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的通知、《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浙发改基综〔2015〕814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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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改委印发2个电厂烟气脱硝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附文)

2015-12-16 13:2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的通知、《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浙发改基综〔2015〕8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2014年10月22日,省发改委组织省、嘉兴市及嘉兴港区有关单位对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3日

三、建设、设计、总承包、监理、生产单位

(一)建设单位: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二)设计单位: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三)工程总承包单位: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主要施工单位: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五)工程监理单位: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工程调试单位: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七)生产运行单位: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四、工程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乍浦镇长安桥村。

五、工程建设主要依据

(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能源〔2012〕1439号文)。

(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浙环建〔2012〕141号文)。

(三)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能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3〕5号文)。

六、工程概况

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项目是在二期工程的#3、#4机组上进行。

该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液氨为还原剂,设计脱硝效率不小于70%,脱硝装置可利用率不低于98%。

脱硝系统布置在锅炉省煤器和空预器之间的位置,SCR装置垂直布置。该工程在三期工程已建成的储氨区域预留的场地上扩建2座100立方米液氨储罐,2台每小时产生1500千克的液氨蒸发器等设施。并对两台锅炉原有的四组空气预热器、引风机等进行改造,取消原有的增压风机等。

项目工程主要设备采用招标采购国产的设备。脱硝用氧化钛基催化剂(蜂窝式)由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生产;SCR反应器由浙江电力设备总厂制造;改造工程所采用的“引风+脱硝+增压”的“三合一”引风机由上海电气电站环保有限公司供货。

本工程是在厂区围墙范围内进行,没有新增用地。工程实施主要结合机组大修期间进行,共施打钻孔灌注桩116根,安装钢结构(包括对原有结构补强)2200吨,耗用钢材700吨、各种电缆122.9千米。

经核查,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3、#4机组)烟气脱硝项目的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没有未完工程。

工程投产后在一年考核期间(至2014年8月),两台机组(#3、#4号)的平均负荷率为69.8%和69.2%,脱硝装置平均投入率为99.79%和99.95%、平均脱硝效率是71.9%和69.4%,锅炉出口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平均为78毫克/标立方米和72毫克/标立方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都基本达到了设计的要求。

七、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工程项目核准静态投资估算为21532.02万元,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总投资概算为21874.5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21310.5万元)。在工程建设中,由于认真实行了项目资本金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设计进行了优化,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投资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有效的控制了工程投资。经审计后的工程竣工决算为18423万元(其中设备投资9289.92万元、建安投资7479.10万元、其他费用1653.98万元),工程实际投资比初步设计批准的工程总概算节约了3451.5万元。形成固定资产18294.62万元,固资形成率99.3%。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9月15日出具了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14〕050603号)。

八、工程质量

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3、#4机组)烟气脱硝工程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省发改委对建设项目核准的建设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高标准达标为载体,精心组织施工,使工程的总体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整套启动前通过浙江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的检查。

工程共有建筑和安装单位工程8个,经质量评定,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率100%,,安装工程优良率100%,调试工程优良率100%。

根据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达标投产管理规定》,建设单位于2014年4月组织通过了两台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基建达标投产的预检查,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九、专项验收

(一)环保专项验收,认真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各种环保设施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和初步设计的要求。2013年9月浙江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对本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和监测,2013年12月23日取得浙江省环保厅的验收意见(浙环竣验〔2012〕115号)。

(二)工程建设的安全、职业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都达到工程初步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满足生产运行要求。工程建设中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工程安全评价报告已经浙江省安监局组织评审,于2014年6月16日进行了备案。2014年1月2日嘉兴市卫生局对本工程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验收工作,同意本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并颁发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认可书(嘉卫职验字〔2014〕第01号)。

(三)档案专项验收: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工程共形成归档档案429卷。2014年7月25日浙江省档案局组织对工程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并于2014年8月1日下达了专项验收意见(浙档审批〔2014〕35号)。

十、节能减排

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本工程的脱硝装置运行稳定、良好,脱硝效率及脱硝装置的可用率均满足设计要求。经预测,每年可减排氮氧化物4284.44吨。

十一、生产准备及管理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机构健全,脱硝系统的人员已基本配齐,进行了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定了有关运行和检修标准,已经形成完整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十二、验收结论

通过对工程现场和档案、资料的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认为: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整个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施工质量以及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良好。工程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等各项专项验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一致同意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产使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印发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的通知

浙发改基综〔2015〕8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2014年10月22日,省发改委组织省、温州市及乐清市有关单位对乐清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项目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

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2014年10月22日,省发改委在温州乐清市主持召开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省能源局、环保厅、安监局、档案局,省能源集团,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浙能电力股份,温州市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乐清市发改局、环保局以及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听取了项目建设、总承包及监理等单位的汇报,审阅了有关工程验收资料,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名称

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项目

二、工程投资方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温州电力投资公司、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五家投资方按51%、23%、10%、9%、7%的比例共同投资建设。

三、建设、设计、总承包、监理、生产单位

(一)建设单位: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设计单位: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三)工程总承包单位: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主要施工单位: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五)工程监理单位: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工程调试单位: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七)生产运行单位: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程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虹桥镇。

五、工程建设主要依据

(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能源〔2012〕277号文)。

(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浙江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脱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浙环建〔2012〕9号文)。

(三)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2〕83号文)。

六、工程概况

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项目是在一期工程的#1、#2机组上进行。

该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液氨为还原剂,设计脱硝效率70%,脱硝装置可利用率98%。

项目所需氨气依托二期工程已建成的储氨、制备系统供应,脱硝系统布置在锅炉省煤器和空预器之间的位置,SCR装置垂直布置。在项目建设时还对两台锅炉原有的四组空气预热器、引风机等进行改造,取消原有的增压风机等。

项目主要设备采用招标采购国产的设备。#1机脱硝用氧化钛基催化剂(蜂窝式)由成都东方凯特瑞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生产,#2机脱硝用氧化钛基催化剂(蜂窝式)由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生产;SCR反应器由宁波华业钢结构有限公司制造;改造工程所采用的“引风+脱硝+增压”的“三合一”引风机由成都凯凯凯电站风机有限公司供货。

本工程是在厂区围墙范围内进行,没有新增用地。工程实施主要结合机组大修期间进行。共基础开挖1500立方米,安装钢结构(包括对原有结构补强)1900吨,耗用钢材425吨、各种电缆69.2千米。

经核查,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1、#2机组)烟气脱硝项目的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没有未完工程。

工程投产后在一年考核期间(至2014年9月),两台机组(#1、#2号)脱硝装置平均投入率为99.96%和100%、平均脱硝效率是70.29%和70.15%,锅炉出口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平均为57.71毫克/标立方米和62.40毫克/标立方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都达到了设计的要求。

七、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核准的工程动态投资估算为20834.41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估算为19664.45万元),初步设计批准的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9835.23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19275.04万元)。项目建设采用总承包方式。在工程建设中,由于认真实行了项目资本金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设计进行了优化,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投资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有效的控制了工程投资。工程决算实际完成投资17125.3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144.26万元,安装工程4524.17万元,设备9008.75万元,其它费用2448.19万元),比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概算总投资节约了2709.86万元。工程形成固定资产投资17079.19万元,固资形成率达99.7%。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7月29日出具了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14〕050294号)。

八、工程质量

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工程符合省发改委对建设项目核准的要求、国家标准和规范。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高标准达标为载体,精心组织施工,使工程的总体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整套启动前通过浙江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的检查。

工程共有建筑和安装单位工程8个,经质量评定,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率100%,,安装工程优良率100%,调试工程优良率100%。

根据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达标投产管理规定》,建设单位于2014年4月组织通过了两台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基建达标投产的预检查,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九、环境保护及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

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安全、职业卫生等规定和标准,并已通过省、市部门的验收。

(一)在环境保护方面,认真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各种环保设施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和初步设计的要求。2013年3月和8月浙江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分别对本工程#1机和#2机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13年10月11日取得浙江省环保厅的验收意见(浙环竣验〔2013〕96号)。

(二)工程建设的安全、职业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都达到工程初步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满足生产运行要求。工程建设中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已经浙江省安监局组织评审,于2014年1月3日进行了备案。温州市卫生局对本工程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验收工作,于2014年4月13日颁发了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批复文件(温卫审〔2014〕第103号)。

十、节能减排

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项目是一项环保、减排工程。本工程建成投产以来脱硝装置运行稳定、良好,脱硝效率及脱硝装置的可用率均满足设计要求。经预测,按设计参数每年可减排氮氧化物5723吨。

十一、生产准备及管理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健全,脱硝系统的人员已配齐,并进行了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定了有关运行和检修标准,已经形成完整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十二、工程档案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工程共形成归档档案570卷。2014年4月25日浙江省档案局委托温州市档案局对工程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并于2014年5月13日下达了专项验收意见(浙档审批〔2014〕22号)。

十三、验收结论

通过对工程现场和档案、资料的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认为: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整个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施工质量以及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良好。工程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等各项专项验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一致同意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烟气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希望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认真落实工程各专项验收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生产管理,确保脱硝系统的正常运行;要尽快研究和落实两台锅炉大气污染物的进一步治理措施,基本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天然气燃气轮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为改善当地环境质量做出更大的努力。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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