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

首页 > 输配电 > 线路监测 > 招标 > 正文

国网四川2016年第一批物资(在线监测等)集中招标采购项目

2016-01-05 09:04 来源: 国家电网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批物资集中规模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货物需求一览(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

3.4.1.不接受国内(不含港澳台)设备/材料的代理投标商投标。

注:信息设备(全部大类)、软件(全部大类)、运维管理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图像监视系统、电话及电视会议系统、空调、大屏幕、防鸟设备、车辆、卫星电话、消防设施、脉冲电子围栏系统、电源转换器、等物资允许“国内(不含港澳台)设备/材料的代理投标商”。

3.4.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3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11日,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3.1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3.2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于2016年1月11日下午16:30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工作,并确保标书费在2016年1月11日下午16:30前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4请投标人至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最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收取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6楼;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为便于评标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完整版(内容包括所有上传电子商务平台的文件及线下要求提供的文件,如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和确认函、支持证明材料(技术、商务)、点对点应答文件(技术、商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以及一份内容与纸质文件一致的电子版(U盘)。

5.4本次投标开标文件以上传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6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58号14栋8楼

邮编:610000

开户银行:建行岷江支行东门大桥分理处

开户名称: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51001865336050098485

收款人名称: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相关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28-68127842、15680077252

传真:028-68127828

标书费确认及开通下载权限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68127079

传真:028-65196617

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先生

电话:028-68127825

传真:028-68127828

9.其他

9.1仪器仪表(如有)投标文件以分包为单位制作。

9.2限授一个分包的物资投标保证金只需提供投标报价最高的分包所对应的金额。

9.3纸质投标文件要求商务、技术分开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标明“商务(或技术)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提供一份商务正本、一份技术正本、一份商务副本、一份技术副本、一份开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要求一致,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4投标人一个分标中有部分分包弃标时,要求将《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制作在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

9.5本次投标要求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要求制作在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按所投分标编号顺序第一个分标商务正本中为正本,其余为复印件。

9.6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供货业绩、运行业绩要求制作在技术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

10.注意事项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时,以公告内容为准。

11.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16-01-04

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交流避雷器

(1)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高压避雷器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2、母线桥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米。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母线桥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3、测控及在线监测系统(智能变电站测控及在线监测系统、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电压在线监测装置等)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为10套及以上;且至少有3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综合在线监测装置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且至少有5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主站系统(新增资质)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累计销售业绩50套及以上;至少50套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详见《供应商库资质业绩核实准则》)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及动模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5、时间同步装置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为20套及以上;且至少有5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6、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为10套及以上;且至少有3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7、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累计销售业绩30套及以上,至少10套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详见《供应商库资质业绩核实准则》)出具的有效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8、电源系统(UPS电源、交流电源、直流电源、一体化电源、智能一体化电源、充电屏、通信电源系统等)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为10套及以上;且至少有10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蓄电池组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累计销售业绩30套及以上;至少10套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电源转换器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3套以上。

9、光路监测系统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供货商应满足以下资质之一: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2)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10、视频监视系统(图像监视系统)

(1)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30套;至少10套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11、光缆(普通光缆)

(1)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0km;至少300km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12、金具

放电间隙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3套以上。

注:1、招标公告中,“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中的第3条:(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如果在本次招标专用资质业绩水平中未明确要求提供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的,可以不用提供。

2、为保证项目不突破下达计划资金,在本次招标中部分项目所需物资罗列了限价,各投标商投标价格不应高于限价,否则视为废标,详见附件(如有)。

附件2:

(一)评审权重设置

(二)招标评标价格评审计分规则

第一种:区间复合平均价法(次低价平均)

(1)基准价确定原则和方式

M: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

a.如果M<10,不去掉任何一个报价。

b.如果10<=M<20,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如果如在同一包内出现并列最高或最低评标价的情况,在计算基准价时只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或最低评标价,以下类推。

c.如果20<=M<30,则去掉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

d.如果30<=M,则去掉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

然后计算剩余投标人(N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1;再剔除(剔除只为计算平均值使用,并不是废标)评标价与算术平均值A1偏差超过[-20%,10%]区间的投标人报价,计算剔除后投标人(P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2;最后计算A2和P个投标人中最低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3,以A3为基准价;若N个评标价均在算术平均值A1[-20%,10%]区间以外,则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M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4作为基准价。

(2)价格得分计算方式

①价格部分得分=100-100×n×m×|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基准价;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m=1,n=1;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m=0.3,n=1。当计算出的价格部分得分<0,按0分计。该评标价法用于除35千伏箱式变电站(预装式)、电能计量箱、水泥电杆、水泥制品、铁附件、布电线、钢绞线以外的所有物资。

②价格部分得分=100-100×n×m×|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基准价;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m=1,n=1.5;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m=0.3,n=1.5。当计算出的价格部分得分<0,按0分计。该评标价法仅用于35千伏箱式变电站(预装式)。

第二种: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价格得分=100-100×n×|投标人评标价-基准价|/基准价(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当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时,n=1。

说明:基准价为合格投标人评标价的最低价。价格得分如出现负分,则按零分计。该评标价法仅用于电能计量箱、水泥电杆、水泥制品、铁附件、布电线、钢绞线。

(三)合同授予规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当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为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原则上推荐综合排序第一的厂家为中标人,如推荐非综合排序第一的厂家为中标人,省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单独进行说明。对于同一类物资标(同一分标),在分包数在十个及以上时,原则上一个厂家同一批次授标不超过三个包;对于同一类物资标(同一分标),在分包数在十个以内时,原则上一个厂家同一批次授标不超过两个包。其中,水泥电杆、水泥制品和铁附件类物资分标中一个厂家只能授予一个包。并且原则上应根据优先授予合同约定最大金额的标包,对于合同约定金额相同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如要进行变更和新设定原则的,须报省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