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江苏省将根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试行差别电价政策,江苏省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内的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红色和黑色的部分高污染企业用电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和0.10元。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定为红色、黑色的企业,主动实施有效整改,可以由省级环保部门核实修改其评价结果后,函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函告情况可以发文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此举将意味着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完善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通过价格杠杆对高污染行业的抑制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这是记者近日在县环保局了解到的消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差别电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及环保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问价,省物价局、省环保厅近日联合发文,在全省试行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差别电价。文件出要求试行差别电价政策外,还要求建立差别电价动态管理机制。各地环保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实施辖区内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并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评价结果,上报省级环保部门,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函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公开发布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会同省级环保部门下发执行文件。
原标题:本月起江苏将根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试行差别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