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西北至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是国家能源局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快建设速度的十二条输电通道之一,主要承担澜沧江上游云南段七级水电站装机的送出任务。受南方电网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的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本工程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解公众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滇西北至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项目组成:①新建送端±800kV换流站(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及相应的接地极和接地极线路;②新建送端至受端±800kV直流线路1928km(其中云南省568km、贵州省276km、广西壮族自治区633km、广东省452km);工程涉及云南省15个县区、贵州省9个县(市)区、广西15个(市)区和广东省11个县(市)区。③新建受端±800kV换流站(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境内)及相应的接地极和接地极线路。工程在云南省经过了剑川县、洱源县、鹤庆县、永胜县、宾川县、大姚县、牟定县、元谋县、武定县、禄劝县、寻甸县、两区、东川区、会泽县、沾益县、富源县共16个区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运行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因子包括合成场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等影响;施工期则对生态会产生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线路路径选择时尽可能避开沿线环境敏感区域;按照有关设计规程要求、环保要求等控制线路导线净高,保证附近建筑物或被跨越物满足有关标准;对换流站主要设备在设计和制造时提出噪声水平限值要求,优化总平面布置,必要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换流站设置污水处理系统;施工期采取有效的环保、水保措施减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换流站: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换流站厂界及其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分别满足4kV/m、0.lmT的限值要求;地面合成场强最大值不超过25kV/m、同时满足80%测量值不超过15kV/m;换流站厂界噪声和站址评价范围内各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直流输电线路:邻近民房时,通过采取抬高导线或拆迁的措施,保证民房处合成场强最大值小于25kV/m,且80%测量值不超过15kV/m,满足评价标准限值要求;线路建成后产生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与本工程利益相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登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wepdi.com/)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http://www.ehv.csg.cn/)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询期限为简本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建设区域附近2km范围内(重点为50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事项为征求工程附近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期限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或以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实名反馈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后期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会在站址附近及线路沿线发放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进行公众参与专项调查。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 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116号邮编:510075 电话:020-38123334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东风路18号 邮编:610021
传 真:028-84402515 Email:xiangxm@swepdi.com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