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15年第一批业扩物资协议库存电力电缆采购021-10kV电力电缆(包1)(招标编号tzdz2015029)于2015年6月17日在天津凯德大酒店举行开标仪式。根据现场唱标结果统计,共有40家企业参加了本标段的竞标。
本文分析是基于开标会现场唱标结果、招标文件,通过投标报价与标的物当期导体价格、直接材料定额、生产成本的对比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分析。
一、投标报价相对标的物导体价格合计幅度
导体价格即电缆消耗的铜、铝或合金的价格,以中丝价格核算。通过计算,本标段导体价格合计为19,080,308.79 元,共14家企业参与竞标,企业最低投标报价27,174,900.00元,相对标的物当期导体价格合计幅度为42.42%;最高报价 30,240,015.00 元,相对标的物当期导体价格合计幅度为58.49%,各企业投标报价相对导体价格合计幅度如下图表所示:



说明:相对导体价格合计幅度=(投标报价-导体价格合计)/导体价格合计×100%。
二、投标报价相对标的物直接材料定额幅度
直接材料定额总价是指严格按照“国标”生产标的线缆产品的所有构成材料合计总价。通过计算得知该标段直接材料定额总价为 25,974,795.00 元,企业投标最低报价27,174,900.00元,相对标的物当期直接材料总价幅度为4.62%;最高报价30,240,015.00 元,相对标的物当期直接材料总价幅度为16.42%,如下表所示:



说明:相对直接材料定额幅度=(投标报价-直接材料定额)/直接材料定额×100%。
三、投标人报价与生产成本对比分析
众所周知,一方面,电线电缆行业企业在严格按照国标生产线缆产品的前提下,线缆产品的工艺结构、材料消耗是大致相同的;另一方面,电线电缆行业是料重工轻的行业,材料定额价格占产品总值的80%以上,虽然所有电缆原材料的价格都是实时变动的,需要区别对待,但基于构成企业个别成本的直接材料定额消耗差异不大,所以以上材料定额是可信的。
值得注意的是产品合理的价格构成要素应包含生产成本和企业利润,如下所示:



合理价格=生产成本+企业利润 =制造成本+期间费用+企业利润
所以报价时还应考虑生产中材料损耗、工时费用、生产费用、管理成本、财务成本、销售费用、企业利润率,以及此标的物包装运输费用,中标服务费用等其它合理费用。按照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最新修改的《监察提示函》管理规范规定的生产成本,暂以“制造成本”定额总价×(1+12%)为准(其中,12% 为期间费用,以上市公司公开发布的财务报表数据的近似平均值为参考),则该标段生产成本为33,076,747.20元,各投标企业投标报价相对标的物当期生产成本的幅度如下表所示:
说明:相对生产成本幅度=(投标报价-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100%。
综上所述,建议成交价格不宜低于生产成本30,362,055.00元。以上分析仅作参考用。
原标题:国网2015年第一批业扩物资协议021-10kV力缆(包1)开标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