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日召开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今年前三季度,该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向好,但大气污染复合型特征愈加明显,关中城市主要污染物为PM10。为此,冬防期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建成区实施“禁土令”。
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成文介绍,今年以来,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向好,截至10月31日,优良天数最多的是商洛,265个蓝天,西安收获了220个蓝天,与2014年同期相比西安增加41天。
今年上半年,关中地区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减少236.38万吨,完成任务的78%;截至9月底,全省共拆除燃煤锅炉2861台,5338蒸吨,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关中各市严格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其中西安市禁燃区面积达到全市建成区面积的89.9%,从煤炭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全过程加强燃煤质量管理。
截至9月底,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5600余人次,检查企业8556家次,立案处罚1282起,罚款6578万元;公开曝光29家环境违法企业,公开约谈31家企业负责人和9个县区、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新《环保法》实施后,陕西对超标排放严重的29家企业从严从快查处。对5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其中对长武二甲醚项目违规生产问题处罚1580万元,成为全国按日处罚最高罚单,对违法排污行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随着供暖季来临,陕西省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环保不达标小火电机组关停和锅炉拆除,从严监管燃煤火电企业、集中供热站等燃煤大户的煤炭品质和治污设施运行,严查超标、超总量排放。
冬防期间,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建成区范围内及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市政项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务必停止涉土作业。
不断推进“禁燃区”建设,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现“禁燃区”蜂窝煤生产销售厂点、蜂窝煤和散煤用户、煤炭经营场所逐步“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