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等区域的售电交易中售电公司受到关注;同时,近期,广东经信委发布了新一批售电公司名单,在已有13家基础上新增67家。
1、短期部分售电公司的盈利可能不错,但不能类推
近期售电公司的盈利超预期,原因而用户对能源过剩以及发电企业降价预期较低,并且规则还比较初级。
以广东为例,目前已签订协议的80多家客户,年度的长期协议,一年内按合同约定不能改,所以这80多个企业的售电代理一年内还会有不错盈利,但未来新签订用户的情况不可类推(市场规则、新签用户的降价预期可能都会变化)。
2、发电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盈利,需要辨证看
在目前广东等交易机制上,广东省输配电价尚未出台,因此仍然按照目前的购销电价差执行。故,售电公司的盈利,主要是建立在发电企业降价购电基础上的,发电企业的售电公司,如果没有较大额度的外购电,利益本质是左右手互换,而且一部分降价会流向用户。
发电上网环节开始真正竞争,第一阶段对大部分企业的杀伤力可能超过参与者预期;原来发电企业是年度电量计划模式,效率差几乎不会体现到市场占有率(发电小时数上来),竞争以后这个规则被打破。在相对过剩的背景下,竞争对多数发电企业会带来伤害,云南等地就是例子。
因此发电企业的售电业务盈利需要辩证的看,如果通过售电公司降价后发电小时数大幅提升,或者售电公司获得海量用户大量外购便宜外来电,就可能是受益的(发电企业经验情况与具体案例,请参照我司电力公用事业行业观点)。
3、售电市场容量会扩大,参与者也会急剧增长,开发区售电企业、原有水气等公用事业企业值得关注
未来配售电企业门槛会比较高,需要获得两证(供电营业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售电企业的硬门槛比较低,满足基本要求后申请、公示、备案就可以进入市场。
目前全国已经有500家左右售电公司完成工商注册,预计很快还会更多。国网目前已经密集成立了电力交易机构,目前山西、重庆开始尝试交易试点,后续也会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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