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供电局现对江门供电局2015年微型断路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一、项目名称:江门供电局2015年微型断路器采购二、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招标代理:广州翌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20-38095075/13600464518三、交货地点:招标人要求的指定地点(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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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广东江门供电局2015年微型断路器采购公告

2015-09-16 16:07 来源: 南方电网公司 

江门供电局现对江门供电局2015年微型断路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江门供电局2015年微型断路器采购

二、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招标代理:广州翌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020-38095075/13600464518

三、交货地点:招标人要求的指定地点(江门地区管辖内)

四、项目概况:江门供电局C类备品备件储备项目。

五、供货内容:购置微型断路器11097台。包含设备的制造和供应(包括进口件)、技术资料费、包装、到招标人指定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调试、卸货、检验及办证、技术服务费、利润、税金(含关税)等一切费用。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交货时间: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物资到货。具体以合同签订到货时间为准。

七、资金来源:由广东电网有限公司划拨,资金到位情况:100%

八、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 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凡属国内产品,不允许代理商和经销商参与投标,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

5.凡属进口产品,可以是生产商、也可是代理商或者经销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仅接受国外进口产品制造商直接针对该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制造商直接针对该项目唯一授权文件原件核对)。

6. 申请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供货能力,能满足交货时间要求。

7. 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2012年1月至今申请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良纪录;申请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且2012年1月至今申请人投标产品没有发生过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件。

10.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2014年物资供应商评价中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1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报名须符合第八点1-10项报名合格条件,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如有)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3)其他:制造商报名表(一式两份,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自行下载报名表格;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持有制造商授权文件。

(4) 其他: 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

(5)关联企业情况声明(一式一份,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附件4)

十、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15日00:00:00至2015年09月22日23:59:59,投标单位自行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查询。

报名申请时间: 2015年09月15日至2015年0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15 年09月22日16:00。

报名申请地点:广州翌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口中路龙威广场A栋401)

如报名投标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需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代理机构将会以书面纸质版(或电子版)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可接受现金支付或银行转帐汇款),售后不退。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十四、中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投诉和受理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监察审计部投诉。

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2.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

2.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通讯地址:广东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监察审计部,邮政编码:529000;联系人:马学军;电话:18575003110。

3、投诉内容及时限,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提出。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4.1投诉人不是投诉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4.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4.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4超过投诉失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4.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4.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5、恶意行为的处罚。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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