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通知》明确,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

首页 > 输配电 > 电力市场 > 电价 > 评论 > 正文

输配电价改革剔除不合理成本约160亿 下一步该如何走?

2016-03-29 11:20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通知》明确,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今日(2016年3月29日)上午9:30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

有关输配电价试点改革前后有何不同?电网企业的定价又具备哪些特色?下一步改革应该如何推进 ?

 

输配电价试点改革前后有何不同?

首先,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整个电价改革或整个价格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重大事项。以前,没有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地方,电价的监管方式主要还是政府核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这种管理办法。现在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是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将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重要的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垄断这样的环节。2015年中发9号文件和28号文件都做了具体要求。

其次,电网是典型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这次开展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对电网输配电这个环节进行监管,也就是说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原则,对这个中间环节制定输配电价。

输配电价改革应该讲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从一开始就重在制度和机制的建设,国家发改委在这方面先后制定了一些规定或者是制度和机制,主要制定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了《输配电价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通过抓制度和机制建设,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进展上来讲,一是实现了对电网监管模式的转变。过去,政府部门主要核定购电和售电的价格,对电网购销差进行间接监管,输配电价格改革之后,改为以电网的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价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方位直接监管的新模式。

二是强化了成本约束,成本监审。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环节无关的资产和一些不合理的成本。我刚才介绍的时候也讲了,五省区平均减的比例是16.3%。

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也就是说,对电网的经营和价格的情况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在这方面对成本的一些信息进行归集,建立一个成本归集体系,加强日常监管。

四是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主要是激励性的管制,有两个规定,一是电网企业在核定准许成本基础上,节约和降低的成本,可以在电网企业和用户中间分享,这样鼓励电网企业节约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二是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考核电网的管理、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凡是达到规定目标的就奖励,没有达到规定目标的就惩罚。

五是促进电力市场化的改革。输配电价制定后电网企业获得的是输配电准许收入,电网企业在电力市场交易中利益应该是中性的,应该向社会无障碍、无歧视地开放,有利于电力市场的建设和交易,也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形成市场价格,并且通过竞争可以提高电力市场的效率,也在一定意义上促进电力供需平衡,结构优化。

电网企业的定价成本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与企业会计成本有何不同?

电网企业的定价成本,通俗点或者简单的来讲,其实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核定电网企业用于输配电服务的合理费用。两个关键词,第一个是用于输配电服务的,第二个是合理的费用。与电网企业的会计成本主要区别,第一个就是严格的与输配电服务相关,与输配电服务不相关的成本要剔除掉,不能放在定价成本里用于定价。第二个是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该符合输配电服务的需求,不符合需求的也要从定价成本里剔除。第三个是影响定价成本的系数和经济参数,要符合行业的标准或者是公允的标准,这是定价成本与会计成本最主要的区别。

输配电价改革的成果,这项工作自2014年深圳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破冰”,去年在蒙西电网输配电价“起步”,然后又在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五个省“扩围”,这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中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电网公司大力支持配合下,在相关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努力、主动作为下,这项工作进展是非常顺利的。这个成果可以用三句话讲:

第一句话是“转变了电网的监管模式”。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并且在试点中在成本监审的具体形式、电网有效资产的认定、准许收入的确定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第二句话是“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去年发改委组织开展交叉监审,之后用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监审工作,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在五个省区来算,核减的比例平均约16.3%。

第三句话是“核定了输配电价的价格”。在这方面按照“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了相关电网输配电总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再综合电网在三年监管周期中的新增投资因素,五个省区降价空间达约55.6亿元。这些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输配电价核定之后,电网企业可以无障碍、无歧视地向全社会开放,有利于电力市场的运行建设和交易,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条件,也有利于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在总量上的平衡和结构性优化。

下一步输配电价改革应该如何推进?

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在去年6个省级电网基础上,发改委已经发文部署了对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包括区域电网部署了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从进度和目标来讲,今年部署了18个,2017年力争能在全国全覆盖,明年输配电价改革全国所有电网都要进行。

二是研究重大问题。在输配电价试点过程当中可以这么讲,因为是“破冰”,是重大监管模式的转变,这里面确实提出来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比如投资和电网成本之间的关系,防范投资过大,这里面可能出现推高成本的问题,如果投资过低不足的话,可能影响电网的质量和运行效率的问题。比如说边远地区输配电价水平定的高,偏远地区方面承受力有限,输配电价管理也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怎么样真正监管到位,这是要研究的。现在电价里面涉及到一些交叉补贴,比如说农业生产,像居民,这里面很多交叉补贴都需要有体现,在输配电价里也要进行研究,诸如此类的重大问题需要解决。制定分电压等级、分电力用户的输配电价方面,怎么样细化,这要体现出来。所以,在座有很多专家和记者,对这个情况都非常熟悉,社会方方面面给提出建议,很多专家也在帮助来研究这些问题,共同推进解决这些问题。

(以上整理自国家发改委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内容)

相关阅读:

【直播】国家发改委就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刘树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强化了对电网的成本约束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达55.6亿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