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作为招标人代表,受委托开展相关招标采购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范围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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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电网2016年第一次配网线路(电力电缆等)材料协议库存招标

2016-03-23 13:25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作为招标人代表,受委托开展相关招标采购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3.交货期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 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2) 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4)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 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6) 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7) 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8) 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9) 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10)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1)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2)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5.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

6.4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标书费”及招标编号、包号(不能以个人名义付款)。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分标编号及包号信息等传真至0571-51214980(传真中除应注明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号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传真后半小时请登录网站核对相应的标书下载权限是否开通,若未开通请及时联系财务人员;

(2)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支付“标书费”时,需根据公告提供的汇款信息去银行支付,且付款人一栏必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不能以个人名义交款)。在交款完成后应及时将现金交款单原件交予浙江省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屏风街31号)确认。注意:必须递交现金交款单原件,如递交传真件或复印件无效,将不予开通网上权限。

(3)投标人点击购买后,标书费支付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4)标书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杭州市体育场路分理处

银行帐号:1202021009900005703

汇款摘要:ZBGW16-008(xx标-包x)标书费

(5)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00062664601

行号:104331051296(如需请填写)

汇款摘要:ZBGW16-008(xx标-包x)投标保证金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莹怡

联系电话:0571-51214781

联系人:余秋菊

联系电话:0571-51214843

联系人:祝坚浩

联系电话:0571-51214842

传真:0571-51214980

(7)发票领取地址:杭州市屏风街31号供应商服务大厅

(8)先凭电子钥匙在网上进行标书的购买,再付款,再根据(1)和(2)的要求将交款底单传真至财务,最后在电子平台上进行标书的下载。

6.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须将澄清内容按第二章附表三:投标人开标前澄清函(格式)填写并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相应位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1日上午9:00。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158号(宋城对面),杭州悦溪山庄。

7.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具体安排

商务、技术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一份正本,无需副本。

商务、技术纸质投标文件封装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以分标为单位单独装订成册,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套上标明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和包号,并注明“商务正本”;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以分标为单位单独装订成册,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套上标明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和包号,并注明“技术正本”。

除招标文件要求的纸质投标文件外,还需提交单独密封的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为在离线应答工具中编制并上传信息平台(系统)的商务、技术电子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包含资质业绩材料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图纸等在内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文件等涉及到价格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以分标为单位,一个分标一份(电子版应按 “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两个文件夹归类区别。)。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与上传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需提供原件一份,装订于商务文件的首页。如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分标的投标,原件可装订于任意分标的商务文件中,其余分标放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所放置的分标编号及分标名称。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下午14:00-16:30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上午8:00-9:00

注:为了避免拥挤及延误开标,请供应商务必在2016年4月10日递交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份数及封装要求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此为准。

7.4供应商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于报名截止日前注册成为“PCP供应商服务平台”的会员。投标人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完成标书上传后,需要在项目截标之前,在“PCP供应商服务平台”在线进行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制作,已完成投标响应的标包可通过“PCP供应商服务平台”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及保证金等内容后,在线生成相应的投标二维码,并进行下载打印,递交标书时现场扫描。投标人没有按时递交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或因投标人误填此文件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二维码在线制作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PCP供应商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用户操作手册_PCP供应商服务平台(供应商版)】。

二维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71-51214805。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158号(宋城对面),杭州悦溪山庄。

开标注意事项:

1、根据到达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并签字报到的时间先后顺序,前六名投标人应按时到达开标仪式现场,由监察人员从其中随机抽取一名投标人代表,以不同物资类别为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价格计算公式中下浮系数的抽取;

2、本次开标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子化开标。开标价格需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确认。整个开标仪式现场的视屏直播通过PCP供应商服务平台进行。投标人可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查看开标一览表,如对其电子报价有异议的可通过PCP供应商服务平台视频直播界面的文字交互平台提出,视频直播地址及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按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对应的金额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支付或网银支付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年度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一个工作日内,从投标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结算账户汇出至“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

10.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和汇入保证金指定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凭证请自行保管,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再行提交复印件。

10.4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此为准。

11.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78号

邮编:310003

招投标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0571-51214731

陈女士:0571-51214716

罗女士:0571-51214793

浙江电子商务平台运维:0571-51212632、51212622

12. 其他事项

12.1增加部分货物的价格联动,详见附件3《补充物资K值一览表》。

12.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区间平均价下浮法中基准价下浮系数 C修改见下表(若公告中评标办法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有差别,以公告为准。):

12.3附件4技术规范书补充说明。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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