际影响力。

第八章 投资拉动 创造发展新供需

坚持供需联动,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扩大需求同步推进,以投资、消费结构调整带动供给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需求与供给有效对接,投资优化与产业升级协同耦合,扩大投资与促进消费良性互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稳定、持久动力。

第一节 努力扩大有效投资

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有效投资,以投资结构优化促进投资效率提升。突出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以及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三链”融合,加大创新型产业投资。突出推动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地上地下、区域联通、生态环境、配套设施水平,加大功能型基础设施投资。突出推进生态环境源头治理、重点治理和系统治理,加快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加大扩面型生态建设投资。突出推动消费和服务升级,加大升级型消费投资。

突出投资重点。全面对接国家战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方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产业、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投资,在提高投资质量效益的基础上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重点实施三大类38个重大工程,总投资1.5万亿元。其中,产业发展包括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高端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及船艇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等18项重大工程;基础设施包括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城乡路网和环境提质、轨道交通、重大水利、园区改造升级、“两供两治”等13项重大工程;社会民生包括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安全、教育提质均衡、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7项重大工程。坚持滚动开发、动态更新,加快重大项目库建设,推动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引进一批、建成一批的项目库建设良性循环机制。

专栏10 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

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政府投资。盘活整合政府性资产、资源,深化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增强政府平台公司投融资和运营能力,建立健全政府投融资管理监督体系,完善第三方评价制度。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项目补助等方式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放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拓展社会投资。探索实施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设立引导基金等方式,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点公共领域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扩大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大企业债券发行力度,支持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中期票据、融资租赁、私募股权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第二节 积极创造新供给

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改善有效供给,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

提高供给质量。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严格实施行业差别化金融政策,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提高资金、土地、技术、劳动力等全要素生产率。落实各项减税政策,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微观活力和潜能。鼓励市场主体全方位创新供给,提供更加优质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要。适当扩大高品质服务和产品进口,引导我市企业开发生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吸引国外先进制造企业和服务企业直接投资。

提高供给效率。扩大国际、国内市场空间,加大国际产能合作力度。推进国企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推动并购重组,加快关停并转,去除结构性过剩产能。支持住房消费,支持商品房回购作为保障性住房,发展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持续发展。

第三节 全面释放消费潜力

拓展消费新空间。深入挖掘消费需求新潜力,顺应居民消费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的趋势,加强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断创造新产品,实现消费结构升级。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和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农村特色商品电商,激活农村消费市场。依托全球华人炎帝文化交流中心优势,大力推介文化旅游品牌,积极打造国际消费市场。

培育消费新热点。适应居民消费新需求,创新服务产品供给,延伸服务领域,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培育多层次房地产、汽车供应体系,大力发展房地产、汽车等改善性需求,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消费,健康管理、体育健身、高端医疗等健康消费,家政服务、照料护理等养老消费,乡村旅游、自驾旅游、工业旅游等旅游消费。加快发展信息安全、应急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兴消费产业。

发展消费新模式。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健全消费贷款抵押担保体系,发展消费信贷。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服务业跨界融合,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网络,拓展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共享等多种消费模式,扩大网络消费、移动终端消费。创新消费理念,合理引导消费行为,推进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新模式。

第四篇 发展任务 加快转型升级

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城镇扩容提质、县域崛起、两型示范、民生共享等重大工程,着力强优势、增后劲、拓空间、补短板、守底线、促和谐,努力实现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加协调、更可持续、更高水平的发展。

第九章 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湖南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株洲建设制造强市五年行动计划》,实施产业振兴工程,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工业园区和服务业集聚区,构建智能化、高端化、集群化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全力打造“株洲•中国动力谷”

建设“三基地一中心”。集聚现有优势,建设国内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 “株洲•中国动力谷”,打造世界级的动力产业中心。建设世界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创造基地、国内一流通用航空基地、全国新能源汽车基地,设立动力产业技术研发创新服务中心,构建“三基地一中心”的创新发展格局,坚持园企联动、多点支撑,集聚产业、科技、人才等资源要素,强化产业链、创新链、资源链“三链融合”,引导动力产业集群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

加快发展三大动力产业。推动优势产业优先发展,形成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三大千亿产业集群。

——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抢抓全球轨道交通快速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技术、人才、品牌优势,支持主机及核心部件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快速做大做强。推动配套企业集聚发展和配套能力提升,推进IGBT器件应用、新能源汽车等轨道交通装备优质资源延伸产业形成规模,大力发展维保运营、工程总包、会展论坛和现代物流等延伸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研发中心、制造中心和全国最大的轨道交通产业服务中心,构建世界级轨道交通产业集群,加速建立世界领先的现代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体系。到2020年,实现产业规模2000亿元以上;培育产值过500亿元企业2家,过100亿元企业3家。

——通用航空产业。以承接国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重大科技专项为契机,发挥发动机研发与制造基础和优势,大力培育并引进航空发动机维修与制造、通用飞机整机制造、通用航空运营及航空配套产业、衍生产业等相关企业,推进产品、系统应用、运营服务一体化、规模化发展,加快燃气轮机产业化,在民用非航产品高端领域开展国际合作,打造集研发、孵化、生产于一体的航空产业园。到2020年,实现产业规模500亿元以上;培育产值过100亿企业1家,过10亿企业10家。

——新能源汽车产业。坚持部件和整车协同发展,依靠核心零部件优势引进整车制造。依托现有企业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优势,积极扩大新能源汽车生产规模和产品系列,推进示范运营。大力发展电传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汽车博览及汽车商贸业,建设中部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及示范运营基地。到2020年,实现汽车产业规模1000亿元以上;培育产值过100亿企业2家,过10亿企业10家以上。

第二节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材料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加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建设ITO系列靶材和纳米高纯金属研发中心,重点发展有色金属硬质材料、以陶瓷为主的非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复合材料、先进电池材料、高纯金属材料、电子印刷材料、3D打印材料等,打造全球知名的以先进硬质材料研发与生产为主导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到2020年,实现产业规模600亿元以上;培育产值过200亿企业1家、过100亿企业1家,过10亿企业10家。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以IGBT为主的电力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应用电子、嵌入式软件,积极培育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应用、云计算、智能终端、工业控制系统、智能工业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产业。重点发展IGBT全产业链,不断扩大在轨道交通、新能源、电力、海工装备、自动控制、智能家电等领域的应用规模,提升IGBT产业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实现产业规模1000亿元以上;培育产值过300亿企业1家,过10亿企业5家以上。

新能源产业。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型能源,拓展新能源产业领域和项目储备,加快新能源示范应用,推动产业发展。重点发展风电装备、光伏制造、新型节能装备,支持风电叶片和整机制造企业,加快适应市场需求的特色风机、大功率风机的开发进程,提升核心技术优势和自主研发能力,打造内部关键部件供应链,提升整体竞争力。到2020年,实现产业规模200亿,培育产值过50亿企业1家以上。

生物医药与食品产业。立足地方资源,依托龙头企业,利用品牌优势,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注重绿色健康,扩大产业化规模。重点发展肉制品、乳制品加工,休闲食品以及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支持医药企业并购重组,加快创新步伐,大力发展现代中药、化学制药、生物制药、医药物流、药材种植等产业。因地制宜建设食品工业园和医药产业园,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的食品医药产业集群。到2020年,实现产业规模500亿元左右,培育产值过100亿企业2家以上。

节能环保产业。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新装备和产品,加强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与区域环境治理和节能改造等重点项目的对接,以市场需求推动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能力。发展环境服务业,推进市场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

第三节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服饰产业。依托芦淞市场群,引进国内外知名服饰品牌企业,推进本地化生产,提升市场群总体品牌的影响和吸引力。加强与国内服装制造基地、国外服装设计基地的交流,提升服饰产品质量,打造自主服饰品牌。创新商业交易及营销模式,大力发展服饰电商。构建以市场为主导,集生产加工、研发设计、仓储物流、品牌建设、展示销售、电子商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打造中南地区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饰产业集群。到2020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000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服饰专业市场5个。

陶瓷产业。加快提升陶瓷技术装备水平、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实现由传统陶瓷产品为主到高新技术陶瓷产品为主的转变,积极发展轨道交通配套用瓷和超高压智能电网用瓷。以醴陵经开区、攸县工业集中区和茶陵经开区为重点园区,加速推进陶瓷新材料精专化、电瓷电器智能化、日用陶瓷高端化、釉下五彩瓷时尚化、建筑陶瓷低碳化、陶瓷装备自动化,打造集陶瓷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于一体的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领先的“现代瓷谷”。到2020年,实现产业规模1000亿元以上。

冶炼化工产业。以清水塘搬迁改造项目为支撑,以转型升级、绿色搬迁为重点,关停和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和生产线,加快采用信息技术、高新技术和先进工艺设备,改造提升冶炼化工产业,重点发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精细化工和日用化工等产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

第四节 做大做强产业园区

实施“323”工程。加快推进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推动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依托云龙示范区,整合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优势资源,积极申报株洲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争取醴陵经济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到2020年,形成株洲高新区、株洲经开区、醴陵经开区等3个国家级园区,田心高科园、河西示范园等2个“千亿园区”,董家塅高科园、醴陵经开区、攸县工业集中区等3个“500亿园区”。全市园区技工贸总收入达到5000亿元,税收总额超过260亿元;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5%以上。

突出特色园区发展。树立“创新、特色、品牌”的园区发展理念,依托现有产业优势,按照集聚化、专业化、链条化的原则,发展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石峰轨道交通装备特色产业园、芦淞航空航天特色产业园、醴陵新型陶瓷材料特色产业园、荷塘复合新材料特色产业园等省级特色产业园区,形成一园一特色的发展新格局。

专栏11 产业园区发展方向

提升整体承载能力。按照产城互动、“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三生”(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全面提升园区整体规划,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实现园城无缝对接。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按照政府搭建、企业共享的原则,重点建设以大数据、云计算、质量检测等为主的研发技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和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管理咨询、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服务的运营服务公共服务平台。

加大项目和企业引进力度。实施大项目支撑战略,抓实招商、精准引商,推动招商主体向企业化、专业化发展,更多通过标准厂房的投资主体和引入的园区运营商推进招商。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工业地产等项目建设,切实加快项目落地步伐,提高土地等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和质量效益。加快引进中小微企业进入创新创业园区,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入园难问题。

第五节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充分发挥产业、人才、区位等优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科技服务业。整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科技创新资源,积极培育第三方科技研发服务机构,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为重点,以技术市场为载体,全面推广“孵化加创投”的孵化模式,完善技术服务产业链条,为优势产业、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提供全方位科技服务。

——现代物流业。加快整合现有企业、园区,培育或引进实力突出的龙头企业,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滚装运输、道路货物甩挂运输等,形成“铁、水、公、空”综合物流体系。加快推进中车物流、中特物流、新芦淞商贸物流园、铜塘湾港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构建以大型物流基地为核心、综合性物流配送区和专业性物流配送区为节点的高效物流网络。

——职教培训业。以湖南(株洲)职教科技园建设为载体,有效整合职教培训资源,加快重点培训基地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大力发展职业继续教育培训,打造职教培训品牌,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金融服务业。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进和新设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提高金融聚集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发展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融资产品。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中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建设,基本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

——信息服务业。大力提升医疗、教育、交通、旅游、金融、物流、零售等领域的产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发展软件服务、通信运营等产业,开展物联网应用服务,大力发展网络信息传输服务、网络增值服务。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抓手,深化与国内知名电商的战略合作,引进和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带动力强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服务平台,推动株洲产品“网上行”。

——文化创意。积极扶持创意设计、文化策划、动漫游戏、广播影视、数字媒体等新兴行业发展。大力实施“文化创意+”,促进文化创意与农业、工业、服务业有机融合,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一批有影响的文化创意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中部地区创意设计之都。

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管理手段提升生活服务水平,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商贸服务业。围绕构建现代商贸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城市大型商场、综合超市、专业市场等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适时启动中心城区专业市场搬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积极发展便利店、综合服务站、中小超市、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支持城市商业向农村延伸设置网点,引导农产品进城直销。大力推进市场改造提升,推动传统市场从单一交易市场向现代化多功能市场转变,向“线上线下”两种交易模式转变,向专业化商场和品牌展示中心等新型业态转变,不断提高市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健康养老业。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推动发展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支持发展健康体检咨询、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转变养老模式,支持建设医护合一的养老机构,完善养老服务供给和购买的产业链条,建成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互补的养老服务体系。

——体育休闲业。大力普及健身跑、自行车、登山等运动项目,带动大众化体育运动发展。规划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航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结合沿湘江风光带建设,打造湘江风光带体育公园。推进体育与文化、旅游、健康服务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打造1-2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品牌。

——家庭服务业。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发展家庭保洁、家庭护理、家庭教育等家庭服务业,培育发展家庭配送等新型业态,满足家庭的特色需求。

建设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把旅游业作为投资的重点、消费的热点和开放的亮点,深入挖掘旅游特色资源,推进旅游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化、复合型、效益型转变,努力建设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全市接待旅游总人数50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00亿元。

——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加快炎帝陵创建国家5A级旅游区,推进神农谷、酒埠江、云峰湖、大京等旅游度假区建设;规划建设工业博物馆,打造独具特色的工业文明旅游精品;开发利用湘江旅游资源,建成湘江株洲段旅游经济带;沿岳汝高速和106国道轴线,畅通一批旅游通道,布设一批乡村旅游景点,配套一批旅游设施,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小镇,串联一批品牌景区,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湘东自驾游精品旅游带。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吃、住、行、游、购、娱、厕七要素体系建设,提升旅游服务效能。加快旅游接待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标准和等级;完善旅游路网,改善进入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建设好市游客服务集散中心,支持旅行社、景区信息化转型升级;加强旅游商品研发,优化旅游商品结构,推动旅游购物设施建设;鼓励和发展影视、演艺、歌厅、酒吧、茶艺等配套休闲娱乐业;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

——旅游产品营销。加强城市形象和旅游产品推介。扩大与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沿线周边城市合作,联合打造沿江旅游、红色旅游、绿色旅游、高铁旅游等旅游精品线路。争取与国际知名城市缔结友好关系,联合开发国际旅游线路。大力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旅游”工程,建立统一的旅游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旅游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融合,培育旅游新业态,实现旅游业联动发展。

专栏12 重点旅游景区提质工程

醴陵陶瓷艺术城。定位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品质陶瓷博览园。项目主要包括陶瓷艺术创作中心、陶瓷艺术体验中心、陶瓷博物馆、五彩广场、李铎艺术馆、图兰朵酒店等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27亿元,总占地面积650亩,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艺术城建成后,将成为世界陶瓷艺术一站式体验中心、世界艺术家的聚会中心和世界艺术陶瓷的集散中心。

炎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与旅游开发工程。以桃源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依托,在

醴陵陶瓷艺术城。定位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品质陶瓷博览园。项目主要包括陶瓷艺术创作中心、陶瓷艺术体验中心、陶瓷博物馆、五彩广场、李铎艺术馆、图兰朵酒店等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27亿元,总占地面积650亩,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艺术城建成后,将成为世界陶瓷艺术一站式体验中心、世界艺术家的聚会中心和世界艺术陶瓷的集散中心。

炎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与旅游开发工程。以桃源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依托,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保护区进行合理的生态旅游开发。景区规划总面积 23786 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 7275 公顷,缓冲区面积 6396 公顷,实验区面积 10115 公顷。

酒埠江旅游风景区建设和开发。景区规划面积97平方公里,按照“一环、两心、五片区、多节点”的功能结构。完善游客集散中心、酒店、商业街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改造老十字街,将酒埠江旅游风景区打造成为旅游风情小镇,实现近期年接待游客320万人,远期1000万人。

大京旅游区建设开发。景区面积10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1.3平方公里,山林面积8.7平方公里。战略定位为打造长株潭一站式会议休闲目的地。以中高端家庭旅游为发展导向,主题会议、健康度假、田园休闲三引擎驱动的长株潭城市群第三空间。

云阳山及茶祖文化园提质。建设云阳山赤松景区、赤松仙游客服务中心,以及停车场等景区旅游配套设施;努力将云阳山创建成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和5A景区,将其打造成茶祖文化、宗教文化名山。

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功能特色鲜明、辐射带动力强的服务业集聚区,推进服务业企业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打造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先导区,城市功能的拓展区,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高品质生活的服务高地。

——推进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城区重点推进 “株洲•中国动力谷”科技创新集聚区、城市中心商业商务集聚区、“神农绿轴”文化体育集聚区、天台路金融集聚区、云龙文化旅游集聚区、湘江风光带旅游休闲商业集聚区、长株潭汽车消费服务业集聚区、职教科技园培训与技术成果孵化集聚区、石峰现代物流集聚区等9个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县域重点推进炎帝文化旅游集聚区、醴陵陶瓷艺术集聚区、酒埠江生态旅游集聚区、茶祖文化产业集聚区。

——推进集聚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高起点规划和建设服务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优先完善路网建设,加快公交体系和停车场建设,畅通集聚区内外交通;完善市政设施、信息网络,给排水、供电、供气等综合配套设施,以及绿地、水面等城市公共空间,实现与区外设施的互通对接。加强文化、教育、旅游、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满足入驻企业需求。

——推进引领性项目建设。围绕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发展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加快一批引领性项目建设。着眼于新业态、新领域、新热点,引进一批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入驻集聚区。重点推进株洲站综合交通枢纽商业城、长株潭会展中心、妇女儿童中心、众创广场、汽车博览园、综合保税物流中心等引领性项目建设。

专栏13 重点服务业集聚区

城区重点服务业集聚区

“株洲•中国动力谷”科技创新集聚区。规划面积565.27公顷,依托我市现有实力雄厚的科技研发机构,结合“株洲•中国动力谷”建设,集聚更多的科技资源,加快推进高新区自主园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展示中心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把该区域建成集动力技术研发、产业孵化和服务于一体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

城市中心商业商务集聚区。规划面积393.04公顷,以中心广场和芦淞市场群为基础,加快建设株洲站交通枢纽,推进芦淞市场群提质改造,提升改造现有商业设施,分离市场群现有中低档批发零售和物流功能,加快电商产业园建设。把该区域建成市区最大的商业、商务服务业集聚区。

“神农绿轴”文化体育集聚区。规划面积420.42公顷,长度5826米。以神农文化为主题,依托神农广场、神农太阳城、神农塔、神农湖、体育中心等设施,加快推进神农大剧院、神农艺术中心、神农众创空间、妇女儿童中心,把该区域建成集文化、旅游、商业、体育健身于一体的文化体育集聚区。

天台路金融集聚区。规划面积84.75公顷,在河西天台路沿线,加强整体规划布局,整合市区现有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基金或股权投资公司,以及民间金融机构,总部全部集中在该区域,建成全市金融服务业集聚区。

云龙文化旅游集聚区。规划面积2992.76公顷,依托云龙示范区原生态景观和区位交通优势,加快建设方特梦幻王国、奥悦冰雪世界、长株潭会展中心等项目建设,建设集主题娱乐、旅游休闲、文化创意、会展等多种形式为一体的文化旅游集聚区。

湘江风光带旅游休闲商业集聚区。规划面积139.3公顷,长度9566米,以湘江风光带两岸现有餐饮及酒吧街为基础,挖掘株洲特色餐饮和酒吧文化,引进国内外大型连锁餐饮、娱乐企业,建成旅游餐饮娱乐集聚区。

长株潭汽车消费服务业集聚区。规划面积763.64公顷,依托长株潭及周边地区汽车产业,引进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建成集新车市场、二手车市场、汽车配件与服务市场等汽车贸易,以及汽车文化博览、汽车赛场、汽车旅游、汽车教育于一体城市汽车消费服务业集聚区。

职教科技园培训与技术成果孵化集聚区。规划面积788.82公顷,争取市区职业院校全部进入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引进国内知名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入驻,加快推进现代制造技术中心、现代焊接技术中心、现代汽车技术中心、微软IT学院等项目建设,把该区域建成全国知名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和技术成果孵化集聚区。

石峰现代物流园区。规划面积1586.36公顷,依托便利的铁路、公路和水上交通,结合清水塘地区老工业基地绿色搬迁,加快建设铜塘湾港区、综合保税物流园、南车株洲物流基地、长株潭商品汽车铁路物流基地等物流项目,引进国内外优势物流企业,建成多式联运的综合性现代物流业集聚区。

县域重点服务业集聚区

炎帝文化旅游集聚区。依托炎帝陵、神农谷、茶陵工农兵政府旧址区景点,坚持以保护生态和人文资源为重点,集中建设好炎帝陵、神农谷两大旅游区和茶祖文化园,加快推进炎帝陵提质改造、神农古镇、神农谷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茶陵八景等项目建设,建成集炎帝文化传播、红色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文化旅游度假服务业集聚区。

醴陵陶瓷艺术集聚区。依托醴陵釉下五彩陶瓷艺术资源和现有陶瓷产业基础,建设陶瓷总部中心、陶瓷艺术设计中心、陶瓷展览展销中心、陶瓷文化风情街等项目,建成集陶瓷研发创意、艺术交流、产品展示、商务洽谈、旅游休闲于一体的陶瓷艺术综合服务业集聚区。

酒埠江生态旅游集聚区。依托酒仙湖、宝宁寺、白龙洞、仙人桥、柏市温泉等景区和资源,建设以酒埠江为核心的特色名镇,打造以休闲度假、康体养生为主题的山水观光、运动健身、宗教文化、温泉疗浴生态休闲度假区。

松西子养老服务集聚区。依托松西子社区优良的生态宜居环境及城乡结合部的良好区位优势,建设集日间照料、养老、康复、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场所,打造成长株潭社会养老示范区,养老服务业集聚区。

第十章 加快推进城镇扩容提质,建设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要求,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方向的新型城镇化,大力推进城镇扩容提质工程,建设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力争在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率先示范。

第一节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管理模式,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落实长株潭城市群户口迁移政策。建立健全居住证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全体常住人口延伸,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职业病、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和财政保障范围。

建立城镇化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引导作用,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争取发行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券,推进企业债、融资租赁、资本证券化、股权投资等方式融资。探索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健全城乡建设用地与农业转移人口增减挂钩机制,探索推行市域增减挂钩政策。加强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空心村治理,推进闲置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等低效利用土地开发复垦,合理保障城镇发展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扩大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试点范围,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释放土地收益红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鼓励实施片区开发模式,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土地精品出让为主,提高土地出让价值。

推进“多规融合”。 统一用地标准,统一空间平台,统一协作流程,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实现多规融合。在炎陵县、云龙示范区,以及高垅、网岭、白兔潭、朱亭、白关、三门、仙庾、东富、酒埠江等镇先行开展“三规合一”试点。

推动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市辖区结构,降低行政成本,稳步推进株洲县撤县改区、攸县撤县设市;精简行政管理层级,推动乡(镇)、村之间的合并和整合。

专栏14 行政区划调整

株洲县撤县设区。争取将株洲县改设为渌口区,合理撤并设置乡镇、街道、建制村、居委会,划分为渌口片区、龙船片区、淦田片区、朱亭片区四大功能区,建设成为株洲市新城区、国家“两型”示范区、装备制造配套基地。

攸县撤县设市。争取攸县改设为攸州市,保持原有行政区域,构建“一主一次,三副两轴”(一主:中心城区;一次:网岭镇;三副:渌田镇、酒埠江镇、皇图岭镇;两轴:沿G106纵向发展轴和沿S340横向发展轴)的空间结构,建设成湘东南部的区域中心城市,湘东南部煤电能源基地、旅游休闲基地、商贸物流基地。

第二节 完善城乡基础设施

完善城市交通网。加快株洲火车站改造、湘江大道、铁东路、长株潭城际铁路株洲段及配套工程、湘江六桥、七桥等一批市政交通设施建设。实施交通堵点畅通工程三年行动。强化公交优先,科学规划城市有轨电车、地铁、公交线路,以公共交通节点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的基础,逐步实施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TOD)。完善城市公园、大型广场、湘江风光带沿线的公交站场、停车场及多层智能泊车位建设,建立人性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创建全国“公交都市”。

专栏15 城市交通配套工程

市政道路:重点建设和升级改造栗雨新城路网、武广新城路网、职教科技园路网、枫溪生态新城路网、服饰大道、千亿大道、S105、迎新路(铁东路—南华路)、清水塘环保大道、南洲新区骨干路网、中环大道、湘江大道、西站南路(滨江南路-湘潭界)、北环路、铁东路、金达路、金塘大道、金荷大道、新塘路四期、金城东路、荷塘大道延伸段、金桥路、白云路、金精路、铜板路(清霞路-马家河互通)、渌枫大道等市政道路,完善市政交通体系。

城市有轨电车:交通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两条有轨电车线路,总投资40亿左右,串联市区内各客流集散点,承担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体系的骨干作用。

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在株洲城区范围内规划建设一批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公共立体停车库和智能化公共立体停车库泊位,满足市民停车需求。到2018年,新建停车泊位14720个,实现总投资12.38亿元。

公共自行车系统提质改造工程:升级现有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扩大站点覆盖面,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

完善能源保障网。稳定火力发电、煤炭、天然气、燃油等传统能源生产和供应。全面改造升级城乡电网,规划新建、扩建110千伏智能化变电站15座,35千伏变电站5座,满足株洲地区负荷增长的需求。分批完成1742个村组农村电网的升级改造。理顺农网管理体制。加快“气化株洲”进程。扩建改造天然气管网,加快推进醴陵至炎陵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建设。加快煤矿重组和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逐步提高新能源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3%。

专栏16 能源保障工程

完善水利设施网。重点实施防洪治涝减灾、水资源利用及城乡水源建设、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等重点水利保障工程,对全市468座病险水库和46座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新建、改扩建水库199座,完成官庄、酒埠江等2个大型、苏洲坝等12个重点中型、510个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55.5万亩。加快城市应急水源建设,规划实施洮水、官庄、阳升观等第二水源供水工程,提高城市居民供水质量和供水保障。实施农村供水提质工程,供水管网通村率达到90%,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增强全市防洪能力,力争中心城区、县(市)城区、乡(镇)防洪能力分别达到100年、20年、10年一遇防洪标准。完善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专栏17 水利保障工程

防洪治涝减灾工程:实施城市防洪工程,全面推动重点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重点治理湘江株洲段、洣水、渌水、攸水、铁水等主要支流、中小河流重要河段以及流经小城镇、人口稠密地区、大片农田地区的农村河道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确保防洪安全。

水资源利用及城乡水源建设工程:实施城镇第二水源、抗旱应急水源和灌溉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农村水电开发建设,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

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河湖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入河排污口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水生态安全。

完善城乡信息网。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推进“光网城市”建设,统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等通信设施建设。推动城区家庭光纤入户工程,实现株洲城区全光纤网络覆盖,构建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促进城市骨干信息网向农村延伸,实现乡镇以上地区网络深度覆盖;实施农村建制村“宽带通”工程,加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力度,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光缆通达率达到100%。深入推进“三网融合”,促进互联网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强化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电子商务融合应用。

完善市政配套设施网。加快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提质改造。做好全市地下综合管廊整体规划,整合水、电、气、通信等管网布局,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线动态管理。到2020年,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县城以上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95%和80%。

第三节 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以政府大数据挖掘和应用为导向,以网上无纸化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为切入点,统一搭建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智慧株洲”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智慧株洲”城市云计算中心。加快完善电子政务应用体系,稳步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群、政府协同办公及公文交换、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信访业务综合处理、政务视频会议等系统建设,为市民和企业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政务、新闻资讯、便民信息等可移动化的城市门户综合应用平台。

推进城市智能管理。加快建设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推进道路交通综合信息应用服务平台和公共交通信息服务系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升级改造现有“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和完善无线数据采集子系统、呼叫中心受理子系统等系统,增强数字市政、数字图标等管理功能。强化资源整合,依托智能路灯综合网络系统,整合和建设城市电子眼、智能路侧停车收费、充电桩、智能交通、无线WIFI、网格化管理等城市智能管理和服务系统。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实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企业资质和产品质量全程电子监管。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的电子跟踪和监管。融合有线通讯、无线通讯、数据库、全球定位、计算机辅助调度、信息技术网络等多种现代化的信息传输手段,搭建株洲智慧公共安全平台。建立统一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督、验收、交付、维护管理数字网络系统,推进城市建设管理智慧化。对供水、排水、节水等涉水管理开展智能化、信息化工程建设,推进智能水务管理。基于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新需求,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综合运用物联网技术、通讯技术等,依托地理空间信息平台和城市管网信息,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

推进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化。整合和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公用事业服务等智能化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市民一卡通”服务体系。借助通信网、互联网、传感网等先进技术,建立智慧社区系统,实现社区安全防范自动化、物业管理自动化、家居智能化。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市大医保系统,构建全市统一的民生健康融合服务平台和综合应用系统,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档案馆和数字美术馆,促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平台共享。建立教育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智慧教学、移动学习、数字化实验、家校通、校车安全智能管理等方面的建设。

第十一章 加快推进“两型”示范,建设“两型”社会引领区

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两型”示范工程,推进以湘江流域保护治理为重点的“蓝天碧水净土” 工程,加快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率先建成全国“两型”社会引领区。

第一节 推进湘江流域保护治理

全面完成“一江四港”保护治理。全面启动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湘江风光带河东段综合治理,全面完成霞湾港、白石港、建宁港、枫溪港部分河段河道整治。完成枫溪港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洗水工业园建设及全市洗水企业关停搬迁。逐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前,完成霞湾港、白石港、建宁港、枫溪港等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到2020年,基本恢复原有生态功能,实现“水清、堤固、岸美”目标。

加快清水塘工业区绿色搬迁改造。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完成综合治理、十年建成生态科技新城”的总体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先难后易、搬大带小,到2018年,基本完成企业绿色搬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企业职工、区内居民的搬迁安置。全面推进历史遗留污染物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的实施,彻底解决重金属污染环境问题。统筹推进产业开发、城市建设、居民搬迁,同步推进道路、管网、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整理开发。采取产城融合、项目推动的方式,探索建立部分老工业遗址保护和开发机制,积极导入绿色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总部经济、现代物流等替代产业,打造生态环保之城、科技创新之城、创业活力之城。

专栏18 清水塘搬迁改造工程

企业绿色搬迁工程:对清水塘老工业区172家企业实行绿色搬迁,企业绿色搬迁补偿总投资达160亿元。

职工和居民安置工程:对约2.01万人企业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分区域、分步实施约2.62万人居民搬迁安置与约1.36万人棚户区改造。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开展清水塘老工业区的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推进历史遗留污染物治理、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和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非厂区污染土壤治理、厂区污染土壤治理、保留厂房修复治理以及生态修复。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生态新城的发展定位和规划标准,组织市政基础设施重建与改造,在老工业区改造12条主次干道及给排水,电力、信号等管网,建设主次干道、干管里程151公里,全面提升该区域的城市功能。

工业遗产博物馆建设工程:围绕“工业遗产保护”,以株洲厚重的工业发展史为主线,按照“尊重本土工业文明特色、深挖各产业发展脉络”的思路,在中部地区率先打造一个集工业历史展示、科学知识普及、旅游休闲结合、观光体验休闲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业遗址公园。

推进渌水、洣水综合治理。加强渌水、洣水的源头保护,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强渌水、洣水域内工业企业和规模畜禽养殖企业的排污监管,2018年前完成两岸城镇生活污水直排口的纳网改造工程,实现排污全面达标。加强河道保洁,确保渌水、洣水岸清水洁。结合炎陵、茶陵、攸县、醴陵、渌口的城镇开发建设,做好防洪提、撇洪渠建设,提升防洪泄洪能力,完成渌水、洣水防洪工程和风光带建设,提升城镇品质,建成水体人文相得益彰、相映交辉的生态城镇。

加大湘江水系污染治理。坚持“县为主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场驱动、村民参与”,整治垃圾、污水污染,加强耕地和饮用水源保护。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规模化养猪场治理,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达标率达到95%。全面完成全市禁养区和湘江干流一公里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关闭退出。积极推广城乡环境同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引导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加强农膜和农业用品包装物的管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区域内湘江水系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第二节 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抓好清洁能源推广、工业废气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机动车污染控制。加强电力、水泥、有色冶炼等重点行业治理。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清理整治城市周边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加强城市大气环境治理,严格治理餐饮业排污,推广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提升燃油品质,加快淘汰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十三五”期,全市PM2.5、PM10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降15%以上。

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农村千人以上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区划、工业园区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水质动态监测网工程。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功能区基本达标,污染严重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灭,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水库生态环境稳中趋好。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净化农产品产地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重点抓好清水塘老工业区、县域矿区等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加大对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力度。实施“沃土工程”、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

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最严格的管控,以管控促进结构调整,以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把工业污染源减排作为总量控制重点,提高工业源污染防治水平。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削减城镇化过程带来的新增污染物。

强化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科学划定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及时采取区域限制性措施。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筑牢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

专栏19 蓝天碧水净土治理工程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以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工业粉尘、建筑扬尘、挥发性物质、机动车尾气排放等治理为重点,实施大气联防联控。

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着力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程,继续推进醴陵洪源官庄金矿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潘家冲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攸县铁矿铀矿区土壤综合治理工程。

水域污染治理工程: 以截污治污、清障清淤、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为重点,综合治理湘江株洲段。完成“一江四港” 整治任务。

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加快枫溪、金山、云龙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推动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南郊垃圾封场及备用场建设,加快县市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乡镇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垃圾分类收集工程。

重点工业企业减排工程: 加快推进有色冶炼、化工、建材、火力发电机械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转型升级。采取技术改造、净化处理、改善燃料结构等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选择重点企业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示范,树立一批低碳示范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

第三节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推动能源绿色消费、合理消费。加快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提高节能准入门槛。大力推广清洁能源,逐步降低传统化石能源的消费比重。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推进节能标准体系、能源计量检测体系和能力建设。

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序增加建设用地流量,优化开发利用格局,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十三五”期间,万元GDP用地率下降31%。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设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设节水型社会。改进农业、工业、服务业等行业用水设施,提高生产生活用水效率。完善城市供水、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工程,促进雨水循环利用,建设“海绵城市”。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到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50立方米以下。

专栏20 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程

工业节能改造工程。围绕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积极推进电力等领域的节能改造。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新办的工业企业单位产出所需的地耗、能耗、水耗、材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同行业水平。

建筑和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程。探索在新开发的片区实行“绿标”,依托现有山水脉络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城镇新建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都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引导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大既有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每年完成10万平方米左右的改造任务。

住宅产业化工程。大力推广住宅产业化,全面落实住宅产业化支持政策,到2020年,在政府投资的大型建筑和保障性住房中,采用住宅产业化方式建设率达30%以上,保障性住房、写字楼、酒店等建设项目预制装配化(PC)率达80%以上,住宅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不少于50%。

交通节能改造工程。推进低碳交通建设。在城区禁止柴油出租车上牌,推行出租车“油改气”、“油改电”。发展慢行交通,率先建立低碳交通体系。全面倡导绿色出行,坚持和完善“1135”绿色出行行动,提高低碳出行比例,制定绿色出行配套政策,建设全国低碳交通试点城市。

第四节 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循环低碳发展。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推动资源集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构筑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种养相结合的生态立体循环农业技术和生产模式,加快农村大中型沼气建设。加快住宅产业化,推动城市循环低碳发展。建立覆盖全市的废弃物回收利用系统,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攸县等县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大力发展再制造业,重点发展废旧家电、交通装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加快低碳市场和低碳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完善绿色生态运行管理体系。

打造绿色城市。实施“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城市林荫道路建设、公园和广场林荫景观建设、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建设、林荫停车场建设、立体绿化建设、山体和水系生态修复等“六大工程”。加强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在全市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以清洁能源交通、综合衔接交通、智慧交通为重点,构建可达、通畅、高效的低碳交通体系,建设绿色交通城市。大力实施建筑绿色化,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小区和绿色小城镇建设。

推进“两型”示范创建。健全“两型”标准体系,完善“两型”考核评价机制,开展“两型”集成示范创建,率先实现“两型”示范创建在机关、学校、企业等领域全覆盖,建成代表生态文明发展方向的改革试验先行区。加大“两型”文化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两型”文化研究和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两型”活动,培育“两型”理念,形成“两型”建设的浓厚氛围。

专栏21 “两型”示范创建工程

株洲生态绿心保护与建设工程。完成绿心地区4万亩森林提质改造,新造林8000亩,改造低产林6000亩;完成30家规模以下企业退出工作;完善绿心周边及绿心区域内交通设施,对绿心地区乡村道路进行提质改造;完善休闲旅游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改造一批生态农业项目。

洁低碳技术推广工程。围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大力推广污水处理、土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生态养殖、海绵城市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垃圾资源化处理、节能与新能源发电、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十大清洁低碳技术。炎陵县推广使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建立覆盖全景区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实现全覆盖,推进炎帝陵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如退建还景、退耕还林、退荒还绿、退乱还治,实现环境改善、功能完备、品位提升、管理规范的自然和谐的生态体系。

湿地及生态区地貌多样性保护工程。炎陵县神农谷高山湿地保护面积3500公顷,实施湿地植被和培育管理,新建防火设施;加大洮水水库(东阳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攸县城市湿地公园建设。

第五节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健全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机构和制度体系,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立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健全水资源管理考核机制和覆盖市县的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

构建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培育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制定节能量交易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市场交易制度,包括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污染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权交易市场、节能量交易市场。开展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建立生态效益评估机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提高生态公益林等补偿标准,建立地区间横向补偿制度。建立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限制和禁止开发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多方筹资模式。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考评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制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办法。健全激励机制,完善生态补偿、财税金融和考核评价等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质量、生态效益等纳入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第十二章 加快推进县域崛起,打造特色发展新格局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实施县域崛起工程,推进县城建设、产业发展、民营经济、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五位一体”,增强县域产业综合竞争力,提高县域经济贡献份额。

第一节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实施新增粮食产能工程,粮食年播种面积稳定在380万亩以上、总产180万吨以上;重点发展蔬菜、油料、茶叶、水果、中药材、花卉等特色经济作物,总面积达到170万亩以上;扩大生猪标准化养殖规模,到2020年,年生猪出栏500万头;提升茶叶、花卉、油茶、麻鸭、白鹅、黄牛等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到2020年,“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600个以上。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打造粮油、养殖、竹木、饲料、农产品加工等五个百亿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创意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

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有序流转,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力争到2020年,农村土地流转率提高到60%。全面实施“十百千”工程,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模式,加快建设一批“互联网+农业”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项目,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提升农业科技推广水平。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水稻两用不育系、蔬菜、花卉、果茶等四大领域科研创新,打造具备承担国家级项目试验示范的农业科研基地。推进水稻原种扩繁基地和国家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重金属低积累农作物品种选育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设1个国家级农作物区域试验平台和新增2个省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规划建设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养殖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加快推进东方百合、刺葡萄系列等特色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农机市场、维修、检测、信息和培训等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现代农业(农机)合作社“千社”工程,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全面发展经济作物和林果业机械化,着力提升养殖业机械化,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2万台(套)、303万千瓦,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1%。

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到2020年,全市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达到155.8万亩。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着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除险加固病险水库,加大建设5个县城防洪工程,确保排灌自如、旱涝保收。全面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不断提升农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覆盖面。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联通工程”,实现行政村100%通水泥路,合理布局农村公交招呼站。加快推进大中型沼气、太阳能、小水电等代燃节能工程和农网改造工程。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增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深化电子商务、物联网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发展。

专栏22 农业重点工程

第二节 增强县域综合实力

提高县城首位度。加快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县城发展提速升级,增强县城综合承载力、辐射带动力,提高县城首位度。强化产城互动,大力发展县城二、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层次,形成附加值高、竞争力强、带动性大的高端化产业格局,形成县域产业主导地位。发挥既有优势,改造提升陶瓷、烟花、能源、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主动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有序推进市区产业向县域转移,发展建筑建材、化工、电子及配套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信息消费等新兴服务业,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向县域延伸,加强文化、教育、卫生、科技、金融、就业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服务功能。

增强县域园区整体实力。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培育县域特色产业。提升园区规模和功能,推动优势产业集聚发展,以渌口经济开发区、醴陵经济开发区、攸县工业集中区、茶陵经济开发区、炎陵工业集中区等产业园区为依托,将县域园区建成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区、全民创业的活跃区、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

打造特色城镇。按照分类引导、择优培育、以点带面的发展模式,以多样化、专业化和特色化为方向,规划和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的特色中心城镇,把特色中心城镇建设成为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节点。重点推进白兔潭镇、水口镇等15个省、市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

专栏23 县域特色城镇示范镇

建设“美丽乡村”。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引导村民集中居住,强化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美丽乡村“一廊十片百村”示范工程,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拓展、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民俗文化向乡村传播,着力打造“五色九郎”、“荷塘月色”、云田-龙头铺镇、网岭-酒埠江镇、渌口-南阳桥镇等10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成云龙示范区龙头铺镇蛟龙村、天元区三门镇响水村、芦淞区百井村、荷塘区荷塘月色示范区蝶屏村、炎陵县霞阳镇石子坝村、茶陵县枣市镇曹柏村、攸县网岭镇里旺村、醴陵市枫林镇枫林市村、隆兴坳村、株洲县渌口镇快山村等100个左右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初步形成106国道沿线美丽乡村示范长廊。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千村整治”,保持农村环境治理常态长效。

第三节 大力推进脱贫攻坚

健全脱贫攻坚机制。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精准施策,集中攻坚,确保到 2017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强化脱贫工作责任,实施年度脱贫计划,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完善扶贫工作考核、监督和评价机制,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大指标体系,完善扶贫考核办法;加强扶贫工作绩效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统计监测,实施扶贫对象退出制度,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和后续政策。创新扶贫资金投入机制,整合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和合作性等各类资金形成互补,拓宽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广泛参与机制,整合扶贫资源与力量,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的大扶贫格局。

扶持发展产业脱贫。积极推进产业扶贫,立足特色资源禀赋,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游则游,支持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工程,促进每个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一项优势主导产业。加强对贫困户的点对点帮扶,设立贷款风险金,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组建专业合作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家庭经济。大力推广电商扶贫、金融扶贫等新扶贫开发模式,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脱贫。落实资源开发收益分享机制,使贫困人口更多分享开发收益。

实施易地搬迁脱贫。按照群众自愿、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方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安置搬迁群众,帮助其尽快实现转移就业,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整合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林业生态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到2017年,完成5200户1.8万人易地搬迁脱贫任务。

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救助力度,确保贫困村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0%以上,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充分利用株洲职业教育优势,整合培训资源,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转移就业培训,实现培训、就业、脱贫良性循环。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加强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统筹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对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人口,扩大大病保险覆盖面,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扩大大病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贫困大学生和劳动力就业帮扶机制,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加强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有针对性地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加强贫困人口住房保障,落实贫困无房户、居住危旧土坯房无能力建房贫困户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等政策,实施贫困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百村示范”工程。

结合生态保护脱贫。推进耕地综合整治、水生态治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推行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支持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基础设施建设脱贫。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末端建设力度,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公路建设、饮水安全、公共文化服务、电力、通信、互联网、物流配送、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破除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制约。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加强贫困地区传统村落保护,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切实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专栏24 精准扶贫工程

产业扶贫工程: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商贸物流、特色工业,到 2017年,6.2万名贫困农户通过发展产业脱贫,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到2020年,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2-3个主导产业,1个特色产业园区,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基地,扶贫对象一户实施一个增收项目。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集中搬迁安置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人口,重点建设住宅、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配套设施和教育、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到2017年,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到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户生产发展、生活稳定。

基础设施“末端”工程: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末端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水、电、路、气、房、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到2017年,贫困地区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到2020年,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教育扶贫工程:全面落实“营养餐”计划、住宿生生活补贴等义务教育助学项目,加大中高职免费等职业教育助学力度,增加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指标等高等教育助学项目。大力推进“雨露计划”,积极开展创业就业和适用技术培训,到2017年,帮助1.0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职业教育,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贫困“两后生”技能培训比例达到100%。

金融扶贫工程:探索设立扶贫投资公司和扶贫开发基金,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探索推广贫困地区综合产权抵质押贷款模式,支持村级、企业和政府建立贷款担保平台和风险化解基金,发展资金互助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扶贫小额保险。到 2017年,贫困户使用小额信贷比例达到70%以上,到2020年,每个贫困县小额贷款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

驻村帮扶工程:选派优秀干部组成扶贫工作队,驻村驻户,关爱留守家庭到村到户。194个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县市按照每个贫困村每年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安排帮扶资金,每村累计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第十三章 加快推进共建共享,建设幸福新株洲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实施民生共享工程,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创新提供方式,增加公共服务,保障基本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第一节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普及普惠要求,建立以义务教育为核心、涵盖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基本公共教育体系。规范发展学前教育发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格局,实施公办幼儿园达标工程,提高学前教育管理水平与教学质量,到2020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均衡义务教育发展,科学规划与调整学校和师资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逐步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大通铺”问题,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优质高中建设工程,提升全市普通高中整体办学品质,提前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促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两头延伸,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2020年建立优质教育资源体系。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教育保障体系,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结构体系,优化职业教育布局,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培育一批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引导职业学校建好特色专业群。围绕轨道交通、航空、陶瓷、服饰等产业,重点建设好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南方航空职业学校、湖南陶瓷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及相关专业,筹建中南职业技术大学,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做好职高对口高考、毕业生对口就业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核心,探索与企业开展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及联合招生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积极探索普职融通、协调发展的办学模式。扶持中职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院校。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围绕建设教育强市,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增强教育活力。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探索九年一贯制学区管理新模式。创新招生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公办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督促学校规范办学。加强学校管理,构建学校依法办学,政府、社会、师生广泛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意识,建立健全教师成长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快推进学校去行政化改革。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协同推进管办评分离,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探索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分类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专栏25 教育发展重大工程

第二节 扩大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

努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注重发展吸收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灵活就业,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开发适合零就业家庭、农村零劳动力转移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建立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十三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25.3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范围内。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全市公共创业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就业创业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面提高就业统计、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等能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职业培训,对参加技能培训的人员、机构分职业工种予以补贴。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定、技术等级认定等政策。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就业中介服务,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间自由流动。落实和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健全用人单位社会保障补贴制度,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岗位补贴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制度,落实职工带薪年假制度。严禁各种就业歧视,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全面治理拖欠工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薪酬制度。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属地政府托底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在县级及以下机关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探索建立向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

缩小收入差距。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落实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各自承担的责任,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实现城乡居民均等享有社会保险服务。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在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稳妥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配套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完善“预防、补偿与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完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就业与预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体系。扩大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困难企业、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到2020年,所有符合规定的职工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城乡、跨区域转移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

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改进个人账户,完善门诊费用统筹制度,全面实施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长株潭医保一卡通。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医疗保险,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完善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统筹。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科学制定供养标准,创新供养机构运营机制;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生活救治和医疗救助制度。抓好医疗救助政策与各类医疗保险有效衔接,适当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加快殡葬改革,建立殡葬救助制度,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建立健全灾害突发等临时救助制度,加快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综合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探索实行货币化安置政策。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探索住房保障新机制,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打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三年攻坚战,“十三五”期间,完成农村危旧房、土坯房改造3.9万户。

完善残障人群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基本福利制度,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增加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加大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机构建设力度,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基础设施无障碍通道建设,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重点康复工程。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共就业岗位。

第四节 推进健康株洲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等逐利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强药品配送药品采购全过程监管,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增加艾滋病、精神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应,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政府办医责任,鼓励社会办医,建立健全多种所有制并存、功能分工明确、门类齐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市县两级区域医疗中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城乡居民15分钟医疗服务圈,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促进医疗资源有效利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肿瘤、精神疾病防控、儿科等能力建设,重点办好一个市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传染病、精神病等三个专科医院,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等综合防控,完善重大疫情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推行家庭签约医生模式,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充实农村和基层医护人员。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5名。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能力,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专栏26 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工程

省属医疗机构建设:株洲云龙医院建设项目,病床数820张,预计投资总额为6.2亿元。

市本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改扩建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4.28亿元。市人民医院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5.3亿元。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3亿元。市肿瘤医院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5亿元。市中医伤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亿元。市三三一医院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5亿元。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住院大楼改扩建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亿元。市急救中心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3亿元。市重大疾病检测检验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5亿元。

县市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县级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县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助中心建设。

株洲市健康产业园:建成一个集医疗、慢性病康复疗养、照养、预防保健、科研教学和医疗器材、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学术交流于一体的现代化健康医疗产业城,引入社会投资,预计投资总额为10亿元。

加快推进医养融合。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推进社区嵌入式、居家养护等多种医养模式,建成一批医养一体的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发展的医养融合格局。

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挖掘整理中医药遗产,运用现代技术推进中医药振兴。加强中药材种植、加工,培育一批规模种植产业基地。健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城市三级中医医院重点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县级中医医院重点加强内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健全市、县、镇(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落实粮食安全、“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真伪可辨;强化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和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实现全程监管。加强监管队伍及支撑能力建设,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和数据中心,及时公布食品药品企业行政许可、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信息,实现“数字化”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监管。加大食品药品综合治理力度,从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大力发展全民体育事业。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设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建立国民体质检测体系,实施乡镇农民体育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城乡文体广场工程、城市社区体育户外广场工程。实现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中心镇区20分钟健身圈、农村30分钟健身圈,市区街道社区全民健身设施覆盖率100%、乡镇街道社区全民健身设施覆盖率50%、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覆盖率80%以上,到202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鼓励将闲置的厂房、仓库或空坪、空地等室内室外场所改造成临时健身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专栏27 “健康株洲” 4大任务20大行动

第五节 大力发展公共文化事业

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全面推进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或改造原有工矿企业文化设施,实现设施网络全覆盖。加快湖南工业博物馆和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美术馆、市群艺馆和戏剧传承中心等“四馆一中心”建设。全面完成各县(区)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等基本公共文化设施的提质改造与新馆建设,到2020年,人均文化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

完善基层文化服务网络。改造升级县级公共文化场馆,打造地域特征明显的县级“特色馆”。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平台,推动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示范网点的创建和改造。构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网络,完善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到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街道)建有综合文化站;每个行政村、社区都有文化活动室。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为基础,整合文化服务与基层宣传、党员教育、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职能,打造功能全、设施全、人员全、资源全、覆盖全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做好农村电视户户通、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扩大文化品牌影响力。传承优秀文化,弘扬特色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努力提升炎帝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和绿色文化的影响力,打造具有株洲特色文化脉络的精神高地。创作一批贴近群众生活、体现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争创全省、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打造一批文化品牌,整合各行业节会,创新办好炎帝文化节、陶瓷艺术节、茶祖文化节、株洲快乐节等节会活动。弘扬株洲音乐之城、歌剧之乡的美誉,将株洲打造成中国中部音乐之城。加大文艺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全民美育素养,积极倡导品质生活。

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加强重点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维修并开放一批文物景点。加强文物保护等级申报,力争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0处。加强文物场馆建设,建成并开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博物馆、纪念馆。大力发展修志编鉴和档案事业,夯实“株洲记忆”。

第六节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提升人口管理服务质量。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和布局,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统计调查,全面推行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部门出生人口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优化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重超标问题,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强化出生缺陷的预防和干预,提升生殖健康水平。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育率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居民性别平等意识,构建权利公平、机会平等、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妇女技能与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鼓励妇女自主创业和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强化对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的依法保障和社会责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严格规范儿童收养制度。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暴力侵害、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成长成才环境,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互动,激发青少年活力和创造力。构建社区服务网络,为青少年提供课余托管、兴趣发展、文化生活等服务。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维护青少年发展权益。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导,强化对行为失范青少年引导,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实行特殊家庭青少年成长关爱行动。动员青少年广泛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建设公益养老服务设施,支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老年养护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建设。加强老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完善老年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完善针对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的津补贴及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加强老龄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与老龄化相适应的福利慈善体系,加强老年安居环境建设,推进适老化改造。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加强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建设,加快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倡导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弘扬孝文化,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探索建设旅游养老、文化养老、互助养老、老年志愿活动等养老模式和基于医养融合、康复疗养和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新型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领域,推进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建成区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保障养老服务场地,建设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妥善解决“三无”老人、困难群众的养老问题。

第十四章 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依法治市新机制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和服务合力,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政党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和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支持政协开展有组织的民主监督,鼓励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

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第二节 推进“法治株洲”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用好地方立法权,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完善法规规则,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制度,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制化。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制度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推进综合执法,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政府。

推进公正司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落实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改革措施,推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加快仲裁事业发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方式,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运行机制,健全司法机关内部制约机制。

强化法治信仰。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在大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免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制度,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加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一批法治文艺精品和法治文化示范项目,在全市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逐步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探索购买法律服务,实现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获取法律服务方式多样化。加强推动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队伍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法治队伍教育培训体系,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法治队伍教育培训体系,打造德才兼备、业务精湛的法治人才队伍,为加快“法治株洲”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第三节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健全科学决策体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覆盖企业、个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信用信息采集,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扶持和奖励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根据信用评级,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支持激励政策。实行失信者行政监管性惩戒、市场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制度。鼓励市场主体、行业协会、舆论媒体在市场交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对失信行为的约束作用,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加强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切实掌握国际国内军事动态,大力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提高,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健全国防动员体系,完善人民防空、交通应急设备设施,掌握国民经济动员潜力和装备动员潜力,及时提供国防与经济动员信息,适时组织全方位、立体化紧急调配的国防动员应急演练,提高国防动员管理水平。

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防范公共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和社会风险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设综合应急平台,有效整合公安、民政、信访、卫生、旅游、安监、国土、交通、水利、农业、林业、人防、地震、气象、通信、食药、工商等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功能,实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提高信息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能力,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提升对旱涝灾害、地质灾害、山洪暴雨、寒潮大风、低温冰冻、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防御能力。建立应急征收征用补偿制度,加强应急志愿者管理,实施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

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城乡防控网络,树立“整体防控”意识,努力构建以110为龙头、以巡警管线、派出所控片、警务室守点、群防群治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以街面巡防、单位内防和社区自防为主体的“城区综合防控网”,以治安巡防队为主体的“农村联防联控网”,以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报警系统为主体的“城乡科技防控网”。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增强情报信息监测、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网络监管和舆情监控。加强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消除治安盲点。对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帮扶举措,帮助顺利回归社会。

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等系统,建立安全生产警示和预警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健全市场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溯源制,强化对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监管执法,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应急处置机制。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城乡社区(村)治理体制,依法厘清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权责边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机制,全面实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促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有机衔接,实现一站式服务。支持人口较多的建制村,建设多功能、综合性服务中心。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重点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引导公众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修身律己,促进城乡居民自我服务、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志愿者公益服务相结合,推动社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自我调节。强化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完善社工专业培训体系,提升社工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五篇 发展保障 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党的领导,履行政府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发展活力,凝聚发展合力,实施项目带动,强化评估考核,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十五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规划衔接,明确分工,分解落实,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完善监督评估制度,强化组织实施,扩大公众参与,凝聚各界力量,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党总揽全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委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社会文明素养,进一步形成物质与精神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执行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发展环境。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城市社区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凝聚各方合力。广泛宣传“十三五”规划,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规划实施。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和侨务政策,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团结协作,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最大限度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第二节 推进规划有效实施

加强规划衔接。明确本规划在各类规划中的主导地位,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率。做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形成以本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做好县(市、区)规划、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县(市、区)规划、专项规划要切实贯彻本规划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分类推进规划实施。本规划提出的产业结构调整,主要对市场主体起导向作用,政府要维护公平竞争,严禁地方分割和部门保护。本规划确定的推进“七大工程”重点任务,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努力实现,政府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财政预算要结合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本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领域任务,是政府的承诺,市、县(区)、乡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能,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本规划提出的全市功能分区、城乡发展格局、撤县设区、撤县设市、保护生态环境、社会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主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等法律手段,并辅之以经济手段加以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各类体制机制改革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将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按时序稳步推进。

专栏28 “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重点行业规划。1、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2、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3、服务业发展规划;4、科学技术发展规划;5、环境保护规划;6、旅游发展规划;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8、文化事业发展规划;9、教育事业发展规划;10、卫生事业发展规划;11、民政事业发展规划;12、体育事业发展规划;13、住房建设和保障规划;14、人口发展和管理规划;15、财政发展规划;16、国土资源规划;17、能源节约与发展规划;18、水利发展规划;19、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20、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特别领域规划。1、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园区发展规划;3、安全生产规划;4、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5、法制株洲建设规划;6、城市总体规划第六次修编;7、市域城镇体系规划;8、人民防空建设规划;9、“东进、南进”发展规划;10、湘赣开放合作实验区萍醴先导区发展规划;11、对外开放及利用外资发展规划;12、智慧株洲建设规划;13、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14、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15、职教和培训业发展规划;16、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17、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18、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19、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文化服务业发展规划;21、旅游休闲(含餐饮业)发展规划;22、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第三节 加强实施监督评估

加强指标约束。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分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约束性指标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加强评估考核。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好规划实施的监测和中期评估,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调整意见,保障规划目标实现。将全部约束性指标落实到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列入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实行行政问责。

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相关信息,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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