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2014年 7 月 8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及《关于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
根据股东大会对发行债券融资工具事项的相关授权,2015 年 6 月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金风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 3 亿美元的美元债券。
发行人拟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在境外召开关于上述美元债发行的系列路演推介会,债券的价格(包括本金总额、发行价和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分行及法国兴业银行(以下合称“联席牵头经办人”)通过定价程序确定,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由发行人转借予任何受公司控制的公司用于一般营运资金及再融资用途。
发行人在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就发行订立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待债券条款确定后,发行人将与联席牵头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则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3 日